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4/05-13

立法会

议程

2005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4年空运(航空服务牌照)(修订)(第2号)规例》215/2004
2.《2004年荔枝窝(特别地区)令》216/2004
3.《2004年图书馆指定(第2号)令》217/2004
4.《2004年空气污染管制(油站)(汽体回收)(修订)规例》218/2004
5.《〈存款保障计划条例〉2004年(生效日期)(第3号)公告》219/2004
6.《〈2004年公司条例(修订附表8)令〉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220/2004
7.《2004年建筑物(管理)(修订)规例》221/2004
8.《2004年建筑物(贮油装置)(修订)规例》222/2004
9.《2004年检疫及防疫条例(修订附表1)(第3号)令》223/2004
10.《2004年防止传染病蔓延规例(修订表格)(第3号)令》224/2004

其他文件

1.第47号二○○四至○五年度第二季
批准对核准开支预算作出修改的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2.第48号雇员再培训局
二零零三至二零零四年度年报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3.第49号消费者委员会
二○○三至二○○四年度年报
(由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提交)

4.第50号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
二零零三至二零零四年度年报
(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提交)

II. 发言

蔡素玉议员就《2004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及《废物处置(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规例》向本会发言,该等规例为在2004年11月3日的立法会会议席上提交的附属法例。

III. 质询

1. 林健锋议员问:


房屋委员会于上月19日宣布,经考虑有关的诉讼可能引起的法律和程序等问题后,决定把已完成公开发售程序的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领汇基金")押后上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领汇基金未能如期上市所造成的有形及无形经济损失;若有评估,结果是甚么;

    (二)有否评估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房屋委员会、有关的投资银行和顾问,以及有关的政策局和部门须分别就领汇基金未能如期上市承担甚么责任;若有评估,结果是甚么;及

    (三)有关当局在此事上汲取了甚么教训,以及有否评估日后的公共资产私有化计划会如何受到政治因素所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周梁淑怡议员问:

上月公开发售的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领汇基金")的申请表格订明,除中文姓名外,申请人必须以英文填妥该表格,否则申请可予拒绝。此做法对有意认购该基金的部分市民造成不便。当局于2001年4月回答本会一项相关质询时表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会与证券登记公司总会会员及市场人士协商,寻找可行方法,让投资者日后可以中文填写认购表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当局在2001年4月回答上述质询至今已超过3年半,为何有关当局仍未能安排投资者以中文填写认购表格;

    (二)鉴于证券业人士预期会有大量散戶认购领汇基金,有关当局曾否考虑容许散戶投资者以中文填写该基金的申请表格;及

    (三)鉴于有关当局已于上月19日宣布押后领汇基金上市,有关当局日后安排领汇基金及其他公共资产上市时,会否考虑采取措施,让市民可以中文填写认购表格?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 谭香文议员问:


关于香港稅制及评稅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一次进行全面检讨《稅务条例》在甚么时候,有沒有评估现行《稅务条例》有沒有赋予稅务局局长过大酌情权;若有评估,结果是甚么,以及会不会考虑全面检讨该条例;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二)有甚么措施加强评稅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及会不会跟随英国及美国等国家公开《评稅主任手册》的做法,让纳稅人得知稅务局的评稅准则;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有沒有评估香港稅制是不是落后于其他已发展经济体系;若评估结果显示香港稅制落后,有甚么策略消除这种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4. 郑经翰议员问:


关于亚洲国际博览馆(简称"博览馆")及添马舰用地作短期展览用途,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与博览馆有沒有未有公开的协定;若有,这些协定是甚么;有沒有包括保证博览馆落成后5年內不会新建展览场地或扩建旧有场地,以及会不会公开当局与博览馆股东通讯的文件及信件;

    (二)虽然当局指出博览馆与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简称"会展中心")将会相辅相成,但博览馆的宣传资料显示,该馆所举办的展览,是以现时贸易发展局(简称"贸发局")及其他私营展览商所举办的同类展览为主,博览馆有沒有违反上述相辅相成的安排;若有,有关的问责官员有沒有履行监管的职责;及

    (三)当局早前表示准备允许贸发局在2005至2007年的3年期间,每年在4月10日至5月8日及9月26日至10月23日短期租用添马舰用地作展览用途,但至今仍未批出该等租约,由于展览招商需时,拖延批出租约会影响本年4月旺季举行的展览活动,直接打击本港会议展览业和有关经贸活动,为何当局仍未批出该等租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5. 刘慧卿议员问:


关于落实妇女事务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所倡议的"性别观点主流化",以顾及妇女需要和观点的工作,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各政府部门推行"性别观点主流化"的进展及具体成效;

