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4/05-33

立法会

议程

2005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5年监狱(修订)令》92/2005
2.《2005年大老山隧道条例(替換附表)公告》93/2005


II. 质询

1. 呂明华议员问:


近年,本港在冬季期间的能见度经常偏低。有学者指出,这种情况与本地发电厂的污染物排放量有关。此外,本港一间电力公司亦承认,近年较多使用普通煤发电。然而,环境保护署却指出,有八成多的污染物是来自珠江三角洲地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本地发电厂每年使用的普通煤、环保煤和其他燃料的数量分别占总使用量的百分比;

    (二)在导致本港冬季能见度低的各类空气污染物中,来自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本地的污染物的分类数量和相对比例分别是甚么;及

    (三) 会不会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污染物的卫星影像,每日上载政府网站,让公众知悉空气污染物的来源和分布情况;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 陈婉娴议员问:


有地区团体向本人反映,不少公共屋村的康乐及休憩设施的兴建工程,在有关屋村入伙多年后仍未展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过去10年內落成的公共屋村的范围內,有哪些已规划的康乐及休憩设施的兴建工程尚未展开、当局根据甚么准则决定何时展开工程,以及这些工程在未来3年的预计进展;

    (二)有沒有就公共屋村的康乐及休憩设施的落成日期咨询有关屋村的居民;若有,咨询工作的详情是甚么;若沒有,原因是甚么;及

    (三) 鉴于当局把已规划但未动工的康乐及休憩设施用地作临时停车场用途,当局是否有计划把这些用地永久拨作停车场用途;若然,涉及哪些屋村和这做法的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3. 单仲偕议员问:


当局自2003年起停售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单位,并表明不会在2006年年底前把居屋单位以资助房屋的形式出售。房屋委员会(简称"房委会")现时有超过16 500个空置居屋单位,而房委会在最新的财政预测假设在2007-08年度起每年会出售2 000个居屋单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估计由停售直至售清所有居屋单位为止,暂停发售居屋单位所涉及的维修费、管理费和差饷/地租开支,以及楼宇折旧减值的金额分别是多少;

    (二)鉴于暂停发售居屋单位会引致房委会延迟获得售楼收益,按房委会在过去5个财政年度的投资平均回报率计算,房委会因停售决定而损失的投资回报的金额是多少;及

    (三) 会否考虑提早出售空置居屋单位,以及设定较高的每年出售单位数量;若会,何时恢复出售和每年会出售多少个单位;若不会,理据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4. 梁国雄议员问:


据报,有政府外判清洁服务承办商(简称"承办商")透过提交虛假员工放假证明及冒签文件,骗取服务费。此外,清洁工人职工会及清洁服务业职工会曾分别向房屋署投诉4名承办商未有按照合约订明的承诺工资向员工发放薪金。该等投诉已经获得证实。另一方面,政府外判清洁服务合约明文规定承办商不能违犯《雇佣条例》,但却出现上述工资问题,以及承办商员工被迫在长达5至6年的时期內终年无休工作。然而,负责监管的政府部门却完全不知出现这些违例个案,只在接获工会投诉后才处理有关个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关政府部门会不会以受害人身份,主动向警方举报,追究涉嫌作出上述欺诈行为的承办商的刑事责任,而房屋署将如何惩处该4名被证实沒有向员工发放合约规定薪金的承办商;

    (二)负责监管有关承办商的政府官员会不会承担出现上述违例个案的责任;若会,涉及哪些官员及如何惩处他们;及

    (三) 鉴于政府自外判清洁服务以来经常出现承办商违反劳工法例及欺骗员工的情况,当局有沒有考虑停止外判清洁服务,或以其他方式直接聘用清洁工人,从而取代提供人手及资源去监管承办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5. 黃定光议员问:


据报,知识产权署在本年2月中进行知识产权调查的结果显示,接近五成受访商业机构误以为货物在內地成功申请商标、专利权及外观设计的注册后,便可在香港自动受有关的知识产权法例保障。然而,知识产权署强调,在一国两制下,必须要为货物在香港及內地分别进行注册,才可在两地受有关的法例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多少种货物已就商标、专利权及外观设计方面在香港注册,但同类货物沒有在內地注册;

