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4年4月7日(星期三)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I.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1)1115/03-04号文件
(于2004年3月2日随立法会CB(1)1172/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1月15日特别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1)1223/03-04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5日随立法会CB(1)1224/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4月1日随立法会CB(1)1434/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2月17日与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1)1337/03-04号文件
(于2004年3月19日随立法会CB(1)1338/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2月2日与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1)1446/03-04号文件
(于2004年4月6日随立法会CB(1)1457/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3月1日会议的纪要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1316/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3月17日发出)

-大埔区议会议员于2004年3月4日与立法会议员举行的会议上,对"受麻笏河工程影响的居民的安置资格"所提出的事项

I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立法会CB(1)1444/03-04(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1)1444/03-04(02)号文件
(随附于后)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协助残旧楼宇的长者业主
(下午2时40分至3时35分)

与团体代表会晤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

立法会CB(1)1444/03-04(03)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于2004年4月2日发出)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于2004年4月7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1117/03-04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于2004年2月25日发出)

-申诉部的便笺,內容有关把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于2004年2月23日与立法会议员会晤时,就政府可如何协助残旧楼宇的年长业主解决住屋及经济困难所提的关注事项转介事务委员会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立法会CB(1)1444/03-04(04)号文件
(中文本于2004年4月2日发出,英文本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

V.其他事项
(下午3时35分至3时4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4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