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5年1月24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I.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2分)

立法会CB(2)710/04-05号文件
(于2005年1月20日随立法会CB(2)711/04-05号文件发出)

--2004年12月14日会议的纪要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2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2)507/04-05(01)号文件
(于2004年12月2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向获法律援助的婚姻诉讼个案当事人提供拨款进行调解的试验计划"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512/04-05(01)及(02)号文件
(于2004年12月29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主席于2004年12月20日就"香港律师会的专业弥偿计划"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2004年12月28日发出的覆函

立法会CB(2)551/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1月4日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供的双边条约/协定复本,连同已签订该等条约/协定的国家的名单

立法会CB(2)602/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1月8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删除申诉专员公署的一个首席行政主任职位"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714/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1月20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法律政策专员于2005年1月18日发出的函件,当中解释为何《2005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中有建议订明建议中的第三所法律学院可派代表加入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

立法会CB(2)714/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1月20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成立第三所法律学院的建议"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CB(2)728/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1月21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香港律师会2005年1月20日就《律师法团规则》拟稿发出的函件

立法会CB(2)728/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1月21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吴霭仪议员2005年1月20日就《律师法团规则》拟稿致香港律师会的函件

I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2)724/04-05(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724/04-05(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政府的附属法例政策
(下午4时40分至5时40分)

立法会CB(2)696/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1月18日发出)

--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2)696/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1月18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律政司法律草拟律师的人手编制
(下午5时4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2)315/04-05(01)号文件
(于2004年12月1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I.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