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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7(a)条提出的决议案
小组委员会
日期:
2004年2月6日(星期五)
时间:
上午8时30分
地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I.
选举主席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I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5分以后)
立法会
CB(2)1201/03-04(02)
号文件
-
立法会秘书处就"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资格限额"拟备的背景资料文件
立法会
CB(2)1201/03-04(03)
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91章)第7(a)条提出的决议案"所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
CB(2)1201/03-04(04)
号文件
-
标明有关修订的决议案文本
III.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