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4/05-36

立法会

议程

2005年7月6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5年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 - 征费)(修订)规则》108/2005
2.《圣约翰学院条例》- 决议109/2005
3.《2005年建筑物(规划)(修订)规例》110/2005
4.《2005年领港(费用)(修订)令》111/2005


其他文件

1.第99号-柏立基爵士信托基金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年报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2.第100号-广播事务管理局
年报2003-2004
(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提交)

3.第101号-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约瑟信托基金受托人报告和
该基金的经审计帐目报表及核数师报告
(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提交)

4.第102号-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嘉道理农业辅助贷款基金委员会报告和
该基金的经审计帐目报表及核数师报告
(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提交)

5.第103号-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
二○○四至二○○五年度年报
(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提交)

6.第104号-戴麟趾爵士康乐基金
受托人报告书2004-2005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7.第105号-制衣业训练局
二零零四年度年报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8.第106号-建造业训练局
二零零四年度年报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9.第107号-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四十四号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报告书
(2005年7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四十四号报告书)
(由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黃宜弘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0.《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的工作进度报告》
(由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提交)

11.《人力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刘千石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2.《工商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梁刘柔芬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3.《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4.《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吴霭仪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5.《民政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张宇人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6.《交通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刘江华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7.《房屋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8.《保安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9.《政制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呂明华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0.《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黃容根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1.《财经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智思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2.《教育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杨森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3.《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刘皇发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4.《福利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婉娴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5.《经济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田北俊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6.《卫生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郑家富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7.《环境事务委员会2004至2005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蔡素玉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8.《2004年破产(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谭香文议员提交)

29.《2005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林健锋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马力议员问:


本年2月,地铁有限公司就西港岛线和南港岛线两条铁路支线向政府提交经修订的项目建议书,本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也在该月通过两项议案,促请政府尽快落实兴建该两条铁路支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西港岛线的拟议落实时间表;及

    (二)地铁有限公司是否仍将西港岛线和南港岛线作为单一项目处理,并只提供一个财务分析报告;如果是,这个处理方法是否导致当局还未落实兴建西港岛线的原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 刘千石议员问:


据报,政府为协办2008年北京奧运会马术比赛项目,有意迁徙香港体育学院(简称"体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沒有其他场地举办该比赛项目;

    (二) 有沒有就迁徙体院事先咨询精英运动员、教练和体院职员的意见;及

    (三) 有沒有评估迁徙体院对本地运动员的训练和比赛成绩的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3. 杨孝华议员问:


现时內地和台湾居民访港均须持有效签证,但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入境签证并打算经香港往来该国家或地区的內地居民,则可免签证进入本港及逗留不超过7天。这措施亦适用于持有效"台胞证"并打算经香港往来內地的台湾居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上述措施实施以来,透过这措施访港的內地和台湾居民数目各有多少;及

    (二) 会不会考虑扩阔措施的适用范围,使现时须持有效签证才可访港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民,只需持有前往內地的有效入境签证,亦可享有免签证进入本港及逗留不超过7天的待遇,从而增加访港旅客数目,促进旅游业及刺激经济;若会,何时实行;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4. 何俊仁议员问:


据报,警方在本年6月进行大型扫黃行动时,拘捕了怀疑从事性工作的黑市劳工,并把她们带返警署。由于该警署的羁留室不敷应用,该等劳工被转押至设备较差的"临时拘留区",并任由他人拍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警方在大型反罪恶行动中有沒有采用类似做法收押疑犯;若有,原因是甚么;

    (二) 有沒有评估上述收押疑犯的做法有沒有侵犯私隐权及国际人权公约所保障的权利;若有评估,结果是甚么;及

    (三) 警方会不会考虑修改现时关于扣查疑犯的內部指引和处理被羁留人士的手法,包括在疑犯数目众多时将他们转送至其他警署的羁留室、改善"临时拘留区"的设备,以加强私隐度,以及清楚说明于"临时拘留区"拘留的时间上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5. 单仲偕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参选时曾提出新构思,吸纳有志从政人士担任局长的政务助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这项构思的详情,包括政务助理的入职条件、薪酬待遇、职责及权力、是不是属政治任命、其政治理念是否须与共事的局长接近,以及须遵守哪些保密和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

