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2005年1月21日举行的第十四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764/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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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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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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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2005年商船(限制船东责任)(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2/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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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2005年1月28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5年2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33/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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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799/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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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其他事项
在內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提问的安排
请议员注意,在內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提问的现有安排如下:
"拟于內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提问的议员应按下"要求发言"的按钮。內务委员会主席随后会召喚属于不同政治组合的议员及无声明所属党派的议员轮流提问。內务委员会主席在决定议员的提问次序时,亦会参考议员在应届立法会任期內先前举行的特别会议席上曾提问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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