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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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159/04-05号文件
(于2005年4月1日随立法会CB(1)1199/04-05号文件发出)
| - | 2005年2月17日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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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上午10时46分至10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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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上午10时47分至10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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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160/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4月1日随立法会CB(1)1200/04-05号文件发出)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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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160/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4月1日随立法会CB(1)1200/04-05号文件发出)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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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184/04-05(01)及(02)号文件
(于2005年3月31日发出)
| - | 事务委员会秘书就外汇基金累计盈余的运用致财政司司长私人办公室的函件及该办公室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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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豁免离岸基金缴付利得稅的立法建议的简介
(上午10时50分至11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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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160/04-05(03)号文件
(于2005年3月29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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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2005年证券及期货(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的简介 - 赋予主要上市要求法定地位的建议
(上午11时50分至下午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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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160/04-05(04)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5年3月29日发出)
(英文本附件B的修订本及该文件的中文本于2005年3月30日随立法会CB(1)1181/04-05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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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200/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4月1日随立法会CB(1)1200/04-05号文件发出)
| -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2005年3月31日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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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160/04-05(05)号文件
(于2005年3月30日随立法会CB(1)1181/04-05号文件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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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670/04-05号文件
(于2005年1月7日发出以供领取,并于2005年1月10日派达
委员)
| - | 关于以下建议的咨询文件:
(a) | 建议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以赋予主要上市要求法定地位;及
| (b) | 《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的建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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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5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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