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9时至11时55分)
《选举管理委员会(立法会选举资助)(申请及支付程序)规例》
政府当局对2004年2月6日会议上所提事项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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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343/03-04(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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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规例
选举事务处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及规例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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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97/03-04(01)号文件 (在2004年2月4日发出)
| - | 小组委员会法律顾问于2004年2月2日致政府当局要求澄清某些与规例有关的事宜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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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21/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2月5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2月6日随立法会CB(2)1243/03-04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规例第2、4、7及10条提出的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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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21/03-04(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2月5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2月6日随立法会CB(2)1243/03-04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对法律顾问2004年2月2日一函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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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一览表载于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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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项
(上午11时55分至正午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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