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至 2005 年度
立法会汇报
第6期 (2004年12月3日)



在2004年12月1及2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两项决议:

(1)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应课稅品条例》动议的决议

(2)蔡素玉议员动议,有关延展《2004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及《废物处置(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规例》的修订期限的决议


在同一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两项无立法效力的议案:

(1)由余若薇议员就「落实小班教学」动议,经周梁淑怡议员修正及张文光议员进一步修正的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善用中小学学生人口下降所节省的资源,进行小班教学的师资培训,并以分区分级的过渡模式,逐步在小学和初中开始推行小班教学,让老师能因材施教,以体现及落实优质教育的目标,促进教育改革,实现家长、老师及学生的期望。"

(2)由李国英议员就「中医的整体发展」动议,经梁耀忠议员修正及郑家富议员进一步修正的议案

"鉴于中医专业资格虽然已确立多时,但碍于政府现时未有发展中医药的长远策略,而且政府在此方面参与不足,更沒有为中医确立专业培训途径和因应中医业界的传统承传制度,提供合适的注册途径,以致目前仍有3 000多名表列中医未能成为注册中医,令中医的发展受到局限,本会促请政府制订长远的中医发展政策,包括:
(一) 加快扩大中医在公营医疗系统中的服务范围,落实仍未按计划设立的15间公立中医门诊诊所,为公立医院建立中医住院会诊机制及设立中医住院部,以及研究设立中医院;
(二) 成立中医药发展委员会,制订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策略及政策,例如确认中医签发的病假证明书的法定地位、检讨中医可使用的医疗仪器等;
(三)制订中医专业培训的机制及途径;
(四)针对师承祖传医师及跌打医师的特殊性,制订更适合的考试制度及內容,并以先培训、后考试的模式,让该批表列中医可以顺利注册;
(五)改革现时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及其属下各组和小组的组成方式,提高其透明度及成员的代表性,使其能反映业界的多元意见;
(六)检讨公营中医门诊的收费水平、资助及减免制度,并考虑为综援长者提供使用非公营中医门诊服务的资助;及
(七)确认中医签发的保险索偿表格及收据等文件的法定地位,以及检讨中医转介病人的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