    (二) 出任政务助理的人士在日后离任政务助理时,可否转职为公务员;及

    (三) 脫离公务员队伍出任政务助理的人士离任后,可否按其原先的职级重新受聘为公务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6. 方刚议员问:


在过去数月,內地及某些东南亚国家先后发生野生雀鸟及饲养场的家禽集体感染禽流感后死亡的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年约有多少只季候鸟在米埔自然护理区栖息或途经该处;它们主要来自甚么地区;

    (二) 当局如何监察这些季候鸟的健康状况,以及如何得知它们是否带有禽流感病毒;及

    (三) 有甚么措施预防季候鸟把禽流感病毒传染给米埔自然护理区和香港湿地公园的游客,以及饲养场的家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7. 黃容根议员问:


政府正计划在鲤鱼门兴建泊岸设施(码头或登岸梯级),以方便旅客乘船前往光顾该区的海鲜酒家;考虑中的选址包括鲤鱼门航道旁的灯塔以东约90米的海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就泊岸设施的选址咨询渔民团体和在附近作业的渔民;若有,咨询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咨询他们;若不会作出咨询,原因为何;及

    (二) 在灯塔附近兴建泊岸设施会否令鲤鱼门航道收窄;若会,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避免船只发生碰撞意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8. 刘秀成议员问:


本人接获市民投诉,指室內磁场足以改变指南针方向,怀疑这与墙內钢筋或居所附近的高压电缆有关。此外,有医学专家表示高压电缆产生的磁场危害人体健康。据报,英国牛津大学癌病研究小组的研究发现,居住在高压电缆塔200公尺范围內的儿童,患上白血病的比率较一般儿童高7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香港或其他国家:
    (一)有否研究关于大厦墙壁內的钢筋、民居附近的高压电缆,或其他环境因素所产生的磁场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若有,结果为何;

    (二) 有否规定高压电缆与民居的最短距离;及

    (三) 有否一套监察指标,以量度居住环境的磁场水平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作出规管;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9. 周梁淑怡议员问:


香港房屋协会("房协")为推行"楼宇管理维修综合计划",已在深水埗、港岛中西区及荃湾开设物业管理咨询中心,并会于稍后分别在油尖旺、土瓜湾及港岛东区设立同类中心,免费向公众提供指引和专业意见。然而,在这6间管理咨询中心当中,只有一间负责整个新界区。该区有大量旧楼,就以属于新界西的荃湾和葵青区为例,两者发展已逾30年,区內有待维修的旧楼众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上述各咨询中心会否受理跨区的协助要求和查询,例如新界西北区的私人楼宇业主,可否向荃湾以外的管理咨询中心求助;及

    (二) 房协有否评估上述咨询中心的分布情况会否引致资源分配不平均;若有,结果为何,以及房协有否打算将更多资源拨归新界区,以协助该区旧楼业主维修其物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0. 汤家骅议员问:


据报,购入红湾半岛的发展商最近已备妥装修该屋苑的计划,准备对其原有装修作出大规模改动。另一方面,根据政府与有关发展商所签订的买卖合约,发展商在进行大幅度的装修及改动前,须获得政府批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装修计划的详情及是否已获得政府批准;若已获批准,当局有否要求发展商补付地价;若有,涉及的金额;及

    (二) 鉴于楼宇装修工程产生大量建筑废料,当局有否评估红湾半岛装修工程所制造废料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在这方面有何对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1. 涂谨申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去年9月立法会选举竞选期间,当时的政务司司长曾否向负责签发食肆牌照的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索取立法会饮食界功能界别选民经营的食肆的地址;若有,
    (一)原因为何,以及是否包括为了方便某位候选人前往拉票之用;及

