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营房屋建筑问题专责委员会
| 决   议
立法会于2001年2月7日通过下述决议:
"议决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就天颂苑、沙田第14B区第二期、东涌第30区第三期及石荫村第二期4宗事件的情况,调查建造公营房屋单位时出现的建筑问题,并藉此寻求积极建议,彻底改革整体公营房屋的政策及架构,包括研究应否重组、分拆或废除房屋委员会,以提高公营房屋的质素;而该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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