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修訂)(行政長官的任期)
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

日期:005年4月21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 程

I.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0分至10時25分)

續議事項

立法會CB(2)1331/04-05(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就2005年4月14日會議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2)1331/04-05(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吳靄儀議員2005年4月14日就高級助理法律顧問隨立法會CB(2)1268/04-05(04)號文件發出的函件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2)1331/04-05(03)號文件
(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就吳靄儀議員2005年4月14日的函件作出的回應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立法會CB(3)465/04-05號文件
(在2005年3月24日發出)

-條例草案

立法會CB(2)1268/04-05(02)號文件
(在2005年4月13日發出)

-條例草案標明修訂的文本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的一覽表載於附錄)

II.其他事項
(上午10時25分至10時30分)

下次會議日期

日後會議的暫定日期一覽表已隨立法會CB(2)1289/04-05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5年4月20日

附錄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

在法案委員會成立前發出的文件

CAB C5/1/3
(在2005年3月22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46/04-05號文件
(在2005年4月7日隨立法會CB(2)1218/04-05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報告

2005年3月15日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文件

立法會CB(2)1066/04-05號文件
(在2005年3月11日隨立法會CB(2)1061/04-05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行政長官的選舉及相關事宜"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FS11/04-05
(在2005年3月11日隨立法會RL8/04-05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就"與行政長官選舉有關的法例條文"擬備的資料便覽

立法會CB(2)1077/04-05(01)號文件
(在2005年3月14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根據《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產生新的行政長官:時間表"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1077/04-05(02)號文件
(在2005年3月14日發出)

-署理行政長官於2005年3月12日在中區政府合署的記者會上的發言全文

立法會CB(2)1077/04-05(03)號文件
(在2005年3月14日發出)

-律政司司長於2005年3月12日在中區政府合署的記者會上就"行政長官任期"發表的聲明

立法會CB(2)1077/04-05(04)號文件
(在2005年3月14日發出)

-政制事務局局長於2005年3月12日在中區政府合署的記者會上就"根據《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產生新的行政長官:選舉安排"的發言全文

立法會CB(2)1156/04-05號文件
(在2005年3月29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的有關草擬《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的背景資料及3封分別由許崇德教授及廉希聖教授發出的信件

立法會CB(2)1202/04-05號文件
(在2005年4月6日隨立法會CB(2)1201/04-05號文件發出)

-2005年3月15日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過程的逐字紀錄本

2005年3月21日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的文件

立法會CB(2)1121/04-05(01)號文件
(在2005年3月18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根據《基本法》第五十三條選舉新的行政長官: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提供的文件

2005年4月6日立法會會議的文件

(在2005年4月6日立法會會議上提交)

-政務司司長就新的行政長官的任期發表的聲明

(在2005年4月6日立法會會議上提交)

-關於請求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作出解釋的報告

法律事務部與政府當局互通的函件

立法會CB(2)1268/04-05(04)號文件
(在2005年4月13日發出)

-高級助理法律顧問2005年4月11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2)1290/04-05(01)號文件
(在2005年4月15日發出)

-政府當局為回應高級助理法律顧問在2005年4月11日一函中所提問題而於2005年4月13日發出的函件

其他相關文件

立法會CB(2)1268/04-05(03)號文件
(在2005年4月13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2)1278/04-05(01)號文件
(在2005年4月14日發出)

-新華社在2005年3月12日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的談話內容發出的新聞報道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