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browser that enables Javascript.
请使用可执行 Javascript 的浏览器。
《2005年收入(豁免离岸基金缴付利得稅)条例草案》委员会
文 件
法律事务部与政府当局互通的函件/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文件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5年11月25日致政府当局的信件
[CB(1)385/05-06(01)] (2005年11月28日)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5年8月27日致政府当局的信件,连同有关法定条文的摘录
[CB(1)44/05-06(23)] (2005年10月25日)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题为"就立法会助理法律顾问于2005年8月27日信中提出事宜的回应"
[CB(1)44/05-06(24)] (2005年10月25日)
政府当局于2005年11月28日就立法会秘书处助理法律顾问11月25日的信件向其作出的答覆
[CB(1)411/05-06(01)] (200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