    (二)过去3年,关于货物因未有同时在香港和內地申请注册,以致在未有注册的地方遭侵权时不能受有关法例保障的投诉个案宗数;及

    (三) 有何措施加强商业机构认识有关货物商标、专利权及外观设计的注册制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6. 邝志坚议员问:


关于本港应否实施法定最低工资制度,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劳工顾问委员会至今举行了多少次会议,商谈有关课题,以及有沒有达成初步结论;

    (二)当局就这课题进行的研究有甚么进展,以及曾参考哪些国家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的经验,特别是最低工资制度对该等国家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及

    (三) 当局有沒有为制订和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订定时间表;若有,详情是甚么;若沒有,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7.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本年4月29日至5月7日,香港迪士尼乐园就拟于该主题公园开幕后每晚举行的烟花汇演进行现场测试。据观察所得,在测试期间烟花燃放的最高高度,低于本年1月进行初步测试时的烟花最高高度。因此,所产生的烟雾多数留在较低高度,并因当时的风势而向內吹向前竹篙湾位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测试期间每晚在香港迪士尼乐园工地量得的平均风速及风向;

    (二)香港迪士尼乐园承建商及有关当局用作量度测试期间每晚燃放烟花时的噪音、粒子及化学物质所造成影响的所有仪器的位置及种类;

    (三) 上述仪器能够量度的特定化学物质;承建商及政府选择记录某些化学物质作报告用途的理据,以及这些仪器对每种有关化学物质的灵敏度;及

    (四)按仪器位置划分,在测试期间,上述每部仪器每晚录得的每项指明量度结果的最高瞬时读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8. 王国兴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路政署在本财政年度和上一次就道路保养及管理批出的各份定期合约所涉及的保养和管理区域、承办商名称、金额和年期;

    (二)以何准则厘定上述合约的年期及保养和管理区域的范围;

    (三) 该等合约有否规定路政署可在承办商表现不符理想时终止合约;若有,路政署曾否引用有关规定;

    (四)路政署有否监管该等外判道路维修工程的进度是否符合合约规定;若有,过去5年符合进度及出现延误的维修工程数目各有多少,以及最长和平均延误日数;及

    (五)过往5年,区议会议员、驾驶人士及公众人士因上述工程延误导致交通挤塞而作出投诉的宗数,以及路政署因承办商延误完工日期而向其发出警告及施加罚款的次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9. 郑家富议员问:


本人最近接获投诉,指有人未获运输署发出公共小型巴士("小巴")客运营业证,而非法经营往返市区和元朗/屯门的载客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当局有否接获关于非法经营小巴载客服务的投诉;若有,每年接获多少宗;

    (二)有否调查此类服务的经营手法及路线;

    (三) 有何措施打击此类非法服务;及

    (四)有否推行宣传计划,劝喻市民不要乘搭此类小巴;若有,宣传计划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0. 何俊仁议员问:


关于妇女事务委员会就"北京+10"(即北京举行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10周年)相关活动所作的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在派员出席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在本年2月举办的"北京+10"世界妇女大会前,有否就检视香港落实《北京行动纲要》的实践情况进行以下工作:

    (i)向该委员会提交报告及填妥和交回联合国要求各地政府填写的问卷;及

    (ii)联系及咨询关注妇女权益的民间团体;

    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为何不向立法会交代实践进展及提交相关文件;及

    (二)香港当局与內地当局于本年4月在北京举办"內地与香港共庆'北京+10'纪念活动暨研讨会"的目的、获邀出席该等活动的各个妇女团体名称及其获分配的代表名额、不获邀请出席该等活动的妇女团体的名称及不邀请它们的原因,以及香港当局以何准则决定邀请哪些团体出席该等活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1. 郭家麒议员问:


据报,教育统筹局局长早前表示,考虑在本年推出第三期等额补助金计划,鼓励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的院校自行筹募经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院校已获发放等额补助金的各项筹款计划名称、私人捐款额、等额补助金额及总筹款额;

