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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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600/04-05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8日隨立法會CB(2)1601/04-05號文件發出)
| - | 2005年4月26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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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35分至4時25分)
續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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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638/04-05(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政府當局於2005年5月20日為回應2005年5月9日會議上所提事項而發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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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項審議研究條例草案的條文
(第8至15、37至38及122至178條:與司法機構及法律專業有關的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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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638/04-05(02)號文件 (隨文附上)(只備英文本)
| - | 香港大律師公會2005年5月18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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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63/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3月30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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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3)379/04-05號文件 (於2005年2月18日發出)
| - | 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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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62/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3月30日發出)
| - | 標明修訂的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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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一覽表載於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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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下次會議將於2005年6月7日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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