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4年4月19日(星期一)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CB(2)1955/03-04号文件
(已于2004年4月16日随立法会CB(2)1954/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3月8日会议的纪要

II.自上次会议举行至今发出的资料文件
(上午8时35分至8时40分)

立法会CB(2)1840/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4年3月24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一名市民的来函,要求立法会就立法准许末期绝症病人若表示同意,可寻求安乐死一事,进行议案辩论

I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上午8时40分至8时45分)

立法会CB(2)1956/03-04(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待议事项一覧表

立法会CB(2)1956/03-04(02)号文件
(随附于后)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重整母婴健康服务
(上午8时45分至9时35分)

立法会CB(2)1956/03-04(03)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医院管理局的财政状况
(上午9时35分至10时25分)

立法会CB(2)1956/03-04(04)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I.其他事项
(由上午10时25分起)



议会事务部2
立法会秘书处
200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