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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将首长级官员的禁制期一律定为最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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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禁止首长级官员在退休假期中任职私营机构,避免双重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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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查找退休公务员就业申请咨询委员会工作的漏洞,防止委员会变橡皮图章,滥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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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公开首长级公务员退休后获政府批准任职私营机构的资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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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密切监察首长级官员获批任职私营机构后工作性质的变化,确保其工作与以往的公职沒有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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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会亦要求公务员事务局尽快完成锺丽帼事件的调查及公布有关报告,并促请当局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对行政长官和问责官员离职或退休后任职私营机构作适切有力的规管,落实行政长官在2005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坚决反对官商勾结,彻底杜绝利益输送'的政策方向,确保行政长官、问责官员及首长级官员离职后所从事的业务或工作,不会与其前任公职有利益冲突或令政府形象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