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至 2005 年度
立法会汇报
第8期 (2004年12月16日)



在2004年12月15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两项无立法效力的议案:

(1)由田北俊议员就「积极减低空气污染」动议,经刘慧卿议员、蔡素玉议员、李永达议员及梁君彦议员修正的议案

"鉴于近期香港空气污染情况持续严重,不但威胁本港市民的健康,更会影响外商到港投资的意欲,本会促请政府尽快与广东省当局磋商,双方在各工作项目上订出明确时间表,采取积极的解决办法,改善有关情况,包括:
(一)与广东省当局加强合作,收紧工厂、发电厂及车辆等排放废气的标准,订定中期目标和中期检讨时间表,并将原定在2010年才达致的减排目标提前实现;
(二)设法统一两地的废气排放标准和监管制度;
(三)尽快落实与广东省当局合作的排污交易试验计划;
(四)向在厂房內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的珠三角港商,提供相关机器折旧稅务宽免;
(五)设法减少本港两间电力公司发电时所排放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并多采用更环保的能源;
(六)进一步推动石油气小巴资助计划及将该计划扩展至轻型客货车;
(七)研究增拨土地兴建石油气加气站;
(八)积极研究及发展应用再生能源,制订可再生能源政策,要求两间电力公司跟随该政策,并于管制计划协议中规定电力公司发电时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九)加快设立车辆维修技术员及车房注册制度;
(十)积极引入其他种类的环保车辆及相关的鼓励措施,宽减环保车辆(例如电动及汽油混种引擎车辆)的首次登记稅和牌费;
(十一)积极引入其他种类的环保燃油及相关的鼓励措施;
(十二)设定更高的可再生能源使用量目标;
(十三)要求专利巴士公司尽快更新巴士车队、调配符合欧盟III期废气排放标准的巴士行走繁忙街道及增设巴士转乘优惠计划;
(十四)积极研究增加车辆黑烟罚款的可行性;
(十五)应用卫星图片和遙距监察装置等高科技设备,加强监察空气污染的来源及污染情况的变化;
(十六)香港特区政府带头在各部门实行节约能源的措施,并推动整个社会参与节约能源的工作;
(十七)采用合适的方法管制使用于工商业而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产品;
(十八)加强测试车辆废气排放,引入遙距路边感应装置检测本港路面车辆及跨境车辆的废气排放,确保车辆符合本港废气排放标准;
(十九)在人口稠密、人流量高的地区,建立安全和便利的行人步行网络系统,包括行人专用区、行人天桥网络及自动电梯,使香港建设成'空中走廊之城',令人车分隔,改善步行环境,鼓励市民步行;及
(二十)加强推广'室內空气质素管理计划',制定相关法例,并与工商界㩦手合作,积极推动计划,从而避免恶劣室內空气质素损害市民健康,
以期尽量减少废气的排放,从而令整个珠江三角洲的居民都能享受清新的空气。"

(2)由黃容根议员就「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渔农业政策」动议,经刘慧卿议员修正的议案

"鉴于《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适当政策,促进和协调包括渔农业在內的各行业的发展,并注意环境保护,本会促请政府全面咨询业界人士、环保团体及公众,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渔农业政策,包括:发展远洋渔业、深海围网渔业、休闲渔农业、海洋养殖业,以及研究可持续发展措施对底拖网捕捉渔业和深浅水围网渔业的影响;设立农业优先区、发展优质家禽畜牧业、有机农业;协助发展渔农产品加工业及建立绿色渔农食品的监察系统,并检讨监察挖沙倒泥海上工程的制度,令本港的渔农业得以再转型发展,并为香港市民提供优质的渔农副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