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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
2004年2月12日(星期四)
时 间:
上午10时45分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I.
确认通过先前会议的纪要及续议事项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5分)
确认通过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
CB(2)1154/03-04
号文件
(已于2004年2月2日随立法会
CB(2)1155/03-04号文件发出)
-
2003年12月18日会议纪要
续议事项 -- 前往大韩民国进行职务访问
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上午10时55分至11时)
立法会
CB(2)1219/03-04(01)
号文件
(随附于后)
-
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
CB(2)1219/03-04(02)
号文件
(随附于后)
-
待议事项一览表
*
III.
延续临时职位
(上午11时至11时35分)
立法会
CB(2)1219/03-04(03)
号文件
(随附于后)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
IV.
延续青少年见习就业计划
(上午11时35分至下午12时10分)
立法会
CB(2)1219/03-04(04)
号文件
(随附于后)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
V.
鼓励青少年自雇创业的试验计划
(下午12时10分至12时40分)
立法会
CB(2)1219/03-04(05)
号文件
(随附于后)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I.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 所有其他立法会议员均获邀参与讨论此议程项目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