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5年6月17日举行的第三十二次会议

议 程

I. 通过2005年6月10日举行的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927/04-05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a)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署理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b)《2005年民航(修订)条例草案》
(內务委员会于2005年6月10日举行的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纪要第3至5段)

[先前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LS72/04-05号文件已于2005年6月2日随立法会CB(2)1770/04-05号文件发出;及
內务委员会于2005年6月3日举行的第三十次会议的纪要第5至7段(立法会CB(2)1848/04-05号文件)已于2005年6月8日随立法会CB(2)1862/04-05号文件发出]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2005年为雇员权益作核证(中医药)(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0/04-05号文件)

(b)2005年6月10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5年6月1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83/04-05号文件)

IV.将于2005年6月2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质询
(立法会CB(3)697/04-05号文件)

V.将于2005年6月29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698/04-05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财务汇报局条例草案》

(c)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i)《追加拨款(2004-2005年度)条例草案》

(ii)《2004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iii)《移交被判刑人士(修订)(澳门)条例草案》

(iv)《2005年航空保安(修订)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i)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根据《东涌吊车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5年6月8日随立法会CB(3)683/04-05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82/04-05号文件)

(ii)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就:

- 《2005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2号)规例》;及

- 《2005年毒药表(修订)(第2号)规例》

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5年6月9日随立法会CB(3)684/04-05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81/04-05号文件)

(e)议员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5年香港基督教循道卫理联合教会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f)议员议案

(i)由陈鉴林议员动议的议案

陈鉴林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由郑经翰议员动议的议案

郑经翰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2004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931/04-05号文件)

(b)《2005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932/04-05号文件)

(c)《2005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780/04-05号文件)

(d)《2005年幼儿服务(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934/04-05号文件)

(e)《2004年破产(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782/04-05号文件)

(f)《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稅)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作口头汇报。

(g)研究《道路交通条例》下4项附属法例的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781/04-05号文件)

(h)《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比利时)令》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丹麦)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吴霭仪议员代小组委员会主席涂谨申议员作口头汇报。

VII.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928/04-05号文件)

VIII.议事规则委员会提交的文件

事务委员会主席手册
(立法会CROP52/04-05号文件)

IX.研究处理有关议员申领工作开支偿还款额的投诉及指称的机制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AS335/04-05号文件)

X.邀请候任行政长官在他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行政长官后出席行政长官答问会的建议
(刘慧卿议员于2005年6月14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立法会CB(2)1945/04-05(01)号文件))

X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