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4年10月29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4年10月15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99/04-05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a)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b)议员行为
(李永达议员于2004年10月15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立法会CB(2)100/04-05(01)号文件);及
內务委员会2004年10月15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的纪要第116及117段)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2004年10月15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4年10月2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9/04-05号文件)

(b)2004年10月21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4年10月2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11/04-05号文件)

IV.将于2004年11月3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84/04-05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 就"调低超低含硫量柴油稅"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刘健仪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4年10月19日随立法会CB(3)76/04-05号文件发出。)

(ii) 就"改善贫富悬殊的情况"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冯检基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4年10月20日随立法会CB(3)77/04-05号文件发出。)

V.将于2004年11月1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85/04-05号文件)

(b)法案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04年商品说明(修订)条例草案》

(c)政府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应课稅品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4年10月28日随立法会CB(3)95/04-05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12/04-05号文件)

(d)议员议案

(i) 就"政制改革"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汤家骅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4年10月28日随立法会CB(3)96/04-05号文件发出。)

(ii) 由蔡素玉议员动议的议案

蔡素玉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I.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86/04-05号文件)

VII.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立法会AS58/04-05号文件)

VIII.提名及选举立法会议员出任教育机构管治当局及咨询团体的成员
(立法会CB(2)28/04-05号文件已于2004年10月13日随立法会CB(2)42/04-05号文件发出;
內务委员会2004年10月15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的纪要第86至98段;
立法会秘书处就"在第二届立法会获选出任教育机构管治当局及咨询团体成员的议员的出席纪录"所拟备的文件(立法会CB(2)103/04-05号文件);
涂谨申议员于2004年10月26日的来函(立法会CB(2)100/04-05(02)号文件);及
张宇人议员于2004年10月27日的来函(立法会CB(2)116/04-05(01)号文件))

(a)两位议员加入赈灾基金咨询委员会

(b)一位议员加入保良局顾问局

(c)一位议员加入东华三院顾问局

(d)3位议员加入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

(e)5位议员加入香港大学校董会

(f)两位议员加入英基学校协会

IX.委员会会议的结束时间
(田北俊议员于2004年10月25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立法会CB(2)100/04-05(03)号文件))

X.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