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4/05-27

立法会

议程

2005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5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规例》58/2005
2.《2005年储稅券(利率)(第3号)公告》59/2005
3.《2005年〈1998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60/2005

其他文件

《研究2005年东区海底隧道条例(修订附表)公告小组委员会报告》

(由小组委员会主席刘江华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IA. 发言

王国兴议员、郑家富议员及刘健仪议员分别就《2005年东区海底隧道条例(修订附表)公告》向本会发言,该规例为在2005年4月6日的立法会会议席上提交的附属法例。

II. 质询

1. 张文光议员问:

有议员接获不少投诉,指台湾的前任或现任官员申请来港进行学术文化交流或私人访问时,经常遇到拖延或其他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当局曾就多少宗涉及台湾前任或现任官员来港的入境申请,按照前任副总理钱其琛先生在1995年宣布的"中央人民政府处理九七后香港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一般称为"钱七条"),上报中央人民政府寻求批准,以及香港当局根据甚么准则,决定个别台湾官员来港的活动是官方接触,还是私人性质的学术交流或探访活动;

    (二)有沒有向被拒绝入境的台湾居民简述理由;若有,过去3年拒绝他们入境的理由是甚么;及

    (三)会不会考虑参考澳门当局处理台湾居民入境的经验,采取台湾旅客到港落地签证的措施,以促进香港与台湾的交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政制事务局局长
2. 谭香文议员问:

香港会计师公会曾向政府提交建议书,建议改革专业责任制度,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沒有考虑会计界的建议,实行比例责任制度;若有,实行该制度的进展情况;若沒有,原因是甚么;

    (二)会不会修订《公司条例》,废除禁止核数师就核数工作与客戶订立限制责任合约的规定;若会,将在何时进行修订;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会不会考虑实行有限责任合伙制度;若会,何时实行;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律政司司长


3. 谭耀宗议员问:

鉴于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中的自愿性供款额不断增加,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作出自愿性供款的人数及所涉款额,以及自强积金计划实施至今,不经雇主而直接向受托人作出的自愿性供款总额;

    (二)鉴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现时无权规管自愿性供款及其累算权益的支付,当局有沒有计划检讨有关政策,加强规管自愿性供款,从而保障供款人的权益;及

    (三)现时不经雇主而直接向受托人作出的自愿性供款是不是受强积金补偿基金所保障;若是,当局会不会提高现行的9亿元补偿基金储备水平;若不是,当局有沒有计划将该等供款纳入补偿基金的保障范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4. 李卓人议员问:

关于聘用残疾人士,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2004年12月31日,有多少名残疾人士以非公务员合约受聘于各政府部门;

    (二)是否知悉在过去3年,各间受公帑资助大学、医院管理局、机场管理局和两间铁路公司分别聘用多少名残疾人士,以及这些机构的此类雇员人数,占个别机构员工总数的百分比;及

    (三)会否规定政府部门在招聘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时,须聘用某一比例的残疾人士,以及订有甚么政策,鼓励刚才提及的机构雇用更多残疾人士?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5.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前行政长官在其2004年施政报告中承认,当局"在一些环节规管过多过细,令到业界感到不胜其烦"。在本年度的施政报告,他则表示方便营商小组已选定两个行业进行检讨,地产建造业为其中一个,以期改进规管架构及简化发牌程序。关于该项检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制订任何时间表及检讨目的;若有,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及

    (二)检讨工作由哪位官员负责?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政司司长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6. 周梁淑怡议员问:

关于引进新措施以减少各类污染,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的政府部门有否研究在外地开发以解决各类污染问题(特别是空气污染和污水)的新技术当中,哪些适合引进本港;若有,这些部门在过去3年曾研究哪些新技术,以及计划在未来3年引进哪些新技术;及

    (二)鉴于当局与两间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将于2008年届满,当局打算在新协议中加入甚么条款,以期电厂减少排放污染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7. 詹培忠议员问:

关于香港电台播放赛马节目被批评为"与民爭利"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其他政府部门有否检讨其服务有否出现"与民爭利"的情况;若有检讨,结果为何;若检讨结果显示沒有出现该情况,当局如何防止该情况出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在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缺席期间)

