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条例》、《中医药(费用)规例》及《中药规例》
的生效日期公告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3年12月5日(星期五)
时 间:下午4时30分
(紧接內务委员会会议后)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

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下午4时30分至6时15分)

立法会CB(2)551/03-04(01)号文件
(随附于后及在会议席上提交)

-政府当局就过往会议上提出的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551/03-04(02)号文件
(在会议席上提交)

-《中成药注册申请手册》的最后文本

立法会CB(2)551/03-04(03)号文件
(在会议席上提交)

-中成药注册技术指引

过往曾发出的相关文件请参阅附录

II.未来路向
(下午6时15分至6时30分)

议会事务部2
立法会秘书处
2003年12月5日

附录

过往曾发出的相关文件

生效日期公告

立法会CB(2)251/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7日发出)

-《〈中医药条例〉(第549章)2003年(生效日期)(第2号)公告》(2003年第227号法律公告)及《中医药条例》的摘录(第120至128、130、162、163、167及175条)

立法会CB(2)251/03-04(02)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7日发出)

-《〈中医药(费用)规例〉(第549章,附属法例E)2003年(生效日期)(第2号)公告》 (2003年第228号法律公告)及《中医药(费用)规例》的摘录(附表第12、13、16、17及18项)

立法会CB(2)251/03-04(03)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7日发出)

-《〈中药规例〉(第549章,附属法例F)2003年(生效日期)(第2号)公告》(2003年第229号法律公告)及《中药规例》的摘录(第15及38条,以及附表3)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252/03-04(02)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8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香港中医药的规管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458/03-04(03)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2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透过立法会CB(2) 414/03-04(01)及CB(2)426/03-04(01)和(02)号文件发出的意见书所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458/03-04(04)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2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过往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及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458/03-04(05)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26日发出)

-政府当局因应委员于2003年11月10日会议上的要求提交的进一步资料

立法会CB(2)536/03-04(03)号文件
(已于2003年12月3日发出)

-卫生署副署长在会议上就业界关注事项所作回应的发言要点

意见书及意见摘要

立法会CB(2)513/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2月1日发出)

-团体及个别人士就3项生效日期公告所提交的意见(截至2003年11月28日)的摘要

立法会CB(2)536/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2月3日发出)

-香港中成药商会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536/03-04(02)号文件
(已于2003年12月3日发出)

-香港药行商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546/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2月4日发出)

-香港中药学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