    (二)是否知悉,这些院校有否就获发放等额补助金的筹款计划所筹得的私人捐款用途及如何回报捐款人等事宜制订机制或作出规定;若有,有否针对将院校、学系、校园建筑物或研究中心等以捐款人名字命名的做法,订立一套有依据或可参考的捐款额准则;获得有指定用途的私人捐款的筹款计划,是否纳入等额补助金计划的涵盖范围及符合其批核准则;及

    (三) 会否检讨及改善等额补助金计划,包括考虑增加等额补助金总额及提高每所院校可获得的补助额上限,让教资会资助院校可透过不同计划和方式向社会人士及校友筹募经费,以鼓励各界参与捐款和积极推动捐助风气,以及当局会否调整作为发放补助金额准则的补助金与私人捐款比率,让筹款能力稍逊的院校,能获得较多补助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2. 李永达议员问:


《基本法》第五十条订明,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內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条文中的"一任任期"是指《基本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行政长官任期(即5年),还是指任何人每次当选为行政长官的任期,还是有其他解释;及

    (二)当行政长官职位在5年任期届满之前出缺,当选以填补该空缺的行政长官是否有权根据上述条文解散立法会一次;若然,这个权力会否受在他之前但在同一任內的行政长官曾否解散立法会所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13. 蔡素玉议员问:


据报,一项有关城市热岛效应的调查发现,本地气溫每上升1℃,电费开支便会增加约17亿元,某些传染病的发病率亦会上升。为了纾缓热岛效应,不少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多建绿化屋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规定政府部门的办公大楼、公帑资助学校、公立医院和其他政府建筑物的管理人须在楼宇屋顶进行绿化;若会,规定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制订措施,鼓励私人建筑物的管理人在楼宇屋顶进行绿化;若会,措施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4. 张学明议员问:


自旧启德机场在1998年搬迁后,政府至今仍未就东南九龙发展计划作出决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将会如何发展纳入东南九龙发展计划的土地,以及该发展计划的详情(包括进展情况及时间表);

    (二)拟投放多少资源发展东南九龙;及

    (三) 会否公开拍卖上述计划的土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5. 李国麟议员问:


关于护士的供求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在过去5年及预计在未来3年:

    (i)每年从登记护士课程毕业的人数及从注册护士课程毕业的人数;及

    (ii)每个公立医院联网、卫生署、私家医院、私营安老院舍及其他类别的非政府机构每年各有多少个登记护士和注册护士空缺,当中有多少个空缺在招聘工作完成后沒有被填补;及

    (二)过去5年,有哪些公共服务因护士短缺而受到影响及受影响的详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6. 曾钰成议员问:


近月,有互联网接驳服务供应商推出资料传输速度声称高达每秒100兆比特甚至每秒1 000兆比特的宽频互联网接驳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互联网接驳服务的频宽的发展趋势;若有,评估的结果;若否,会否进行评估;

    (二)有否评估提供本地数据交換服务的香港互联网交換中心的设施,能否配合互联网资料流量的增长,以及会否成为资料传输的瓶颈;及

    (三) 当局如何监察宽频互联网接驳服务的质素和稳定性,以及有否教育消费者明了互联网接驳服务的实际频宽会受到甚么因素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17. 杨孝华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各国家/地区人士(不包括內地和台湾居民)申请访港签证的宗数,当中获发签证的宗数;

    (二)鉴于本港将有多个旅游项目落成,加上访港旅客(特别是俄罗斯旅客)数目持续上升,当局会否考虑放宽现行访港旅客必须持有效入境签证的规定,包括给予俄罗斯、中东、东欧和越南等国家/地区的访港旅客免签证入境待遇,从而吸引更多海外旅客访港,藉以促进旅游业;若否,理据为何;及

    (三) 有否评估给予第(二)项所述国家/地区访港旅客免签证入境待遇对本地经济和旅游业的影响;若有,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8. 李国英议员问:


律政司司长在本年1月27日的立法会会议就2005年施政报告辩论发言时指出,香港律师会("律师会")和消费者委员会曾研究索偿公司的运作,但沒有足够证据证明这些公司在社会上引致损害,或认为有立法约束的需要。然而,据报律师会早前指索偿代理资助意外受害人提出诉讼,属包揽诉讼及唆讼行为,律政司应作出检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研究律师会就索偿公司有否引致社会损害的立场有否改变;若有改变,当局有否向该会查询改变原因及具体的社会损害;若沒有改变,理据为何;

