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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委员会
特别会议
日期:
2004年1月28日(星期三)
时间:
下午4时至5时
地点:
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
I.
2007年以后政制发展的检讨
(下午4时至5时)
立法会
CB(2)1003/03-04(01)
号文件
(在2004年1月14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
CB(2)1093/03-04(01)
号文件
(在2004年1月27日发出)
-
关于有意见认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应适用于任何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所订产生办法作出的修改,政府当局应刘慧卿议员的要求作出回应,澄清此意见的来源
立法会
CB(2)1107/03-04(01)
号文件
(在2004年1月27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约见公众人士的进展提供的资料文件
II.
其他事项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