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5年2月18日举行的第十六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5年2月4日举行的第十五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848/04-05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2005年2月8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34/04-05号文件)

IV.法律事务部就《商船(防止污水污染)规例》及《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费用)规例》提交的进一步报告
(立法会LS35/04-05号文件)

[先前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LS30/04-05号文件已于2005年1月20日随立法会CB(2)717/04-05号文件发出;及
于2005年1月21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纪要第30至34段(立法会CB(2)764/04-05号文件)已于2005年2月2日随立法会CB(2)806/04-05号文件发出]

V.将于2005年2月23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363/04-05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就"落实长者关注议题"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谭耀宗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5年2月15日随立法会CB(3)356/04-05号文件发出。)

(ii)就"环保回收工业政策"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梁君彦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5年2月15日随立法会CB(3)357/04-05号文件发出。)

VI.将于2005年3月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364/04-05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由冯检基议员动议的议案

冯检基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由李永达议员动议的议案

李永达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II.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874/04-05号文件)

VIII.西九龙文娛艺术区发展计划小组委员会就其职权范围提交的报告
(立法会CB(1)917/04-05号文件)

IX.建议要求政府当局公开有关数码港发展计划的进一步资料,并建议请求立法会授权內务委员会行使《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所赋予的权力,命令政府当局公开此等资料
(李永达议员于2005年2月15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立法会CB(2)873/04-05(01)号文件))

X.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