    (二)有否评估索偿公司是否涉及唆讼行为,其宣传手法是否违法和滥收费用的情况是否严重;若结果显示这些行为违法及情况严重,详情为何及当局将如何跟进;若评估得出相反结果,详情为何;及

    (三) 鉴于索偿公司以"不胜诉,不收费"作招徕及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现正研究此种收费模式,当局是否知悉该研究的最新进展,以及会否把如何将索偿公司的运作规范化等事宜纳入研究范围;若不会纳入,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律政司司长

*19.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接获市民投诉,指多个地区电单车泊车位不足,其中尤以荃湾、青衣及天水围为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各个地方行政区的电单车日间和夜间泊车位的供求情况,以及哪些地区严重缺乏电单车泊车位;及

    (二)有否计划在未来12个月增设电单车泊车位;若有,请列出拟增设泊车位的地点及有关数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0. 冯检基议员问:


关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聘用的救生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去年至今,在公众泳池及泳滩遇溺的泳客数目、当中死亡的人数,以及过去5年要求救生员提供其他协助的个案数目;

    (二)现时属长俸编制和按各种合约形式受聘的救生员分别平均年资,以及有否评估救生员的年资、工作经验和对环境的熟悉程度与拯溺工作的表现是否相关;

    (三) 有何措施确保公众泳池及泳滩在泳季有足够的资深救生员当值;及

    (四)去年,各个公众泳滩在救生员开始当值前的清晨时份平均有多少名泳客;会否考虑把那些清晨有较多泳客的公众泳滩的救生员当值时间提前,以加强对泳客的安全保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在民政事务局局长缺席期间)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05年为雇员权益作核证(中医药)(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2005年为雇员权益作核证(中医药)

(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 自然保育政策

    张学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去年政府推行新的自然保育政策,提出了管理协议和公私营界别合作两项措施,但有关措施未能真正达到持续保育具重要生态价值的私人土地的目标,更引起土地拥有人不满权益受损,以及社会人士质疑措施的成效,本会促请政府检讨有关政策,包括:

      (一) 确立真正以保育为先的政策目标及策略;

      (二)检讨现行过于分散的自然保育法例,并研究订立专门处理保育自然生态事宜的法例;

      (三) 政府担当更积极的角色,在12个须优先加强保育的地点(下称"优先保育点")进行保育管理工作;

      (四)重新研究切实可行和合理的方案,对在优先保育点內拥有私人土地的业权人作出合理的补偿或安排,以确保有关土地得到更有效的保育管理;

      (五)加强培训负责管理和监督保育工作的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并向市民灌输自然保育的意识;及

      (六)由有关的政府部门牵头统筹政府当局、环保团体、私营机构、乡事组织、大学及研究机构等在保育事宜上的交流,团结各方力量推动生态保育的工作。

    出席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 深化《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黃定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特区政府刚完成《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下称"《安排》")首阶段的经济效益研究,而工商业界及专业服务团体亦先后就如何改善《安排》提出意见,本会促请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回应各界在《安排》首阶段检讨提出的诉求,包括:

      (一) 加强向內地企业宣传推广来香港设立公司,以拓展国际市场,并向中央爭取放宽资金管制,以落实"民企自由行";

      (二)协助港商应付在內地各省市遇到的贸易障碍,改善通关设施及推动货物贸易,以协助发展本港工业及创造本地就业机会;

      (三) 加大力度进行宣传推广,鼓励香港低技术人士以"个体戶"形式在內地创业;及

      (四)向中央爭取容许香港专业服务人士进入內地开所执业,以促成服务贸易。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以 '个体戶' 形式在內地创业;"之后删除"及";及在"以促成服务贸易"之后加上";(五) 加强支援在內地工作及营商的港人,例如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驻北京办事处及驻粵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功能,以协助在內地遇到贸易、法律纠纷及受到人身安全威胁等困难的香港市民;(六) 与中央商讨尽快落实合格境內机构投资者计划,以促进內地人士到香港投资;及(七) 与中央商讨容许在国內营商的本港公司享有国民待遇"。

    出席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