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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
2004年2月16日(星期一)
时间:
下午2时30分
地点:
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I.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
CB(2)1314/03-04
号文件
(在2004年2月13日发出随立法会CB(2)1315/03-04号文件)
-
2003年12月15日会议的纪要
II.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文件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立法会
CB(2)691/03-04(01)
号文件
(在2003年12月15日发出)
-
政府当局2003年12月12日的来函,以及应政制事务委员会在2003年11月17日会议上提出的要求随函附上的核证准则第200号文本
立法会
CB(2)694/03-04(01)
号文件
(在2003年12月13日发出)
-
政府当局对法律事务部就"有关行政长官根据《区议会条例》委任区议会议员的权力性质的意见"拟备的文件第9及16段的回应(立法会
LS25/03-04
号文件)
立法会
CB(2)710/03-04(01)
号文件
(在2003年12月15日发出)
-
民政事务局局长对委员在2003年12月8日联席会议上所提事项的回应
立法会
CB(2)769/03-04(01)
号文件
(在2003年12月19日发出)
-
麦国风议员提出与卫生服务界功能界别有关的事宜
立法会
CB(2)769/03-04(02)
号文件
(在2003年12月19日发出)
-
民主建港联盟就"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的选举活动指引"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
CB(2)920/03-04(01)
号文件
(在2004年1月7日发出)
-
政务司司长于2004年1月7日施政报告发表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就2007年以后政制发展的事宜发表的序辞全文
立法会
CB(2)971/03-04(01)
号文件
(在2004年1月12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麦国风议员提出与卫生服务界功能界别有关的事宜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
CB(2)1216/03-04(01)
号文件
(在2004年2月5日发出)
-
"毕流香"为回应政府当局2004年1月26日的函件(立法会CB(2)1093/03-04号文件),于2004年2月2日出版的《香港经济日报》撰写的文章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2时40分至2时45分)
立法会
CB(2)1309/03-04(01)
号文件
(在2004年2月13日发出)
-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
CB(2)1309/03-04(02)
号文件
(在2004年2月13日发出)
-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
2004年立法会选举的投票及点票安排
(下午2时45分至3时20分)
立法会
CB(2)1309/03-04(03)
号文件
(在2004年2月13日发出)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
2007年以后政制发展的检讨
(下午3时20分至3时35分)
立法会
CB(2)1299/03-04(01)至(07)
号文件
(在2004年2月11日发出)
-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于2004年2月8日至2月10日前往北京访问期间,政务司司长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6份,以及新华社于2004年2月10日发出的新闻稿
立法会
CB(2)1347/03-04(01)
号文件
(在2004年2月13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有关"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的工作进展"提交的文件
VI.
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的选举活动指引
(下午3时55分至4时25分)
立法会
CB(2)1309/03-04(05)
号文件
(在2004年2月13日发出)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II.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