    (二)在政府所推行的政策和措施中,哪些已就性别观点作出考虑或评估;哪些尚未以及有关原因;及

    (三)为何在过去3年內参加与性别课题相关的训练课程的公务员,大部分都是来自社会福利署和香港警务处,或者是新入职的政务主任;有否计划鼓励其他部门的公务员参加相关的训练课程;若有计划,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6. 梁家杰议员问:


市区重建局(简称"市建局")前身的土地发展公司在1998年年初宣布推行26个重建项目,其中包括观塘市中心重建计划。至今这些项目的其中18个的收购、补偿及安置受影响居民的工作已经展开甚至完成,但观塘市中心重建计划却仍未展开有关工作。有关居民苦等至今已近7年,更要面对业主为要交吉而逼迁的威胁。至于其他7个项目,市建局除了在2004年12月中落实推行两个位于大角咀的项目以外,并沒有在2004年展开其他5个重建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观塘市中心重建计划的收购、补偿及安置受影响居民的日期是不是已无限期延长,以致迄今仍无法展开;若不是,推行时间表是甚么,以及市建局有沒有打算将观塘市中心的楼宇复修,以取代重建有关楼宇;

    (二)政府当局和市建局从现时至展开观塘市中心重建计划的收购、补偿及安置受影响居民,有甚么措施协助遭业主逼迁的居民;及

    (三)是否知悉市建局2004年沒有展开上述5个重建计划的原因;政府当局是不是已延迟推行它在2004年批准的市建局周年业务计划,以及政府当局和市建局会不会放弃该5个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7. 黃定光议员问:


政府统计处的一项统计调查结果显示,香港以外注册公司驻港地区总部及驻港地区办事处在本年6月1日的数目,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7%和12%,该等升幅是自2000年度以来最大的。然而,同时有33%的地区总部及26%的地区办事处表示,偏高的居所及工商业楼宇租金对营商不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施是否驻港公司数目上升的主要原因;若有,研究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二)这些地区总部/办事处当中有多少间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该数目与去年同期的有关数目如何比较;及

    (三)有何措施减轻营商成本,以吸引更多香港以外注册公司来港设立地区总部或地区办事处?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8. 刘千石议员问:


政府在关于高中及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的咨询文件表示,现行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安排的措施,在新高中学制仍会继续。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包括视障、听障、肢体伤残或情绪及行为偏差的学生,以至资优学生,在新学制之下,都会以区分性课程安排来照顾他们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课程的详情;

    (二)有否计划增拨资源,使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能在建议的新高中学制下得到充分照顾;若有,额外资源的详情为何;及

    (三)会否就特殊教育如何纳入建议的新高中学制咨询有关学童家长及相关组织;若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9. 梁君彦议员问:


自1990年起,雇主为雇员投购雇员补偿保险时,须透过承保人缴交相当于保费某个百分比的征款,有关的管理局再把征款分配予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局及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征款率由最初的2%逐步提高至目前的6.3%。此外,当局在2003年4月起实施"保险公司(雇员补偿)无力偿债计划",征款率为保费的2%。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计划在2007年7月1日,将分配予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的征款的比率由1.2%调升至1.8%,当局会否因应向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索取补偿的个案数目有否增减而相应调整分配给它的征款比率;及

    (二)当局有否评估上述3个管理局未来的资金需求,以及检讨雇员补偿保险征费计划,包括该等管理局是否可自负盈亏及无须向雇主征款,以及调低征款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10. 何俊仁议员问:


现时,当局委任咨询及法定组织成员时所依循的性别比例基准是25%,即该等组织男性及女性成员分别最少占25%。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咨询及法定组织的男、女成员总数及相对比例,并按女性占成员总数的百分比(以5%为一组别)列出咨询及法定组织的数目;

    (二)预计何时所有咨询及法定组织均达致25%性别比例基准;及

    (三)有否计划将该性别比例基准提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1.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关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旅游证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该计划推出至今,当局每年发出该等证件的数目;

    (二)处理该等证件的申请平均所需的时间;及

    (三)有否评估该计划的目标对象是否知悉有关计划,若有,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2. 杨森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每个学校分区的下列数字:

    (一)幼稚园、小学和中学每个级别在2004年9月的在学人数及班数;

    (二)中学及小学分别的数目及标准课室总数;

    (三)全日制官立和津贴中、小学的分别数目;及

    (四)估计分别有多少儿童在2008/09及其后两个学年适龄入读小一及中一?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3. 梁耀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过去10年內薪酬属首长级薪级表第4点或以上而退休的公务员的姓名,他们在退休前的职位和退休日期;及