    (二) 食环署有否提供有关资料,以及该决定的法律依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2.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在2004年6月2日立法会会议上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截至2004年5月15日,当局共发出31万张已植入电子证书的智能身份证。他在2005年5月25日回覆另一项质询时表示,政府会加强向商界及市民推广使用电子证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上述31万持有已植入电子证书的智能身份证的人士中,有几多人在首年免费使用期届满时缴付订明的50元费用为电子证书续期;

    (二) 加强推广工作会否招致额外开支及人力资源;若会,详情为何;

    (三) 在智能身份证換领计划下,香港邮政为爭取每名电子证书缴费用戶所预计的单位成本及最新的实际单位成本;及

    (四)有否定期检讨植入的电子证书在核证身份方面与其他崭新科技及商业应用软件等竞爭对手的竞爭优势;若有,检讨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13. 李卓人议员问:


关于政府统计处编制的2004年就业数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按下开表格分类的就业人士数目(无酬家庭从业员、外籍家庭佣工及因休假而在统计前7天內工作少于35小时的就业人士除外)?

就业人数
每月就业收入
性别/
统计前7天內
的工作时数
少于
3,000元
3,000至
4,999元
5,000至
7,499元
7,500至
9,999元
1万元或
以上
总计
女性
少于35小时





35至49小时





50至59小时





60小时或以上





小计





男性
少于35小时





35至49小时





50至59小时





60小时或以上





小计





男女合计
少于35小时





35至49小时





50至59小时





60小时或以上





总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4. 梁耀忠议员问:


据报,由于公共门诊服务严重不足,有长者需要在求诊当日凌晨前往公立医院或诊所轮候达8小时,以确保可获派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医管局"):
    (一)有否调查过去1年,各区公立诊所在办公前病人轮候派筹的情况;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医管局会否进行有关的调查;及

    (二) 如何协助那些因公立门诊服务供不应求,以致在上次求诊所得药物用罄后未能赶及覆诊和补充药物的长期病患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5. 王国兴议员问:


关于经济支援单亲家庭,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截至每年的5月31日),本港每年的单亲家庭数目,以及这类家庭的子女数目;

    (二) 过去3年(截至每年的5月31日),每年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综援")的单亲家庭数目;并按单亲家长是父亲还是母亲、子女数目及居住地区列出分项数目;

    (三) 过去3年(截至每年的5月31日)的单亲家庭综援个案当中,每年有多少宗涉及家庭子女符合领取综援资格,但其父亲或母亲因来港不足7年而不符合有关资格,并按单亲家长是父亲还是母亲、子女数目及居住地区列出分项数目;及

    (四)当局现时有否计划在经济、就业、房屋、子女托管及其他方面,协助那些因单亲父母来港不足7年而不合资格领取综援的家庭;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6. 张文光议员问:


关于少数族裔人士接受教育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估计在未来5年,每年适龄就学的少数族裔人数,以及按年龄组别列出的分项数字;

    (二) 过去3年,每年分别正在就学(按学习阶段分项列出)、完成某学习阶段及中途辍学的少数族裔人士数目,以及他们分别占相关年龄的少数族裔人口的百分比;

    (三) 当局透过甚么途径向少数族裔人士发放关于就学的资讯;及

    (四)少数族裔儿童是否有资格获幼稚园学费减免计划及幼儿中心缴费资助计划的资助;若可,过去3年,有关的申请数字和涉及的资助额;若否,政府会否把他们纳入有关的资助计划,以鼓励他们接受学前教育?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7. 郑家富议员问:


政府当局可否告知本会,香港医务委员会在2001年就改革医疗投诉机制提出的各项建议,包括: (i) 把初步侦讯委员会的业外委员人数由1名增至3名; (ii) 订明在初步审核阶段,除非获得初步侦讯委员会的正、副主席及1名业外委员一致同意,否则不得拒绝受理任何投诉; (iii) 设立纪律委员会以进行纪律研讯;及 (iv) 设立申诉处理部, 是否已落实;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有否落实这些建议的时间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8. 李华明议员问:


据报,白田村、顺安村及隆亨村的政府外判服务承办商("承办商")涉嫌克扣约90名工人的薪酬和假期,并伪造出勤纪录以欺骗房屋署("房署")。有关的职工会在本年1月已向房署举报,但该署在5月才把可能涉及刑事罪行的案件转交警方处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房署为何沒有第一时间把有关案件转交警方处理;

    (二) 本年1月至今,房署接获多少宗承办商的工人就薪酬待遇作出的投诉,以及该等投诉的结果;及

    (三) 房署会否考虑派员乔装工人,受雇为被投诉的承办商工作,以搜集其违反外判服务合约条款或劳工法例的证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9. 郭家麒议员问:
(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当局所委聘的顾问公司在1997年3月展开的电子道路收费可行性研究共用了多少时间;

    (二) 顾问公司就上述研究给予政府当局的意见书、资料和材料(研究结果除外)的详情;及

    (三) 就整个研究向顾问公司支付的费用是否约9,000万元;若否,所涉及的金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0. 张学明议员问:


根据香港迪士尼乐园公布的门票类别和价格,65岁或以上的长者可购买长者门票,而3岁以下小童则可免费入场。此外,"指定日子"(包括星期六、日、本港公众假期、学校暑假(7月及8月)及內地黃金周(每年5月1日至7日及10月1日至7日))的票价较"平日"为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向该乐园爭取:
    (一)给予本港长者票价优惠,包括将长者门票的年龄限制更改为60岁或以上、75岁以上的长者可以半价购买长者门票,以及与米奇老鼠同年诞生的长者获免费入场一次;

    (二) 将免费入场的年龄限制更改为4周岁以下;及

    (三) "指定日子"票价较高的规定不适用于本港居民,使他们全年均可凭"平日"票价的门票入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1. 《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条例草案》

  2. 《2005年收入(豁免离岸基金缴付利得稅)条例草案》

  3. 《2005年牙医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条例草案》教育统筹局局长

2.《2005年收入(豁免离岸基金缴付利得稅)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2005年牙医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04年破产(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2005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IV. 议案
  1. 根据《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

    (a)《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条例》(第375章)的附表现予修订,在第12项中,在第4栏中,废除"3"而代以"5";及

    (b)本决议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2. 根据《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

    (a)《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第240章)的附表现予修订 ─

    (i)在第10项中,废除"的连续双白线"而代以"的连续白线";

    (ii)在第14项中,废除"$450"而代以"$600";

    (iii)在第18项中,废除"42(d)"而代以"42(1)(d)";

    (iv)加入 ─
      "18A.第42(1)(g)条在汽车移动时,使用流动电话或其他电讯设备或该等电话或设备的附件$450";


    (v)加入 ─

      "22A.第47(1A)条在沒有亮着强制性车灯的情况下驾驶电单车或机动三轮车$320";


    (vi)加入 ─
      "56A.第12(1)条沒有在快速公路车路的左边行车线上驾驶$450";及
    (b)本决议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3. 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保安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05年4月12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比利时)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比利时)令》已于
      2005年4月22日随立法会CB(3)520/04-05号文件发出)

  4. 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保安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05年4月12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丹麦)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丹麦)令》已于
      2005年4月22日随立法会CB(3)520/04-05号文件发出)
V. 议员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合并)
条例草案》
:李国宝议员

出席的政府官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VI. 议员议案
  1. 检讨交通基建的建造及营运模式

    刘江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现时多项采用"建造、营运及移交"建造模式兴建的交通运输基建项目的经营者先后调高收费,除了直接加重市民的交通开支负担,令工商界的运输成本上升外,亦大大增加了其他较低收费隧道或免费干线的交通挤塞情况,以致现有各条隧道未能达到原来的分流目的,本会促请政府于一年內就以下各方面提出实质改善建议:

    (一)纾缓各条隧道的加价压力;

