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4/05-34

立法会

议程

2005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安排指明(瑞士联邦委员会)(避免对航空器的营运入息双重课稅)令》96/2005
2.《安排指明(芬兰共和国政府)(避免对航空器的营运入息双重课稅)令》97/2005
3.《安排指明(科威特国政府)(避免对航空器的营运入息双重课稅)令》98/2005
4.《安排指明(肯尼亚共和国政府)(避免对航空器的营运入息双重课稅)令》99/2005
5.《安排指明(冰岛共和国政府)(避免对航空器的营运入息双重课稅)令》100/2005
6.《安排指明(约旦哈希姆王国政府)(避免对航空器的营运入息双重课稅)令》101/2005
7.《安排指明(丹麦王国政府)(避免对船舶的营运入息双重课稅)令》102/2005
8.《2005年通讯社注册(修订)规例》103/2005
9.《2005年报刊注册及发行(修订)规例》104/2005
10.《2005年律政人员条例(修订附表1)令》105/2005
11.《2005年进出口(一般)规例(修订附表7)公告》106/2005
12.《〈2005年入境(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107/2005

其他文件

1.第92号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
二零零四年年报
(由单仲偕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第93号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
二零零四年年报
(由张宇人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3.第94号香港申诉专员
第十七期年报(2005年6月)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


II. 质询

1. 杨森议员问:


一名资深新闻工作者在內地遭当局扣留及强制监视居住,失去自由,引起本港市民高度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沒有向中央人民政府反映港人关注上述事件和已作出签名声援的行动;若有,中央人民政府有甚么回应;

    (二)有沒有评估事件对香港的国际声誉的影响,包括国际社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简称"特区政府")在保障港人在內地的基本权利、维护新闻自由,以及保障內地与香港的官方及非官方资讯交流和接触不会被指触犯內地法规等方面作出的反应和评价;及

    (三)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香港当局可不可就港人在內地被扣留个案向內地当局了解相关情况,包括內地当局处理有关个案的程序,例如有沒有违法处理、有沒有通知涉案港人的家属及特区政府、监视居住的安排,以及涉案港人的健康状况和应有权利等;若可以,香港当局有沒有就此制订指引,以便当接获在內地遭扣留港人的求助个案时,可向內地当局查询有关资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2. 田北俊议员问:


保安局局长在去年6月回答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当局正就整个边境禁区的覆盖范围进行检讨,而警方亦拟备了开放沙头角码头的建议安排,并已在2003年8月征询当地居民的意见。但当局至今仍未公布有关的安排和实施时间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2003年8月至今,当局就开放沙头角码头进行工作的日志和最新进展,以及为何还未公布有关的安排和实施时间表;

    (二)会否考虑接纳当地居民的意见,开放整个位于本港境內的沙头角墟,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复苏和就业机会;若不会考虑,原因是甚么;及

    (三)何时公布边境禁区覆盖范围的检讨结果和开放沙头角边境禁区的时间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3. 张超雄议员问:


自2004年5月起,政府强制规定,竞投以雇用非技术工人为主的服务合约(建筑服务合约除外)的投标者,向他们的非技术工人支付的每月工资率,须不低于政府统计处最新发表的相关行业的平均每月工资率,投标书才会获考虑。各决策局亦已就这规定以书面方式通知辖下的公共机构/公营公司(以下统称"公营机构"),并鼓励它们在可行的情况下跟随这做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哪些公营机构已跟随或将于短期內跟随政府的做法,他们的数目占公营机构总数的百分比;

    (二)哪些公营机构表示不会跟随政府的做法,并按工种列出这些机构的承办商合共聘请了多少名非技术工人和他们的平均月薪;及

    (三)部分公营机构不跟随政府做法的原因,以及政府会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鼓励他们跟随?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缺席期间)

4. 蔡素玉议员问:

随著深港西部通道和港珠澳大桥分别在明年和预计在2010年落成启用,跨境汽车流量估计将会大增。为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沒有测量该两条通道途经的地点现时的空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悬浮粒子和臭氧)的浓度,作为日后的参考基准,并用作评估这些地点以至全港各区在通道通车后的相关数字;

    (二)当局会不会在通道通车后长期监测有关地点的空气污染物浓度;若会,监测工作的详情;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上述资料会不会公开;若会,将于何时和以甚么方式公开;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5. 刘江华议员问:


关于公共交通机构提供的车费优惠,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各公共交通机构现正提供的车费优惠详情,以及这些优惠的开始实施日期;在过去3个月被取消,以及在未来1个月将会被取消的优惠;

    (二)有沒有评估取消优惠对民生的影响,以及会否建议有关机构恢复提供优惠;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当局会不会鼓励各公共交通机构向长者提供半价以外的车费优惠;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6. 郭家麒议员问:


政府在1940年制定《牙医注册条例》及相关的附属法例,并在1957年成立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之后一直沒有全面检讨有关法例和委员会的架构及制度,以致当中不少地方现已不合时宜,例如本地注册牙医由于受法例及专业守则的规管,不能就牙医专业及诊所服务进行宣传及推广,但內地牙医却可在本港报章杂志刊登广告,罗列他们的服务和收费。此外,当局曾在1993年和2003年分别就改革委员会的组成和公营咨询架构及法定组织的角色及职能检讨进行咨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委员会现任委员的上任日期及任期;现行架构及制度有沒有涵盖上述咨询结果得出的改革措施,以及当局会不会检讨委员会的组成架构、委任程序及各委员的任期,以提高它的代表性、问责性和透明度,从而充分吸纳业界意见和提升专业水平;及

    (二)会不会考虑全面检讨《牙医注册条例》,包括处理上述的牙医宣传及推广问题,以及就检讨进行广泛咨询;若会,请提供检讨时间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7. 谭香文议员问:


据报,有地产发展商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推翻地政总署拒绝为一幅将于2012年届满的土地租契续期的决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不获地政总署延续现行租契年期,并以公开竞爭方式批出的土地数目;当中有多少有关的现行承租人就此提出司法覆核;

    (二)估计在未来10年因租契期满而需续期或以公开竞爭方式批出的土地数目,以及当中将以公开竞爭方式批出的土地数目;及

    (三)会否改变现行土地政策,把所有租契期满的土地均以公开竞爭方式重新进行拍卖或招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8. 涂谨申议员问:


为协助业主进行楼宇维修,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巿区重建局及屋宇署各自推出对业主资助及贷款的计划;此外,房协及民政事务总署亦协助业主成立业主立案法团,以改善楼宇管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这些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业主的反应;

    (二)政府进行了哪些宣传措施,让业主明白各项计划的內容,以便他们识别哪些计划最切合所需和会接纳他们的申请;及

    (三)有否评估这些计划的对象有沒有重叠;若有重叠,政府会否考虑合并及重整有关计划;若沒有重叠,当局如何协调这些机构的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9. 陈智思议员问:


据报,激烈的竞爭及愈来愈高的赔偿额引致一般保险业务本年首季的盈利跌幅超过80%,亦促使保险业监理处引入新措施,规定保险公司提交有关雇员补偿保险费收入的资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该措施的详情及推行目的,以及有否评估措施对业界及市民的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缺席期间)


*10. 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本人得悉,福利界主要安老服务提供者在向年老病人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方面,正面对登记护士严重短缺的问题。部分职位仍然悬空,其他职位则需由资历高于有关职位入职要求的注册护士填补,导致福利机构成本增加,以及因注册护士寻找更切合其资历的就业机会而经常出现职员流失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就日间及院舍安老服务和康复服务提供者进行调查,以评估它们现时及未来的护理人手需求、现时及预测的职位空缺率,以及注册护士受雇于为登记护士而设的职位的现时及预测比率;若有,结果为何;

    (二)当局决定在2000年停止提供登记护士训练时,有否考虑为要应付人口老化的需要而日益增加的老人及康复服务需求;

    (三)会否考虑检讨保健员的工作守则,以把他们的训练提高至在院舍及社区环境下提供简单护理服务所需的水平;及

    (四)会否考虑协助向任职于福利界的注册护士提供培训,以提升他们的管理及督导技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1. 黃定光议员问:


全球纺织品贸易配额制度于本年1月1日取消。然而,由于美国及欧洲联盟("欧盟")声称中国出口欧美的纺织品数量大幅增加,美国已重新对7类中国纺织品实施配额限制,欧盟其后亦要求中国限制两类纺织品出口,而中国则推行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登记及对其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稅,以爭取欧美不向中国纺织品重设进口限制。然而,最近內地当局为了公平对待內地企业,避免对受欧美限制进口的中国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稅,因而决定取消81种纺织品出口关稅。此外,內地当局同意豁免征收香港在內地加工的纺织品及成衣的出口关稅及取消该等货品的出口自动许可登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至今,本港纺织品的转口及出口贸易数字,以及与去年同期的有关数字如何比较;

    (二)有否评估取消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及中国与欧美的纺织品贸易纠纷对本港纺织商的影响;及

    (三)当局除了成功为港商爭取豁免征收上述关稅及取消有关许可登记外,有何其他措施协助港商提高竞爭力,以面对不明朗前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12. 王国兴议员问:


关于雇员补偿和雇主投购工伤补偿保险(俗称"劳工保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保险中介人、经纪及行政人员的类别,分项列出从事劳工保险业务的人数;

    (二)过去3年,有投购劳工保险的机构每年所支付保费额的平均数和中位数;并按"聘用200人或以上"和"聘用200人以下"和所涉行业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有关数字与过去两年的同类数字如何比较;

    (三)鉴于自雇人士须投购劳工保险,请提供自雇人士的定义以及截至本年4月30日,本港自雇人士的数目及当中已投购劳工保险的人数;

    (四)截至本年4月30日,本地家务助理人数及当中已由其雇主投购劳工保险的人数;及

    (五)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分别在2004年全年及2005年首4个月接获的查询数字、当中涉及不能成功投购劳工保险的个案数字,以及需要跟进的个案数字,并按所涉行业列出分项数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13. 郑家富议员问:


据报,近期非法赌博活动日益猖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所涉及活动性质(例如足球博彩、赛马、赛狗及赌档等)分类,过去3年,每年警方在本港为打击非法赌博活动而采取执法行动的个案数目、涉及款额、被捕人数及法院的判罚,以及当中有多少个案涉及境外赌博活动;及

    (二)有何措施打击跨境非法赌博活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4. 梁家杰议员问:


根据政府当局在本年1月就本人的质询所作回覆,在2004年12月1日,下列每个法定机构均有逾10名薪金等同或高于首长级公务员薪级表第一个薪点的员工("首长级员工"):医院管理局、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旅游发展局、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浸会大学、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九广铁路公司、香港贸易发展局、岭南大学、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市区重建局、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科技园公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每个这些机构:
    (一)按职级、职称及职责分类后的首长级人员数目;

    (二)上财政年度的薪津总开支、当中首长级人员所占的金额和百分比,以及本财政年度的有关预算数字;

    (三)本财政年度的首长级人员编制及该数字占员工总编制的百分比;及

    (四)有否计划削减首长级人员的编制;若有,计划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5. 李国英议员问:


关于近期有以法律知识为题材的电视节目引起爭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有法律界人士与政府部门就法律条文的阐释有不同理解时,会否影响执法机构执法及律政司的检控准则;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如何防止市民因法律条文出现不同理解而感到混乱;

    (二)有否就涉及法律知识的电视节目提供指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如何防止该等节目提供错误法律知识;及

    (三)鉴于资讯娛乐化节目越来越普遍,当局会否透过该等节目推动法律普及化;若会,如何推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国际法律专员
(在律政司司长缺席期间)

*16. 邝志坚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2005年1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被当局检控的涉嫌非法劳工及其雇主人数各有多少,并按所涉行业列出分项数字;这些数字与过去两年同期的数字如何比较;

    (二)在上述期间,被成功检控及判罚的非法劳工及其雇主的最高及平均罚款额及刑期;被判最高罚款额及刑期的个案在何时发生和涉及哪些行业,上述平均数字与过去两年同期的数字如何比较,以及曾以相同罪名被检控的非法劳工及其雇主数目各有多少;

    (三)过去两年,当局每季接获关于聘用非法劳工的举报个案数字,并按所涉行业及劳工人数列出分项数字;

    (四)过去两年,当局每季为打击非法劳工而采取的执法行动次数,并按所涉行业、18个行政区、被捕的劳工及雇主数目列出分项数字;及

    (五)过去5年,每年因曾在港从事非法工作而遭当局拒绝入境的访客数目,并按国籍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当局用以决定根据上述理由拒绝有关人士入境的准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7. 陈婉娴议员问:


关于公立医院的人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以临时或短期合约形式受聘于医院各部门的医生的分别人数;及

    (二)过去两年及今年至今,每个职系每年有多少人员根据医院管理局推出的自愿提早退休计划或政府推出的第二轮自愿退休计划离职,以及当中属于管理层的人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8. 李永达议员问:


关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委员会曾否讨论一些重大、迫切,以及对香港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的议题,例如西九龙文娛艺术区发展计划、大屿山发展概念计划及中区警署建筑群的保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考虑让公众参与制订委员会的讨论议题和增加委员会工作的透明度;

    (三)会否考虑委任环保团体的代表为委员会的成员,使委员会的成员组合和讨论更为平衡;及

    (四)会否扩大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使它可就由政府提出而对香港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的政策提供意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9. 张学明议员问:


据报,有一些公共屋村住戶根据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购入其居住的单位后改动单位的间隔,例如把厨房改为睡房或把露台改作厨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照有关的公契,租置计划单位的业主是否获准改动单位的间隔;若然,原因为何;若否,有关当局如何处理擅自改动单位间隔的个案,以及曾否就此类个案施加任何惩罚;

    (二)租置计划单位业主须依循甚么程序提出改动单位间隔的申请、有关当局在过去5年分别接获及批准了多少宗有关的申请,以及依据甚么准则审批申请;及

    (三)有关当局有否派员定期巡查,以查察租置计划单位业主有否擅自改动单位间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20. 单仲偕议员问:


关于流动电话网络营办商("网络商")进入政府建筑物或土地设置基台发射站及天线等电讯传输设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的申请手续、审批部门、审批准则和平均的审批时间;

    (二)共有多少幢政府建筑物及多少幅土地设有网络商的电讯传输设施;及

    (三)有否新措施协助网络商设置电讯传输设施;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05年航空运输(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2005年航空运输(修订)条例草案》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 提升幼儿教育质素

    张文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政府正积极进行幼儿教育的整合工作,包括协调幼稚园和幼儿园的师资及其规管指引等,以期令幼儿教育逐步迈向优质教育,本会促请政府善用这机会,改善幼儿教育的质素,增加在职幼稚园教师("幼师")的资助培训学额,全面提升幼师资历达致文凭水平,使他们符合先进国家对幼师最基本的学历要求,为幼师学位化提供基础;此外,为避免具资历的幼师流失,政府应为已达幼儿教育文凭或学位水平的老师制定薪级表,若幼儿教育机构聘请的文凭或学位教师达到指定比例,可获得政府额外津贴,藉此鼓励及扶助幼儿教育机构在无需不断增加学费的情况下提升师资水平;长远而言,当局应考虑将幼儿教育纳入资助教育范围,并不断提升幼儿教育的质素,实现社会对改善幼儿教育的期望。

    出席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2. 对新任行政长官的期望

    李柱铭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新任行政长官慎重考虑本会就民主、人权、法治及民生等范畴提出的施政建议和期望。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杨孝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之前加上"鉴于新的行政长官已经产生,",及在其后删除"新任行政长官",并以"他"代替;及在"慎重考虑本会就"之后加上"香港经济发展、"。

    (ii)谭耀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新"之后删除"任",并以"的"代替;及在"行政长官"之后加上"必须:(一) 紧守'一国两制'的方针,维护国家的统一,全力落实《基本法》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二) 致力维持及发展香港的法治精神,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依法保障市民的人权及自由;(三) 团结社会各阶层人士,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致力提高管治水平,推动本港政制发展;(四) 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致力改善民生,提升市民生活质素;及(五) 全力推动香港与內地的合作,加强市民对祖国的认识,开创政治上互信、经济上互利、文化上互通的新局面,并"。

    就谭耀宗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杨森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 '高度自治' 的原则"之后加上",保障港人的基本权利及确保香港特区的地方事务免受中央的干预";在"发展香港的法治精神,"之后加上"维护普通法,";在"推动本港"之后加上"的民主普选";在"提升市民生活质素"之后加上",改善贫富悬殊";在"对祖国的认识,"之后加上"令中央政府深入了解香港不同人士的意见,";及在"文化上互通"之后加上"及社会上互融"。

    (ii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建议和期望"之后加上",并尽快落实他在竞选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以及向本会提交落实的时间表"。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