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
| 立法会CB(1)177/03-04号文件 (于2003年10月27日发出)
| - | 2003年10月9日会议的纪要
|
II. |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
| 立法会CB(1)267/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7日发出)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
| 立法会CB(1)267/03-04(02)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7日发出)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
III. |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
| 立法会CB(1)64/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0月14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制定的《2003年〈进出口条例〉(修订附表2及3)公告》及《2003年〈应课稅品条例〉(修订附表1A及1B)公告》所提供的资料文件
|
| 立法会CB(1)178/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0月27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根据《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出口的手表和织片成衣的来源标记的建议所提供的资料文件
|
IV. |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简介在工商科范畴內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下午4时40分至5时25分)
|
| 立法会CB(1)270/03-04(01)号文件 (将由政府当局提供)
| - | 电脑投影片资料
|
*V. | 建议开设粵港合作统筹小组组长的常额职位
(下午5时25分至6时10分)
|
| 立法会CB(1)267/03-04(03)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5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
|
VI. | 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