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联合国制裁(利比利亚)规例》
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4年2月20日(星期五)
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I.确认通过先前会议的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CB(2)1354/03-04号文件
(已于2004年2月16日随立法会CB(2)1355/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1月19日会议的纪要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5分至10时25分)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1377/03-04(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2004年1月19日会议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覆

立法会CB(2)1377/03-04(02)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随附于后)

-政务司司长于2004年2月17日发出的函件

所接获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377/03-04(03)号文件
(英文本随附于后,中文本容后奉上)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杨艾文先生提交的意见书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清单载于附录)

III.下次会议日期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2月17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

立法会CB(2)3003/02-03号文件
(于2003年9月26日随立法会CB(2)3092/02-03号文件发出)

-《2002年联合国制裁(阿富汗)(修订)规例》及《2002年联合国制裁(安哥拉)(暂停实施)规例》小组委员会于2003年10月3日內务委员会会议上提交的报告

2003年第245号法律公告
(于2003年11月7日在宪报刊登)

-《2003年联合国制裁(利比利亚)规例》

立法会LS14/03-04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13日随立法会CB(2)328/03-04号文件发出)

-关于该规例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338/03-04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14日发出)

-前任內务委员会主席于2003年10月6日致政务司司长,转述《2002年联合国制裁(阿富汗)(修订)规例》及《2002年联合国制裁(安哥拉)(暂停实施)规例》小组委员会所得结论的函件,以及政务司司长于2003年11月13日作出的回覆

立法会CB(2)662/03-04(01)号文件
(只有英文本)(于2003年12月12日发出)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478(2003)号决议

立法会CB(2)681/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15日发出)

-《联合国制裁条例》(第537章)

立法会CB(2)681/03-04(02)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15日发出)

-《2002年联合国制裁(利比利亚)规例》

立法会CB(2)966/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1月12日发出)

-政府当局2004年1月9日的函件,提供1997年7月1日前在香港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的资料

立法会CB(2)983/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1月14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2003年12月11日会议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覆

立法会LS36/03-04号文件
(于2004年1月15日随立法会CB(2)1009/03-04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拟备"有关如何在香港实施和制裁事宜有关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的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