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

日 期 :2005年8月15日(星期一)
时 间 :上午10时45分
地 点 :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I.《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立法会CB(2)2419/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8月5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1420/04-05号文件
(于2005年4月29日发出)

-区域法院于2005年4月22日所作出的判决

立法会CB(2)2280/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7月14日发出)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李慧思于2005年7月5日所作出的判决

立法会CB(2)2431/04-05(01)号文件
(英文本及附录I至IV的中文本随附于后,正文的中文本容后奉上)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监察和截取通讯活动的规管"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2)2431/04-05(02)号文件
(随附于后)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1997年务人员(管理)命令》"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2)2431/04-05(03)号文件
(随附于后)

-邮政署条例第13条

立法会CB(2)2431/04-05(04)号文件
(随附于后)

-电讯条例第33条

立法会CB(2)2431/04-05(05)号文件
(随附于后)

-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4条

立法会LS103/04-05号文件
(随附于后)

-法律事务部所拟备有关"《电讯条例》(第106章)、《截取通讯条例》(第532章)及《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中规管授权进行截取通讯或秘密监察的条文的比较"的文件

II.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有关项目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