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4年6月28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2)2606/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6月1日发出)

-香港律师会于2004年5月21日就收回管有处所的法庭程序发出的函件

立法会CB(2)2841/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6月17日发出)

-事务委员会主席于2004年6月16日就香港律师会的专业弥偿计划致律政司司长的函件

II.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
(下午4时35分至5时10分)

立法会CB(2)2918/03-04(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司法机构政务处提供的文件

II.誊本收费
(下午5时10分至5时50分)

立法会CB(2)2918/03-04(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司法机构政务处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2918/03-04(03)号文件
(随文附上)

-2003年6月23日会议纪要中有关"法律程序记录文本的收费"的摘录

IV.研究有关向政府或公职人员施加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工作小组报告
(下午5时5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2)2917/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6月24日发出)

-工作小组向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报告

V.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