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2005年5月13日举行的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579/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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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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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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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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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 《2005年商船(本地船只及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68/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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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i) | 《2005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66/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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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2005年5月13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5年5月1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67/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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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法律事务部就尚未处理的法案进一步提交的报告
《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草案》
(立法会LS69/04-05号文件)
[先前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LS59/04-05号文件已于2005年4月28日随立法会CB(2)1405/04-05号文件发出;及
內务委员会于2005年4月29日举行的第25次会议的纪要第8至10段(立法会CB(2)1443/04-05号文件已于2005年5月5日随立法会CB(2)1471/04-05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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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将于2005年5月25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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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将于2005年6月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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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质询
(立法会CB(3)606/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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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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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 《2005年民航(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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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i) | 《婚姻(设立婚姻监礼人制度及一般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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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5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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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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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议员法案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5年香港工业总会(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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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议员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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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 由陈伟业议员动议的议案
陈伟业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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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i) | 由单仲偕议员动议的议案
单仲偕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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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2004年商品说明(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吴霭仪议员作口头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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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580/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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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 邀请行政长官选举准参选人出席立法会会议接受议员质询的建议
(25位议员于2005年5月13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立法会CB(2)1592/04-05(0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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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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