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至 2005 年度
立法会汇报
第25期 (2005年6月23日)



在2005年6月22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两项无立法效力的议案:

(1)由张文光议员动议,有关「提升幼儿教育质素」的议案

"鉴于政府正积极进行幼儿教育的整合工作,包括协调幼稚园和幼儿园的师资及其规管指引等,以期令幼儿教育逐步迈向优质教育,本会促请政府善用这机会,改善幼儿教育的质素,增加在职幼稚园教师('幼师')的资助培训学额,全面提升幼师资历达致文凭水平,使他们符合先进国家对幼师最基本的学历要求,为幼师学位化提供基础;此外,为避免具资历的幼师流失,政府应为已达幼儿教育文凭或学位水平的老师制定薪级表,若幼儿教育机构聘请的文凭或学位教师达到指定比例,可获得政府额外津贴,藉此鼓励及扶助幼儿教育机构在无需不断增加学费的情况下提升师资水平;长远而言,当局应考虑将幼儿教育纳入资助教育范围,并不断提升幼儿教育的质素,实现社会对改善幼儿教育的期望。"

(2)由李柱铭议员就「对新任行政长官的期望」动议,经杨孝华议员修正及谭耀宗议员进一步修正的议案

"鉴于新的行政长官已经产生,本会促请他慎重考虑本会就香港经济发展、民主、人权、法治及民生等范畴提出的施政建议和期望,并必须:
(一)紧守'一国两制'的方针,维护国家的统一,全力落实《基本法》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
(二)致力维持及发展香港的法治精神,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依法保障市民的人权及自由;
(三)团结社会各阶层人士,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致力提高管治水平,推动本港政制发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致力改善民生,提升市民生活质素;及
(五)全力推动香港与內地的合作,加强市民对祖国的认识,开创政治上互信、经济上互利、文化上互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