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4年5月17日(星期一)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3分)

立法会CB(2)2329/03-04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4日随立法会CB(2)2332/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3月15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2330/03-04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4日随立法会CB(2)2332/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3月31日特别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2331/03-04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4日随立法会CB(2)2332/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4月16日特别会议的纪要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2时33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2)2096/03-04(01)号文件
(在2004年4月20日发出)立法会CB(2)2181/03-04(01)号文件
(在2004年4月27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04年4月19及26日作出的回应,当中澄清委员在2004年4月19日会议上就(a)《选举管理委员会二○○三年区议会选举报告书》,及(b)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的建议提出的事项

立法会CB(2)2127/03-04(01)号文件
(在2004年4月22日发出)

-有关"行政长官于2004年4月19日发表的声明"的新闻公报

立法会CB(2)2127/03-04(02)号文件
(在2004年4月22日发出)

-有关"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于2004年4月22日下午4时在深圳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会晤"的新闻公报

立法会CB(2)2189/03-04(01)及(02)号文件
(在2004年4月27日发出)

-刘慧卿议员2004年3月29日就"2004年选民登记运动的宣传工作"致政府当局的函件,以及政府当局的回覆

立法会CB(2)2239/03-04(01)号文件
(在2004年5月3日发出)

-选举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4月30日就2004年立法会选举名称和徽号的登记申请发出的新闻稿

III.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立法会CB(2)2333/03-04(01)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2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2333/03-04(02)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2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2007年以后政制发展的检讨
(下午2时40分至3时05分)

(在2004年5月11日发出)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三号报告: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及二零零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可考虑予以修改的地方》

立法会CB(2)2333/03-04(03)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2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三号报告: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及二零零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可考虑予以修改的地方》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2333/03-04(04)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2日发出)

-行政长官在2004年5月11日记者会上的谈话全文

立法会CB(2)2333/03-04(05)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2日发出)

-政务司司长在2004年5月11日记者会上的发言全文

立法会CB(2)2333/03-04(06)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2日发出)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在2004年5月11日记者会上的答问全文

*V.投票规则
(下午3时05分至3时35分)

立法会CB(2)2378/03-04(01)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4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明报》2004年5月14日的报道

立法会CB(2)2378/03-04(02)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4日发出)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第45、46及96条,以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1至14条

立法会CB(2)2393/03-04(01)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7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2393/03-04(02)号文件
(在2004年5月17日发出)

-《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及6条的文本

VI.有关"选定地区规管选举事务的机构的运作"的研究报告
(下午3时35分至4时)

RP04/03-04
(在2004年4月16日随立法会CB(2)2042/03-04号文件发出)

-有关"选定地区规管选举事务的机构的运作"的研究报告

IN09/03-04
(在2004年4月16日随立法会CB(2)2041/03-04号文件发出)

-有关"选定地区议会大选主要选举活动的规管安排"的资料摘要

VII.有关"德国、联合王国、新西兰和新加坡规管政党的架构"的研究报告
(下午4时至4时25分)

RP05/03-04
(在2004年4月16日随立法会CB(2)2042/03-04号文件发出)

-有关"德国、联合王国、新西兰和新加坡规管政党的架构"的研究报告

VIII.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IV及V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