*8. 梁家杰议员问: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在批准湾仔胡忠大厦的发展计划时,规定该大厦的发展商("大厦发展商")须兴建由胡忠大厦橫跨皇后大道东连接內地段第7781号的行人天桥("天桥")。有关规定亦列明在胡忠大厦的土地契约("地契")条款及规划许可。然而,自胡忠大厦于1992年落成及入伙以来,天桥仍未落实。政府在2005年4月20日立法会会议回覆本人质询时指出,由于兴建天桥一事是由大厦发展商提出,并且是在一项大型酒店计划的換地手续完成后才会开始兴建,地契因而订明:"橫跨皇后大道东连接內地段第7781号的行人天桥部分,兴建工程须在政府把內地段第7781号移交承批人后12个月內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城规会在决定批准胡忠大厦的发展计划时,有否考虑预计天桥落成后所带来的规划优点,以及在环境改善、疏导行人、纾缓交通和其他对社区额外的益处;

    (二)有否评估大厦发展商在获批胡忠大厦发展权后,可否单方面决定终止或暂停与政府商讨上述酒店发展计划的換地安排;天桥的兴建又会否随大厦发展商的决定而终止或延迟,以及政府在这情况下有何对策;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沒有评估,原因为何;及

    (三)屋宇署和有关政府部门在发出胡忠大厦占用许可证和满意纸时,有何行动执行《建筑物条例》的有关规定,以确保关于发展胡忠大厦计划的图则,符合《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所订的所有规定及要求,以及有否就该申请咨询规划署、地政总署和运输署;若有,该等部门的回覆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9. 李国麟议员问:

据报,自今年2月至今,天水围区內公共屋村及居屋屋苑楼宇的升降机大堂及走廊墙壁上的瓷砖剝落事件共有超过500宗;不少居民表示曾多次向房屋署投诉,但瓷砖剝落事件仍不断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个月,房屋署接获多少宗区內居民的有关投诉,并按维修工程的进度和工程预计需时多久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两个月,区內各个公共屋村/屋苑分别有多少宗瓷砖剝落的事件,以及这些事件的详情,包括发生的位置、剝落的面积及幅度;

    (三)过去5年,区內各个公共屋村/屋苑分别有多少宗瓷砖剝落的事件;每个屋村/屋苑平均每月有多少宗这类事件,维修工程平均需时多久,以及由落成至发生首宗瓷砖剝落事件的时间;

    (四)房屋署有否安排定期及在潮湿日子检查这些楼宇的公众地方的瓷砖有否松脫的迹象;若有,时间表为何;及

    (五)有否分析这些楼宇不断有瓷砖剝落的原因,以及有否制订措施解决此问题;若有,分析的结果和措施的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0. 冯检基议员问:

律政司司长在本年3月12日就行政长官任期所发表的声明中指出,《基本法》作为在一国前提下的两制融合界面,內地机关及法律界与香港机关及法律界偶尔对其中条文出现不同理解,在所难免。但在维护香港安定繁荣的大前提下,沒有不能通过互谅互让、坦诚沟通而调解的矛盾。此外,不懈的沟通对话,是尽量建立两地法律工作者对实践《基本法》的共同认知的善策,这亦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后的努力方向。就此,政府可告知本会,有否研究:

    (一)当局就行政长官任期以外的其他《基本法》条文的现行理解是否与其原先理解有所分别,以及该等条文的字面解释有否违背立法原意;

    (二)当局就有关的《基本法》条文的理解是否与中央人民政府的理解有所分别;及

    (三)在实施有关的《基本法》条文时,有否出现一些在草拟条文时未有考虑到的情况; 若有研究而结果显示有《基本法》条文出现第(一)至(三)项所述的情况,所涉及的条文,及当局有何解决对策;若沒有研究,原因为何;以及鉴于当局须先进行上述研究才可就两地有不同理解的《基本法》条文与內地进行沟通对话,不作研究是否符合当局藉沟通以建立两地对实践《基本法》的共同认知的努力方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律政司司长

