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
(下午4时30分至6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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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632/04-05(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政府当局就议员在2005年8月15日特别会议上所提事项及其后刘江华议员和余若薇议员所提事项作出回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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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639/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9月28日以保密形式发出)
| - | 政府当局提供附有按照《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就秘密监察所订定的內部指引,以及将该等內部指引、《电讯条例》第33条与《截取通讯条例》所订的保障措施作一比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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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632/04-05(02)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随附于后)
| - | 刘江华议员要求索取有关《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的资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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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632/04-05(03)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余若薇议员要求索取有关《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的资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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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632/04-05(04)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规管监视监听和截取通讯的活动"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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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632/04-05(05)号文件
(英文本随附于后,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议员在2005年8月15日特别会议上提出的关注事项和问题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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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
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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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420/04-05号文件
(于2005年4月29日发出)
| - | 区域法院于2005年4月22日所作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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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280/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7月14日发出)
| - | 区域法院于2005年7月5日所作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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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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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419/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8月5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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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436/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8月1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提交的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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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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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431/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8月12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1997年务人员(管理)命令》"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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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LS103/04-05号文件
(于2005年8月12日随立法会CB(2)2431/04-05号文件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所拟备有关"《电讯条例》(第106章)、《截取通讯条例》(第532章)及《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中规管授权进行截取通讯或秘密监察的条文的比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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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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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446/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8月16日发出)
| - | 香港大律师公会有关《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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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431/04-05(03)号文件
(于2005年8月12日发出)
| - | 邮政署条例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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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431/04-05(04)号文件
(于2005年8月12日发出)
| - | 电讯条例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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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431/04-05(05)号文件
(于2005年8月12日发出)
| - | 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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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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