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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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842/03-04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31日随立法会CB(2)843/03-04号文件发出)
| - | 2003年11月14日特别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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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04/03-04号文件 (于2004年1月28日随立法会CB(2)1105/03-04号文件发出)
| - | 2003年12月18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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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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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855/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1月2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 - | 行政署长于2003年12月18日致陈兆麟先生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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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855/03-04(02)号文件 (于2004年1月2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 - | 陈兆麟先生于2003年12月28日为回应行政署长2003年12月18日函件而发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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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079/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1月21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1月21日随立法会CB(2)1081/03-04号文件发出)
| - | 行政署长于2004年1月21日发出有关"厘定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的制度"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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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092/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1月27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 - | Willis China (Hong Kong)Limited所拟备有关香港律师弥偿计划保险安排的检讨报告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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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40分至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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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00/03-04(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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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00/03-04(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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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检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事宜
(下午4时45分至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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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644/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11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 - | 香港大律师公会于2003年11月28日提交有关"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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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094/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1月27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于2004年1月15日为回应香港大律师公会2003年11月28日的意见书而发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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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370/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18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于2003年11月14日发出的函件,提供有关上诉法庭案件CACC 365 of 2000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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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094/03-04(02)号文件 (于2004年1月27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 - | 香港律师会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资格准则所进行每五年一次的检讨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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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094/03-04(03)号文件 (于2004年1月27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 - | 法律援助服务局于2003年12月12日提供有关在2003年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资格准则所进行每五年一次的检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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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81/02-03(02)号文件 (于2003年6月20日发出并随文附上)
| - | 政府当局于2003年6月提供有关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资格准则所进行每五年一次的检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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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收回管有处所的法庭程序
(下午5时40分至6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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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00/03-04(03)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于2004年1月21日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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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00/03-04(04)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200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的有关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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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00/03-04(05)号文件 (随文附上)(只备英文本)
| -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2004年1月10日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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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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