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
| 立法会CB(1)1352/03-04号文件 (于2004年3月24日随立法会CB(1)1367/03-04号文件发出)
| - | 2004年3月15日会议的纪要
|
II. |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8时35分至10时30分)
|
| 立法会CB(1)1351/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3月22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04年3月15日会议席上提出的事项及《商船(本地船只)条例(第548章)》下的"《工作守则-第I类、第II类及第III类船只安全标准》"的拟稿作出的回应
|
| 立法会CB(1)1334/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3月19日发出)
| - | 新世界第一渡轮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见书
|
| 法律事务部与政府当局之间的来往函件
|
| 立法会CB(1)1279/03-04(01)及(02)号文件 (于2004年3月12日发出)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4年3月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
|
| 立法会CB(1)1279/03-04(03)及(04)号文件 (于2004年3月12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于2004年3月9日及2004年3月11日致助理法律顾问的覆函
|
III.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30分后)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的一览表载于附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