I. | 通过2003年10月31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226/03-04号文件)
|
II. | 续议事项
|
| (a) |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 (b) | 《2003年食物搀杂(人造糖)(修订)规例》及《2003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
[先前发出的文件:
于2003年10月31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提交的2003年10月24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的节录(立法会CB(2)250/03-04(01)号文件)随附于后]
|
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03年10月31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3年11月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11/03-04号文件)
|
IV. | 将于2003年11月1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质询
(立法会CB(3)125/03-04号文件)
|
V. | 将于2003年11月19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
| (a) | 质询
(立法会CB(3)126/03-04号文件)
|
| (b) |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
| (c) | 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
| (d) | 议员议案
|
| | (i) | 由呂明华议员动议的议案
呂明华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
| | (ii) | 由陈婉娴议员动议的议案
陈婉娴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
VI. |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243/03-04号文件)
|
VII. |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与保安事务委员会就青少年司法制度检讨提交的报告
(立法会CB(2)246/03-04号文件)
|
VIII. | 前往新加坡及泰国访问的立法会代表团
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主席呂明华议员作口头汇报。
|
IX. | 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