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委员会
特别会议

日 期:2003年11月14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I.有关平等机会委员会(下称"平机会")委聘余仲贤先生出任行动科行政总监及终止其聘任合约及政府如何保障平机会及平机会主席的公信力
(上午8时30分至10时25分)

立法会CB(2)335/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13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胡红玉女士于2003年11月12日发出的声明

立法会CB(2)335/03-04(02)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13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胡红玉女士致平机会的函件的副本

相关文件

立法会CB(2)322/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13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王见秋先生于2003年11月6日发出的辞职信

立法会CB(2)288/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10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平等机会妇女联席于2003年11月7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280/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8日发出)

-平机会规划及行政总监于2003年11月6日的来函,函件夹附王见秋先生向新闻界发表的声明

立法会CB(2)280/03-04(02)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8日发出)

-政府于2003年11月6日就平机会主席辞职发表的新闻稿

立法会CB(2)280/03-04(03)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8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胡红玉女士于2003年11月6日发出的声明

立法会CB(2)266/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6日发出)

-平机会主席王见秋先生于2003年11月5日致事务委员会的函件

立法会CB(2)266/03-04(02)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6日发出)

-平机会规划及行政总监于2003年11月5日致事务委员会的函件

立法会CB(2)266/03-04(03)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6日发出) (只备中文本)

-涂谨申议员于2003年11月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的副本

立法会CB(2)265/03-04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6日发出)

-一套由余仲贤先生提供有关其获平机会委聘及遭平机会终止聘任合约的文件(有关文件只限议员参阅)

立法会CB(2)247/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5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03年10月29日致平机会的函件及平机会于2003年11月3日的答覆

立法会CB(2)247/03-04(02)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5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03年11月5日的来函

立法会CB(2)247/03-04(03)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5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香港人权监察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245/03-04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4日发出)

-平机会前任主席胡红玉女士于2003年7月22日致平机会主席王见秋先生的函件(有关文件只限议员参阅)

立法会CB(2)218/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0月31日发出)

-何俊仁议员2003年10月29日的来函

立法会CP102/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11月3日发出)

-申诉部应当值议员要求送交委员参阅的相关剪报和新闻公报,以及平等机会妇女联席提交的意见书

II.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讨论此议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