    (二)加强现时各条隧道的分流作用;及

    (三)全面检讨"建造、营运及移交"建造模式,并总结有关经验,作为未来交通运输基建在融资、建造及营运等方面的指引,避免出现上述弊端,保障市民的利益。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删除"于一年內",并以"尽快于6个月內"代替;在"纾缓各条隧道的加价压力;"之前加上"积极与拥有隧道专营权的隧道公司商讨各种方法,例如延长专营权的年期、划一及调减隧道收费或采用其他可行措施,以达致各条隧道的有效分流,以及"及在其后加上"及";删除"(二) 加强现时各条隧道的分流作用;及";及删除原有的"(三)",并以"(二)"代替。

    (ii)郑家富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加价压力"之后加上";检讨现时《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和《西区海底隧道条例》所订增加隧道费的机制是否合乎公众利益,并避免在未来的交通运输基建引入类似的机制;(二) 与拥有东区海底隧道及西区海底隧道专营权的财团商讨共同拥有3条过海行车隧道的事宜,并向本会提交有关商讨进展的报告";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及在"融资、建造"之后加上"、收费"。

    就郑家富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谭耀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检讨现时"之后删除"《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和《西区海底隧道条例》所订",并以"所有以 '建造、营运及移交' 建造模式兴建的隧道"代替;在"增加隧道费的机制"之后删除"是否合乎公众利益,并避免",并以",并"代替;及在"交通运输基建引入"之后删除"类似",并以"更符合公众利益"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 改善普通科门诊服务

    郑家富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近年将专科门诊诊所病情稳定的病人,转介至普通科门诊诊所,增加了普通科门诊服务的需求,与此同时,政府当局又削减医管局的拨款,以至现时普通科门诊服务严重不足,病人轮候服务的时间极长,本会促请政府就门诊服务制订清晰的政策,并确保普通科门诊服务能为基层市民提供有效医疗安全网;同时,政府应增加医管局在制订政策、规划服务、调拨资源及服务运作等方面的透明度,让公众及地区人士能参与决定及监察医管局提供的基层健康服务;此外,医管局应就专科门诊诊所转介往普通门诊诊所的病人数目,增加普通科门诊诊所的资源及人手,并采取有效措施,从质和量方面改善门诊服务,包括:

      (一)改善服务流程及行政安排,增加预约名额,并研究透过电话、电脑线上登记等途径,以取代现行的派筹制度,免却病人亲自前往轮候取筹的不便;

      (二)制订清晰的普通科门诊诊所的医护人手指标;

      (三)在轮候门诊服务时间较长的地区增拨资源,缩短这些地区门诊诊所的轮候时间;

      (四)增拨资源,在有需要的地区增加提供夜间门诊的诊所数目及诊症名额;

      (五)尽快落实在全港18区设立中医门诊诊所的承诺;及

      (六)在不增加病人负担的情况下,研究采用公私营合作方案,增加私家医生在门诊服务的参与。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后加上"社区护理和照顾服务尚未全面建立,而";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加上"承诺继续维持公营普通科门诊服务,并";在"清晰的政策,"之后删除"并",并以"以"代替;在"透明度,让"之后加上"立法会、";在"行政安排,增加"之后删除"预约名额,并",并以"诊症名额,以及除现行的派筹制度外,"代替;在"电脑线上登记等途径"之后删除",以取代现行的派筹制度,免却病人亲自前往轮候取筹的不便",并以"进行预约,向病人提供更方便的服务"代替;在"增拨资源,在"之后加上"新市镇(如东涌)及";及在"门诊服务的参与"之后加上";及(七) 尽快加强现有对长期病患者的社区护理和照顾服务,并全面建立有关服务"。

    (ii)方刚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普通门诊诊所的病人数目,"之后删除"增加",并以"适当调拨"代替;在"轮候取筹的不便;"之后加上"(二) 增加资讯渠道,让病人能清楚知道各普通科门诊诊所的派筹情况,以缩短病人轮候取筹的时间;";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在"资源,在有需要的地区"之前删除"增拨",并以"尽快调拨"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在"不增加病人负担"之前加上"尽量";及在"私家医生在门诊服务的参与"之后加上",以提供优质的门诊服务"。

    出席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