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商船(本地船只及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日 期:2005年7月13日(星期三)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1)2011/04-05号文件
(于2005年7月7日随立法会CB(1)2012/04-05号文件发出)

-2005年6月28日会议的纪要

II.与团体代表/政府当局会商
(下午2时35分至4时30分)

与团体代表/政府当局会商
  1. 翠华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2. 东义造船业总商会有限公司

  3. 香港物流管理人员协会

  4. 海事汇报研究会

  5. 香港渔民渔业发展协会
    [立法会CB(1)2031/04-05(01)号文件(只备中文本)(于2005年7月12日发出)]

  6. 香港海事科技学会

  7. 港九电船拖轮商会有限公司

未能出席会议的下述团体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2031/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7月12日发出)

-香港船东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条文

-随立法会CB(3)573/04-05号文件送交议员的条例草案;及

-条例草案的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1)1922/04-05(04)号文件) (于2005年6月27日发出)。

III.其他事项
(下午4时30分后)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一览表载于附录。)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5年7月12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

有关条例草案的背景资料

档号:MA 70/20
(于2005年5月4日由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68/04-05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9日随立法会CB(2)1615/04-05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1)1922/04-05(03)号文件
(于2005年6月27日发出)

-当局曾就《2005年商船(本地船只及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咨询的团体/人士一览表

委员/法律事务部与政府当局的来往函件

立法会CB(1)1922/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6月27日发出)

-黃容根议员于2005年6月23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1942/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7月4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05年6月28日发出的函件,信中就黃容根议员2005年6月23日的函件作出回应

立法会CB(1)1922/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6月27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2于2005年6月2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1942/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7月4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05年6月27日发出的函件,信中就助理法律顾问2005年6月24日的函件作出回应(只备英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