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3年11月10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1)177/03-04号文件
(于2003年10月27日发出)

-2003年10月9日会议的纪要

II.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1)267/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7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1)267/03-04(02)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7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III.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64/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0月14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制定的《2003年〈进出口条例〉(修订附表2及3)公告》及《2003年〈应课稅品条例〉(修订附表1A及1B)公告》所提供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178/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0月27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根据《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出口的手表和织片成衣的来源标记的建议所提供的资料文件

IV.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简介在工商科范畴內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下午4时40分至5时25分)

立法会CB(1)270/03-04(01)号文件
(将由政府当局提供)

-电脑投影片资料

*V.建议开设粵港合作统筹小组组长的常额职位
(下午5时25分至6时10分)

立法会CB(1)267/03-04(03)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5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

VI.其他事项

* 谨邀请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出席会议,参与此项目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