*11.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近日接获巿民投诉,指在公众地方非法张贴广告的问题十分严重,极为影响巿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当局接获在公众地方非法张贴广告的投诉个案数目;

    (二)过去3年,每年当局提出及成功检控的非法张贴广告个案数目各有多少,以及涉及的罚款及诉讼费用款额;及

    (三)有否措施改善在公众地方非法张贴广告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2.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大学生抄袭功课和聘请"枪手"代做功课蔚然成风。有大学生在3年大学修课期间均是聘请他人代做功课而沒有被发现,甚至以高分毕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本港各大学的学生在过去3年作出上述行为的个案数目,而涉及的学生有否遭受处分;若有,详情为何;

    (二)本港各大学就处理上述行为的个案而给予其教职员的指引,以及有关的监察机制的详情;及

    (三)本港各大学对有关情况有何改善对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3. 刘慧卿议员问:

关于空气质素指标,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曾于去年11月10日向本会表示,"每一个地方在制定空气质素标准时,必须考虑该地当前的污染情况、技术上的可行性、管制污染源的措施、减排的策略,以及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因素",当局会否从该等因素出发,检讨自1987年已开始使用的空气质素指标;若会,检讨的范围及时间表;若否,当局按该等因素(特别是社会、经济及文化因素)进行检讨有何困难;

    (二)在2003和2004年,香港空气符合短期空气质素指标所占时间百分率分别是94%和86%,而符合长期空气质素指标所占时间百分率分别为62%和15%,符合长期和短期空气质素指标所占时间百分率出现差异的原因;

    (三)有何措施协助市民区分长期和短期空气质素指标;及

    (四)在2003及2004年,环境保护署的各个监测站录得"二氧化硫的1小时平均浓度"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日均浓度"超过相关的空气质素指标所订限值的总次数分别为何,以及当局进行了甚么工作跟进超标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4. 刘江华议员问:

关于地政总署处理兴建新界小型屋宇(俗称"丁屋")的申请,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处理这类申请平均需时多久;

    (二)过去3年,当局每年完成处理的申请数目,并按处理该等申请需时多少年列出分项数字,以及部分个案需时较久的原因;

    (三)现时各分区地政处负责处理这类申请的人手编制分别为何;及

    (四)有关地政处的员工有否向当局投诉或反映处理这类申请的人手不足,以及当局有否检讨人手是否足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5. 刘慧卿议员问:

当局在2003年4月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的收费,并同时加强医疗收费减免机制。无力负担医疗收费的公立医院病人可按该减免机制向驻院医务社会工作者("医务社工")申请减免收费。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由2003年4月至今,每年减免的医疗收费总额;

    (二)有否就如何执行减免机制向医务社工发出指引;若有,指引的內容;

    (三)有何措施监管医务社工执行减免机制;及

    (四)申请被拒的病人有何上诉途径?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6. 刘江华议员问:

关于专营巴士的维修保养,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专营巴士去年在服务期间因发生故障而停止服务的个案数目;若然,请按月份、涉及的专营巴士公司及路线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关当局去年接获市民就巴士在服务期间发生故障的投诉数目,以及如何跟进有关投诉;

    (三)现时各专营巴士公司对辖下巴士进行维修保养所采用的程序及时间表;

    (四)各专营巴士公司有否规定车长必须检查巴士以确定其操作正常,然后才可把巴士驶出提供服务;若有规定,详情为何;及

    (五)各专营巴士公司去年分别有多少辆巴士因已届指定车龄或维修成本过高而退役?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7. 詹培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现时当局就政府部门公司化、政策局与部门合并,以及政府服务外判等范畴有何短期、中期及长期计划,并列出有关计划的实施时间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8. 陈婉娴议员问:

关于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统计数字,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过去10年:

    (一)每年年底的综援个案数目,并按个案所属类别(年老、永久性残疾、健康欠佳、单亲家庭、低收入、失业及其他)列出分类数字,以及就每类个案而言,

    (i)受助人数目;

