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2004年11月3日首次会议的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
| 立法会CMI/21/04-05号文件
| - |
2004年11月3日会议的纪要
(随附于2004年11月29日发出的立法会CMI/32/04-05号文件,现再附上)
|
II. | David WEBB先生的电子邮件信息
(上午8时35分至9时)
|
| 立法会CMI/19/04-05号文件
| - |
" 一位公众人士就某立法会议员声称拥有的学历发出的电子邮件信息"
(随附于2004年11月29日发出的立法会CMI/32/04-05号文件,现再附上)
|
| 立法会CMI/31/04-05号文件
| - |
" 于2004年11月25日出版的《壹周刊》刊载的一篇关于黃宜弘议员的学历的文章,以及秘书处于2004年11月27日接获黃议员回应该文章的信件"
(原文随附于2004年11月29日发出的立法会CMI/32/04-05号文件;黃议员回应该文章的信件的英文翻译随附于2004年11月30日发出的立法会CMI/33/04-05号文件,现再附上)
|
III. | 修订《就关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以立法会议员身份所作行为的道德标准事宜订定的劝喻性质的指引》
(上午9时至10时)
|
| 立法会CMI/17/04-05号文件
| - |
" 检讨《就关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以其议员身份所作行为的道德标准事宜订定的劝喻性质的指引》"
(随附于2004年11月29日
发出的立法会CMI/32/04-05号文件,但附录3及4的中文版则随附于2004年11月30日发出的立法会CMI/33/04-05号文件,现再附上)
|
| 立法会CMI/30/04-05号文件
| - |
" 往届立法会的议员就授权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监管议员操守事宜所进行的商议工作"
(随附于2004年11月29日发出的立法会CMI/32/04-05号文件,现再附上)
|
IV.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
|
V. | 下次会议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