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选举主席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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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少年法庭制度及程序
(下午4时35分至5时25分)
随附文件
有关"为顽劣儿童和少年人推行检控以外的措施:海外经验及可供香港选择的方案"的顾问研究报告(随文附上)(只备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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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0/03-04(01)号文件 (随文附上)(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政府当局就"为顽劣儿童和少年人推行检控以外措施的顾问研究报告"拟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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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0/03-04(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2001年少年犯(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的有关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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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发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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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P07/02-03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3年5月21日随立法会CB(2)2145/02-03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3年5月27日随立法会CB(2)2232/02-03号文件发出)
| - | "选定海外地区少年法庭的运作"研究报告,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曾于2003年5月26日会议上考虑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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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31/02-03号文件 (于2003年7月29日随立法会CB(2)2924/02-03号文件发出)
| - | 有关"选定海外地区少年法庭的运作"研究报告的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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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下午5时25分至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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