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4年11月9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至5时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2分)

立法会CB(2)71/04-05号文件
(于2004年10月21日随立法会CB(2)72/04-05号文件发出)

-2004年10月12日会议的纪要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2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2)53/04-05(01)号文件
(于2004年10月18日发出)

-司法机构政务处于2004年10月15日就法官行为指引的拟备情况发出的函件

立法会CB(2)58/04-05(01)(02)号文件
(于2004年10月1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法律援助服务局及律师会对检讨提供法律服务事宜所提意见作出的书面回应

立法会CB(2)59/04-05(01)号文件
(于2004年10月18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律师会于2004年8月30日就有关刑事法律援助费用、检控费用及当值律师费的检讨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91/04-05号文件
(于2004年10月26日发出)

-司法机构于2004年10月发表的法官行为指引

III.事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
(下午4时35分至4时55分)

(a)待议事项

立法会CB(2)165/04-05(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165/04-05(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拟于2004至05年度会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各事项的暂定时间表

(b)主席提议在日后会议讨论的事项

(i)委任"特别出庭代讼人"

(ii)专业实务的有限法律责任

(iii)律师的出庭发言权

立法会CB(2)165/04-05(03)(04)号文件
(随文附上)

-律师出庭发言权工作小组秘书于2004年10月25日及11月2日就工作小组工作进度发出的函件

(c)参观司法机构

立法会CB(2)165/04-05(05)号文件
(随文附上)

-事务委员会于2002至03及2003至04年度会期所作的参观

IV.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55分至4时58分)

立法会CB(2)165/04-05(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165/04-05(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拟于2004至05年度会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各事项的暂定时间表

立法会CB(2)165/04-05(06)号文件
(随文附上)

-跟进行动一览表

V.其他事项
(下午4时58分至5时)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