    (二)这些官员在退休后有否受聘于私人或法定机构;若有,有关职位的名称、他们受聘的日期,以及是否在退休后的首3年內担任有关职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4. 李国麟议员问:


据悉,本港长者的自杀身亡率一直较其他年龄组别的人士为高。此外,有调查结果显示本港有近4万名长者患上抑郁症,但当中八成长者未有求诊。另一方面,2004年首季的新填报虐待长者个案数字显示,精神虐待个案占整体个案数目的第二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向上述亟需照顾的长者提供精神健康社区服务或老人精神科社康护理服务;若有,过去5年,每年当局处理的个案数目及平均排期时间,以及每位护士平均需要处理的个案数目;及

    (二)有否计划检讨上述服务;若有,检讨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5. 林伟强议员问:


关于大屿山的发展概念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会否调整大屿山的发展目标和基建设施规划,令大屿山的不同地区获得均衡发展,以及让不同地区的居民可分享发展成果;

    (二)当地社区人士可否及如何参与在现阶段为发展概念计划的拟议项目,包括兴建物流园、主题公园、博物馆、生态旅游中心、休闲娛乐中心和规划中的港珠澳大桥等项目;

    (三)除上文第(二)点的项目外,大屿山将有哪些发展项目;及

    (四)会否研究将大屿山附近岛屿的规划纳入发展概念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6. 张超雄议员问:


地铁有限公司("地铁公司")以在地铁车站安装月台幕门为理由,自2000年7月起向每次使用八达通卡的乘客增收一角。地铁公司当时表示整项安装工程将于2006年完成。另一方面,有失明人士团体向本人反映,失明地铁乘客堕轨的意外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至今地铁公司藉上述增收车费措施所收取的总金额;

    (二)过去4年,意外堕轨的失明地铁乘客数目;

    (三)地铁公司会否加快安装月台幕门,令安装工程提早完成;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地铁公司将有何措施,保障在沒有幕门的地面及高架地铁车站月台候车的失明人士的安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7.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关于香港与內地进行经济合作及融合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去年6月举行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提出的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在未来一年的合作及发展计划;及

    (三)政府做了甚么工作,以按照2004年施政纲领所订目标,加强香港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角色,以及在此方面取得的进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18. 余若薇议员问:


由2004/05学年起,新入职的中学及小学中文科及英文科教师须持有主修相关语文科目的教育学士学位,或持有主修相关语文科目的学士学位和相关的师训资历。据报,86%的现职语文科小学教师,以及42%和51%的现职中文科及英文科中学教师仍未取得该等资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关于当局为提升语文教师的本科知识和教学技巧而在去年4月推出的"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奖励津贴计划",当局有否评估该计划的成效;若有,评估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有何进一步措施,以提升语文教师的语文能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9. 曾钰成议员问:


政府统计处按季调查本港人口的就业收入及工资率,并以行业/职业分项列出有关数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业收入及工资率的关系;

    (二)过去3年,每年就业收入及工资率的分布情况(包括最高、中位、平均及最低数目),并以行业/职业分项列出有关数据;及

    (三)会否考虑将现时政府对以雇用非技术工人为主的服务(建筑服务除外)合约作出有关工资率的强制性规定的做法,改为强制规定有关工人的就业收入,以明确订明他们的工资,以及是否知悉各公共机构会否考虑作出同样的就业收入强制规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0. 陈婉娴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年,每月有多少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个案所属类别出现下列变动:

    (i)由低收入综援转为失业综援;

    (ii)由失业综援转为低收入综援;及

    (iii)由失业综援转为低收入综援,再转回失业综援;

    (二)过去两年,每年参加社会福利署("社署")推行的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人数,当中藉此计划找到全职有薪工作的失业及低收入综援受助人各有多少;

    (三)过去两年,每年参加社署推行的欣葵计划的人数,当中已作好就业准备及已找到有薪工作的单亲综援受助人各有多少;及

    (四)过去两年,每月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社援物价指数")变动的情况及该指数中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实质变动率,以及社援物价指数和甲类消费物价指数有否出现相反变动的情况;若有,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V. 法案

首读


《移交被判刑人士(修订)(澳门)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移交被判刑人士(修订)(澳门)条例草案》 : 保安局局长

V. 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动议议案,以修订于2004年11月3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废物处置(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4年第166号法律公告)。

    (议案內容载于附录

  2.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04年11月3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4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4年第165号法律公告) ─

