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
第12条提出的决议案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4年5月17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1. 选举主席

  2.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3.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4. (上午8时35分至10时25分)

    有关文件

    (a)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于2004年5月3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ETWB(T) 1/12/65 (03) Pt.12);

    (b)于2004年5月6日随立法会CB(2)2279/03-04号文件发出的法律事务部报告(立法会LS75/03-04号文件);

    (c)《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第240章)及《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的有关条文已标明修订事项文本(立法会CB(1)1809/03-04(01)号文件(已于2004年5月14日发出));

    背景资料

    (d)供交通事务委员会2003年12月5日会议讨论之用的资料文件(立法会CB(1)477/03-04(01)号文件);

    (e)交通事务委员会2003年12月5日会议的纪要(立法会CB(1)936/03-04号文件);及

    (f)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立法会CB(1)1794/03-04号文件(已于2004年5月14日随立法会CB(1)1809/03-04号文件发出))

  5. 其他事宜

  6. (上午10时25分以后)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