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4/05-32

立法会

议程

2005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编号
1.《申请新身分证(1974至1985年出生人士)令》法律公告85/2005
2.《2005年会社(房产安全)(豁免)(修订)令》法律公告86/2005
3.《2005年宣布增加退休金公告》法律公告87/2005
4.《2005年孤寡抚恤金(增加)公告》法律公告88/2005
5.《2005年储稅券(利率)(第4号)公告》法律公告89/2005
6.《〈2005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法律公告90/2005
7.2005年监工计划书的技术备忘录2005年第22期宪报 第5号特别副刊


其他文件

1. 《2005年收入(免稅额)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

2. 《2004年商品说明(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吴霭仪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郑经翰议员问:


本人留意到有一些正由局长使用的私家车同时挂有政府车辆车牌和內地车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这些是否政府车辆;

    (二)这些车辆挂有內地车牌是否为了方便局长前往內地办理公务;及

    (三) 局长可否乘坐这些车辆前往內地办理私人事务;若可,这些车辆如在內地发生交通意外,政府须否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陈鉴林议员问:


政府政策一向鼓励市民在证件期满前提早续期,以免造成挤逼及不便。逾期換领证件人士更须缴交附加费以作惩罚。然而,有些证件的续期安排却变相令提早办理续期的市民所获发的续期证件的有效期被缩短。例如获续期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续期手续当日,而不是旧证有效期完结翌日。另一方面,政府在去年实施跨境车辆续领封闭道路通行证的新安排后,签发获续期许可证的手续,从原本需要4个工作天,提早至申请当日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多少类运输署发出的牌照或许可证以办理续期手续当日为获续期证件的生效日期;

    (二)有沒有评估上述获续期证件的生效日期安排是否合理;若评估结果显示该安排不合理,当局会不会考虑检讨现行牌照申领及收费的行政机制,以取消有关安排;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 运输署现时未能在申请当日签发续期证件的牌照及许可证的类别及主要原因,现时签发这些牌照及许可证所需时间,以及当局会不会考虑检讨及简化有关的程序;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3. 谭耀宗议员代张学明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甚么至今仍未能就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在2003年提出的可加可减公共交通票价调整机制提出建议;该建议现时的进展情况以及会不会"胎死腹中";

    (二)当局与各公共交通机构就根据上述机制计算票价的方程式所进行的商讨详情,以及会不会就该方程式达成共识;及

    (三) 在无法落实该上述机制的情况下,当局有甚么措施监管公共交通票价,以确保票价合理及在市民承担能力范围內?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4. 刘慧卿议员问:


据报,香港理工大学校董会在本年4月修订规程后,员工因担任公职而未能全职在大学工作会被视为兼职员工,不再具备参选校董会成员的资格。然而,员工却不会因在私营公司担任受薪职位而丧失参选资格。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哪些公帑资助专上院校的规程载有类似条款,以及有哪些院校的管治团体计划在其规程內加入类似条款;

    (二)有沒有发出指引,建议专上院校的管治团体应按公平及公开的原则,让所有员工有机会参与校政,并避免有员工因为担任公职而被剝夺参与权利;若有发出指引,当局会否跟进香港理工大学校董会的上述决定;若沒有,原因是甚么;及

    (三) 有沒有发出指引,建议专上院校应要求其员工向校方申报在私营公司担任的受薪职位,并把有关资料公开,以便校內人士及公众监察;若沒有发出指引,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5.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为符合《基本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前行政长官曾承诺公务员的薪金、津贴和福利待遇不低于回归前的标准。另一方面,《基本法》亦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此外,公务员薪俸在2000至2004年平均占政府营运开支34%以上,而2004年的退休金开支约为130亿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沒有评估把超过三分之一的营运开支用于公务员薪俸的做法,有沒有损害其他公众利益;若评估结果显示有这情况,政府当局将如何处理;及

    (二)政府当局有沒有计划检讨退休金制度及修订有关法例,以订立退休金调整机制,容许退休金款额按通涨提高及按通缩降低?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政司司长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6. 周梁淑怡议员问:

鉴于天水围有大量新来港人士聚居,香港电台普通话台为改善广播质素,在该区装设FM发射站,工程预计于本月初完成,该区居民将可使用FM100.9频道收听普通话台的节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鉴于市区及天水围以外的其他新界地区亦有相当多新来港人士聚居,当局会不会因应他们的需要将FM普通话广播服务扩展至这些地区;若不会,原因是甚么,以及会不会就扩展有关服务进行研究或咨询包括相关区议会在內的机构及人士?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7. 李柱铭议员问:


鉴于近日公众极度关注电子废物对环境及市民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害,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如何界定电子废物;有否评估现行监管电子废物进出口和处理的法例是否足够和有成效;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评估结果显示法例不足够,亦缺乏成效,当局会否考虑制订长远处理电子废物的政策,并修改有关法例,以针对现行法例的漏洞和不足,以及加强协调各执法部门的工作;及

    (二)过往以何方法处理各政府部门不再使用的电脑,以及有否就此制订內部守则;若有,有否评估该等守则是否符合环保原则;若有评估,结果为何,以及是否设有独立机构,监督政府部门落实执行有关守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8. 郑家富议员问:


关于消防处的紧急救护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救护车在去年提供跨区紧急救护服务的架次,以及当中未能在接获紧急召喚后12分钟(即目标召达时间)內抵达召喚所在地址的架次;

    (二)除了在去年招聘28名救护员以填补部分空缺外,当局有何短期和长期措施纾缓救护员的人手短缺情况;及

    (三) 有何措施改善紧急救护服务的召达时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9. 黃定光议员问:


据报,在实施《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后,除了香港法律界与內地律师事务所在內地联营上获得一定帮助外,本港其他专业人士(例如目前约有300名从事工程、建筑设计及房地产评估的人士),在取得內地专业资格后,未能在內地执业或开设事务所。此外,內地专业团体的上级单位均属国家部委,但香港专业团体则属民间团体,在商讨香港与內地专业资格互认的制度事宜及合作安排上,并非最适当的单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本港专业人士在內地执业的情况;

    (二)本港专业人士在取得內地专业资格后,未能在內地执业的主要原因;及

    (三) 如何支援香港专业团体,促进其与內地商讨两地专业资格互认的制度事宜及合作安排,以落实本港透过《安排》向內地提供专业服务的构想?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10. 郭家麒议员问:


非香港居民內地妇女在本港公立医院分娩人数激增,拖欠医疗费用款额巨大。另一方面,当局为解决现时公立医院产科服务收费远低于私家医院和低于医院管理局成本,以及现行收费架构鼓励包括內地产妇在內的非符合资格产妇故意缩短住院时间的问题,建议实施公立医院整套产科服务最低收费,款额为20,0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按医院划分,过去3年,在全港公立医院分娩的非香港居民內地妇女数目及她们占入院分娩产妇总数的百分比、她们所持证件的类别(例如香港身份证、单程证、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及自由行等入境文件)、拖欠医疗费用的个案数目和涉及款额、有关款额占拖欠医疗费用总额的百分比,以及当局成功追讨医疗费用的个案数目和涉及款额;

    (二)当局在厘定20,000元的收费水平时,如何计算所需收回的成本;当中有否考虑各医院为提供有关服务而需增加的前线医护人员数目、內地产妇为缩短住院时间而紧急求诊和她们在分娩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而引致的额外医疗服务所涉及的开支;及

    (三) 会否考虑加强与中央政府合作,以遏止內地妇女来港分娩;以及香港当局为何沒有成立跨政策局的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各项可行措施和理顺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从而制订有效和合法的措施,解决她们来港分娩所产生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1. 李永达议员问:


《基本法》第五十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条文中"其他重要法案"是指甚么法案,以及如何界定"重要法案";

    (二)上述条文中的"协商"一词是指甚么程序和涉及哪些人士;及

    (三) 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时须遵循甚么程序,是否只须在宪报刊登有关该项决定的公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12. 张超雄议员问:


社会福利署("社署")在2001年1月1日开始推行整笔拨款资助安排("拨款安排"),向非政府福利机构("受资助机构")提供资助,并在5年过渡期內,向受资助机构提供补助金,以便他们可按照合约规定,发放薪津予现职员工。当局并成立整笔拨款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处理员工的有关投诉。本人近日接获很多社会工作者的投诉,指社署未有妥善处理员工遭削减薪酬待遇的投诉。督导委员会亦无权指令受资助机构派员出席有关的申述聆听会或就违反拨款安排的原则的行为作出改正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拨款安排推行以来,社署

    (i)共接获多少宗关于受资助机构削减员工薪酬待遇的投诉,并按投诉內容列出分项数字;