    (ii)每年的综援开支和增长率;及

    (iii)每年的综援开支占该年的整体综援开支的百分比;及

    (二)每年年底的综援受助人数目,并按他们的性别、族裔、所属年龄组别(15岁以下、15至24岁、25至34岁、35至44岁、45至59岁,以及60岁或以上)及居住的地方行政分区列出分类数字,以及就每类受助人而言,

    (i)每年的综援开支和增长率;及

    (ii)每年的综援开支占该年的整体综援开支的百分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9.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根据在2004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2003年土地(杂项条文)(修订)条例》,挖掘准许证或紧急挖掘准许证的持有人(称为"持准许证人")可指定其承判商为指定持准许证人,但须获当局批准,以及承判商同意该项指定并同意遵从准许证所载条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2004年4月1日以来,违反准许证条件的个案数目,并按此等违例个案的性质、有否作出关于指定持准许证人的指定、违例者是持准许证人还是指定持准许证人,以及向违例者施加的罚款,分项列出有关个案的数目;

    (二)自2004年4月1日以来,当局签发的挖掘准许证数目,以及接获关于指定持准许证人的指定的数目,并按申请人的类别(公用事业机构、私人发展商等)列出有关的分项数字;及

    (三)当局会否就作出指定的规定进行检讨;若会,有关检讨将于何时进行;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0. 冯检基议员问:

据报,为了准备在本年12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第6次部长级会议中有关世贸服务贸易的谈判,包括香港在內的148个世贸成员须于本年5月呈交要求其他成员开放其市场的初步要求清单及开放本地市场的初步承诺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香港当局呈交的上述初步要求清单及承诺建议的详情;及

    (二)会否考虑就第(一)项所述的清单及建议征询公众意见;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在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缺席期间)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1. 《2005年收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条例草案》

2. 《2005年公众卫生及巿政(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 《2005年收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2005年公众卫生及巿政(修订)条例草案》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IV. 议案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05年4月9日订立的 -

    (a)《2005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规例》;及

    (b)《2005年毒药表(修订)规例》。

    (该两项规例已于2005年4月14日
    随立法会CB(3)497/04-05号文件发出)
V. 议员法案

首读

《2005年香港工业总会(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2005年香港工业总会(修订)条例草案》 : 梁君彦议员

VI. 议员议案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动议的决议案

    曾钰成议员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2. 检讨破产欠薪保障制度

    曾钰成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尽快检讨破产欠薪保障制度及相关法例,以保障雇员权益及防止雇主滥用破产欠薪保障基金。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郑家富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相关法例,"之后加上"简化申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的程序,加强检控蓄意拖欠雇员薪金的雇主,"。

    (ii)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相关法例,"之后加上"包括研究设立保证金制度,以及规定雇主须预留款项以承担未来应支付予雇员的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

    (ii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相关法例,"之后加上"同时加强执法及检控,并研究针对屡次逃避就雇员法定权益履行责任的雇主或滥用个案较多的行业实施保证金制度,"。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在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缺席期间)

  3. 反对日本篡改历史教科书

    刘江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对于日本文部科学省最近通过右翼团体撰写的中学历史教科书,公然篡改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略邻国的历史真相,以及美化其侵略行为,本会予以强烈谴责,并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彻底放弃军国主义,正视历史事实,以及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受日本侵略的国家和人民作出诚恳道歉和合理赔偿。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并强烈要求日本政府"之后加上"履行战后责任:";在"正视历史事实,"之后加上"公开一切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略邻国所犯下的战爭罪行的资料,编写忠于史实的历史教科书,停止官式参拜靖国神社,";在"国家和人民作出诚恳"之后删除"道歉和",并以"谢罪和向战爭罪行受害人作"代替;及在"合理赔偿"之后加上";而在日本政府履行上述责任前,本会坚决反对日本成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下称 '安理会' )常任理事国,并促请特区政府要求中央政府行使否决权,阻止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ii)田北俊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放弃军国主义,"之后加上"包括";及在"正视历史事实"之后加上"、停止非法侵占我国领土钓鱼台列岛和东海油气田"。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