    (a)在第3条中,在新的第3A条中,加入 ─
      "(3)署长须在宪报刊登公告,公布不时采用 的为施行第(1)及(2)款而决定任何废物是否属于 附表2第3栏指明的某种类的建筑废物的准则。

      (4)第(3)款所指的公告并非附属法例。";

    (b)在第4(7)条中,在新的第4(4A)(c)条中,在"关闭该设施"之前加入"暂时"。
VI.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04年12月1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2004年电讯(指定须缴付频谱使用费的频带)(修订)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04年第208号法律公告);

      (b)《2004年电讯(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第三代移动服务)(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4年第209号法律公告);

      (c)《电讯(频谱使用费的水平)(第二代移动服务)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4年第210号法律公告);

      (d)《2004年雇员补偿条例(修订附表2)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04年第213号法律公告);及

      (e)《2004年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修订附表2)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04年第214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5年2月2日的会议。

  2.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四号报告

    郑经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政府最近发表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四号报告》漠视民意,否决大部分香港市民提出以普及而平等的选举产生下一届行政长官及所有立法会议员的要求,却又沒有提出一个具体的方案,本会表示深切遗憾;此外,由于政府在宪制上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尽量回应市民对普选的强烈诉求,本会促请政府尽早向本会提交一个包括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议员产生办法的政改方案,以便公众及本会进行讨论。

    出席的政府官员:律政司司长
    政制事务局局长


  3. 西九龙文娛艺术区发展计划

    梁家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政府当局决定把广达40公顷的西九龙文娛艺术区发展计划(下称"该计划")一次过批予一个财团,并且只给予公众15星期的时间,就首阶段选出的3份建议书提出意见,此举未能确保在培育文化艺术之余,同时最有效利用香港珍贵的土地资源,维护公众利益,本会强烈要求政府当局:

      (一)延长咨询期至6个月,让公众有充足的时间参与;

      (二)公开有兴趣参与该计划的人士已向政府提交的所有建议书,包括财务安排资料,让公众在咨询期內更全面掌握发展建议的详情;

      (三)取消需斥巨资建造的天篷作为该计划必须的构成部分;

      (四)撤回单一招标批出整幅土地连发展计划的决定,并把地段拆细分批推出市场公开招标或拍卖,让本港中小型发展商均可参与该计划,以求获取最大的卖地收益;及

      (五)制订本港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艺术政策,并以出售该40公顷土地的收益来支持和推动有关政策;在订定具体內容和落实该等政策时,须容许公民社会制度化的参与,尤其应吸纳本地文艺界的意见。

      就梁家杰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张学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后删除"政府当局决定把广达40公顷的";在"(下称 '该计划' )"之后加上"引起社会各界广泛讨论和关注,有关关注包括政府当局决定把该计划";在"并且只给予"之后删除"公众";在"15星期"之后删除"的时间,就首阶段选出的3份建议书提出意见,此举未能确保在培育文化艺术之余,同时最有效利用香港珍贵的土地资源,维护公众利益",并以"进行公众咨询"代替;在"(三)"之后删除"取消需斥巨资建造的",并以"在充分咨询公众及总结他们在咨询期所发表的意见后,评估是否需要以"代替;在"构成部分"之后删除";",并以"、检讨"代替;删除"(四) 撤回";在"发展计划的决定,并"之后加上"研究应否";在"卖地收益"之后加上",以及考虑成立一个具广泛代表性的法定机构,以进一步推动和落实该计划";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四)"代替;在"有关政策"之后加上",避免该计划变成以地产为主的项目";及在"落实该等政策时,"之后加上"须顾及中、西文化艺术兼容,以凸显香港中西文化荟萃的优势,并"。

      就张学明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郭家麒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卖地收益,以及"之后删除"考虑",并以"必须"代替;在"成立一个具广泛"之后加上"民意";及在"落实该计划"之后加上";在咨询时,必须就政府是否应该进行单一招标及兴建天篷咨询公众意见,而在未有充分而广泛的社会共识及认同下,不能进行单一招标及兴建天篷"。

      (ii)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后加上"本港现时并无文化委员会,而";在"卖地收益;"之后删除"及",并在其后加上"(五) 重新设立文化委员会,专责筹划文娛艺术发展计划;及";及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

      (iii)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卖地收益;"之后删除"及";在"40公顷土地的"之后加上"部分";及在"本地文艺界的意见"之后加上";及 (六) 成立一个由各界人士组成的西九龙文娛艺术区发展管理局,该局须为法定组织,负责规划、发展及管理西九龙文娛艺术区"。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4. 本会现即休会待续

    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现即休会待续,让议员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就南亚海啸灾民,以及至今仍在灾区下落不明或滞留的港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