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4年10月18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2)45/04-05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4日发出)

-一套《区议会选举活动指引》的活页修订页

立法会CB(2)50/04-05(01)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5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自1999至2000年度会期以来进行的与事务委员会职权范围有关的研究一览

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5分)

立法会CB(2)49/04-05(01)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5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III.2007年以后政制发展的检讨
(下午2时45分至3时35分)

(在2004年10月14日随立法会CB(2)35/04-05号文件发出)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一号报告:《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法律程序问题》(2004年3月)

(在2004年10月14日随立法会CB(2)35/04-05号文件发出)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二号报告:《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原则问题》(2004年4月)

(在2004年10月14日随立法会CB(2)35/04-05号文件发出)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和二零零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2004年4月)

立法会CB(2)35/04-05(01)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4日发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04年4月6日通过关于《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的宪报文本

立法会CB(2)35/04-05(02)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4日发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04年4月26日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的宪报文本

(在2004年10月14日随立法会CB(2)35/04-05号文件发出)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三号报告: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及二零零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可考虑予以修改的地方》(2004年5月)

立法会CB(2)49/04-05(02)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5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2007年以后政制发展的检讨"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2)51/04-05(01)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5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55/04-05(01)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6日发出)

-泛民主派议员于2004年10月15日致事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

立法会CB(2)57/04-05(01)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8日发出)

-专责小组在2004年5月至8月期间就第三号报告举办12场研讨会、地区研讨会和小组讨论的一套讨论要点[请参阅随立法会CB(2)51/04-05号文件发出的政府当局文件第6段]

IV.就2004年立法会选举的进行作出检讨
(下午3时35分至4时25分)

立法会CB(2)49/04-05(03)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5日发出)

-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在9月15日记者会上就2004年立法会选举的投票安排发言及答问全文

立法会CB(2)52/04-05(01)号文件
(在2004年10月15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V.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