    (ii)曾直接介入处理多少宗投诉,以及处理的方式;及

    (iii)把多少宗投诉转介督导委员会,该委员会曾就当中多少宗进行申述聆听会,以及曾就多少宗个案裁定受资助机构违反了拨款安排的原则;及

    (二)社署对违反拨款安排的原则的机构可施加甚么惩罚、有否评估这些惩罚是否具阻吓作用,以及会否加强执行惩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3. 陈伟业议员问:


消费者诉讼基金在1994年成立,目的是向消费者提供经济支援及法律协助,令消费者有途径寻求法律上的补偿。但本人接获不少市民投诉,指消费者委员会甚少动用该基金的款项,以致不少在楼宇落成日期、质素及价格、出售单位数目、设施、景观、会所服务和有否屋村巴士服务等方面被地产发展商误导的小业主,难以申请该基金资助控告有关的发展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自上述基金成立以来,每年获得该基金拨款的申请宗数和涉及的拨款总额;及

    (二)消费者委员会有否考虑动用消费者诉讼基金,控告误导消费者的地产发展商;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14. 冯检基议员问:


据报,有外国研究证实小班教学对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学生有更大的成效,教育统筹局局长日前公开表示,拟在有较多清贫学生就读的小学推行小班教学,以配合政府的扶贫政策。此外,他亦建议扩展小班教学的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以何准则决定哪些学校有较多清贫学生就读,将于何时邀请这些学校参加小班教学计划和涉及的学校数目,以及当局如何避免获邀请参加的学校的清贫学生被负面标签;

    (二)清贫学生较多的学校所参与的小班教学计划,与现正推行的同类计划有何分别,以及会如何评估该计划在协助清贫学生脫贫方面的成效;

    (三) 上述外国研究结果的详情,该研究的范围有否涵盖不同阶层学生的学习差异,以及小班教学如何协助清贫学生脫贫;及

    (四)当局建议扩展小班教学计划的原因是否包括认同小班教学;若然,会否尽快全面推行小班教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5. 蔡素玉议员问:


据报,欧洲联盟("欧盟")将于本年8月及明年7月实施《关于报废电气电子设备指令》及《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分别要求进口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企业支付电子废物回收费用,以及禁止该等产品含有铅、汞及镉等6种指定有害物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上述指令所订的产品分类,过去3年,每年在本港堆填区弃置的电子电气产品数量;及

    (二)会否考虑效法欧盟的做法,在本港立法实施类似指令,从而减少本港电子电气产品的废弃量和增加该等产品的回收再用,以及确保相关企业采用环保材料;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6.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邻近屯门湖山路货物装卸码头的公众停车场內的14个停车收费表,长期遭在附近设站的专线小巴非法占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问题已存在多久及当局已采取的措施详情;

    (二)专线小巴非法占用该等停车收费表的原因,以及过去1年因该等停车收费表遭非法占用而导致的政府收入损失总额;及

    (三) 将会以何对策解决有关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7. 刘江华议员问:


近日有一名持往来港澳通行证来港的內地人士因在港非法从事的士司机工作而被定罪,又有因工受伤或死亡的非法劳工或其家属,获雇员补偿援助基金支付雇员伤亡补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考虑成立专责小组全面检讨所有劳工法例,以堵塞漏洞和消除灰色地带,从而遏止访港內地人士在港非法受雇;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18. 单仲偕议员问:


关于消防通讯中心的第三代通讯和调派系统所采用的车辆定位技术,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其他政府部门的车队可否采用类似的定位技术,以增加调配车辆的效率;若有,研究的详情、引入该项技术所涉及的开支,以及会否转移消防处所采用的技术,以减低开发成本;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否开放该项车辆定位技术的相关基建设施及技术予私营机构,以推动在本港应用车辆定位技术;若会,有关的详情及时间表;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分别属于消防处的上述系统和香港警务处正使用的第三代指挥及控制通讯系统的车辆定位系统的互用性为何;当局有否设立机制,协调该两个部门调派有关的资源进行联合救援行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9. 刘慧卿议员问:


当局在《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二号报告》中提出,"要解决管治问题,政治人才的管治经验和素质亦是关键所在"。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当局曾采取哪些措施鼓励市民参政;

    (二)过去3年,当局曾采取哪些措施培育政治人才和提升他们的管治经验和素质,以及该些措施的成效;及

    (三) 会否推出培育政治人才的新措施,以利政制发展和普选行政长官及本会全体议员;若会,请说明该些措施的细节及推行日期;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20. 郑家富议员问:


关于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作出的投诉,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过去3年,有关当局每年接获多少宗投诉,并按被投诉的公立医院,以及其被投诉的服务类别(如普通科门诊、专科门诊、住院等)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3年,针对公立医院的投诉宗数有否上升的趋势;若有,此情况对公立医院的运作有何影响;

    (三)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去年在医疗失误申索方面的赔偿、诉讼费用及处理申索的行政开支分别为何;及

    (四)有否评估医管局近年被削减资源对针对公立医院的投诉的宗数和性质有何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追加拨款(2004-2005年度)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追加拨款(2004-2005年度)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05年收入(免稅额)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2004年商品说明(修订)条例草案》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 预先包装食物营养资料标签制度

    李国麟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政府就预先包装食物营养资料标签制度建议的分阶段立法未能有效帮助公众及长期病患者适切地获取食物营养资讯,亦未能全面考量及评估立法后对业界的影响及冲击,本会促请政府:

    (一) 加快强制性标签制度的立法步伐,以立法后3年为宽限期,一次过全面落实执行涵盖热量加9种核心营养素的"1+9"方案;

    (二) 订定长远计划及时间表,把另外4种调节身体健康水平的营养素(钾、单元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及溶性纤维)列入规管范围內;

    (三) 制订具体的方案及指引,为经营有关食品的中小型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技术支援及配套设施,以协助业界成功过渡;

    (四) 成立专责小组,订下具体方案及执行时间表,协助推广及教育公众营养资料标签制度的重要性及解读标签的方法,并统筹专业及志愿团体向公众提供相关的咨询及教育服务;及

    (五) 设立适用于本港的营养资料分析数据库,以解决公众、业界及有关人士在搜集、解读及分析营养资料方面所遇到的困难。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方刚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分阶段立法未能"之后删除"有效帮助公众及长期病患者适切地获取食物营养资讯,亦未能全面考量及评估",并以"充分顾及"代替;在"立法后对"之后加上"消费者及";在"(一)"之后删除"加快强制性标签制度的立法步伐,以立法后3年为宽限期,一次过全面",并以"在推行营养标签制度时,设定适当的宽限期,"代替;在"落实执行"之后删除"涵盖";在"热量加"之后删除"9",并以"5"代替;在"核心营养素的"之后删除"'1+9'",并以"'1+5'"代替;在"方案"之后加上",即热量加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总量、饱和脂肪及钠";在"(二)"之后加上"在完成推行以上首阶段营养标签制度后,进行全面检讨,并研究";在"把另外4种"之后删除"调节身体健康水平的营养素(钾、单元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及溶性纤维)",并以"营养素(胆固醇、糖、膳食纤维及钙)"代替;在"(四)"之后删除"成立专责小组",并以"广泛咨询公众及业界"代替;在"执行时间表,"之后删除"协助",并以"加强宣传、"代替;在"教育公众"之后加上"有关";及在"解读标签的方法,"之后删除"并统筹专业及志愿团体向公众提供相关的咨询及教育服务",并以"让消费者作出明智的抉择"代替。

    (ii)黃容根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1+9'方案;"之后加上"(二) 尽快就婴儿食品及为有特别膳食需要人士而配制的预先包装食品,进行标签规管的可行性研究;";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2. 积极改善中小型企业营商环境

    方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虽然政府在经济发展上一直奉行积极不干预政策,但政府近年推行的法例、政策及措施,往往对营商环境造成关卡和限制,尤其会对中小型企业构成负面影响,并且严重威胁正在复苏的就业市场;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即时检讨所有不利营商环境的法规及行政措施,并因应有关的检讨结果,采取有利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以达致利民便商、共同创富的目标。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华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关卡和限制,"之后加上"而政府至今还沒有引入全面性的公平竞爭法,导致市场出现不公平的竞爭,例如能源供应被垄断及捆绑式经营等情况,";在"中小型企业"之后加上"发展";及在"政策和措施,"之后删除"以",并以"并研究引入全面性的公平竞爭法,以维护香港以往赖以成功的公平竞爭原则,及"代替。

    就李华明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关卡和限制,而"之后删除"政府至今还沒有引入全面性的公平竞爭法,导致市场",并以"部分行业更"代替;在"政策和措施,并"之后加上"以维护香港的自由经济体系及提升市场的竞爭力为前提,";在"研究"之后删除"引入全面性的",并以"制定"代替;在"公平竞爭法"之后加上"例的可行性";及在"达致利民便商"之前删除"维护香港以往赖以成功的公平竞爭原则,及"。

    出席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