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4年11月18日(星期四)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I.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立法會CB(2)207/04-05(01)號文件
(隨附於後)

--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2)207/04-05(02)號文件
(隨附於後)

--待議事項一覽表

II.把就受聘於政府外判工程或服務的非技術工人的僱用條款實施的強制性規定的適用範圍擴及公共機構
(下午2時35分至3時15分)

立法會CB(2)129/04-05(04)號文件
(於2004年11月2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交的資料文件

* III.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及甲型禽流感列入《僱員補償條例》所指的職業病的建議
(下午3時15分至3時45分)

立法會CB(2)207/04-05(03)號文件
(隨附於後)

--政府當局提交的資料文件

IV.訂定最高工作時數的建議
(下午3時45分至4時25分)

立法會CB(2)207/04-05(04)號文件
(容後奉上)

--政府當局提交的資料文件

V.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 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均獲邀參與討論此項目。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