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1995年释义及通则(修订)条例草案》的背景资料
(于2005年3月16日随立法会CB(2)1084/04-05号文件再次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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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保安科于1995年6月21日发出的立法局参考资料摘要(档号:SBCR 7/28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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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研究《1995年释义及通则(修订)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于1995年7月3日、6日及12日举行的各次会议的纪要(立法局94-95年度第HB1126、1225及1262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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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研究《1995年释义及通则(修订)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的报告(立法局94-95年度第HB1184号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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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1995年7月26日立法局会议过程正式纪录的摘录 恢复《1995年释义及通则(修订)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立法会CB(2)1084/04-05(0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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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事务委员会2004年11月2日及29日会议的文件
(于2005年3月10日随立法会CB(2)1051/04-05号文件再次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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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廉政公署所提交而题为"获取及执行涉及新闻材料的搜查令"的文件(立法会CB(2)111/04-05(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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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保安局所提交而题为"《1995年释义及通则(修订)条例草案》 保护新闻材料"的文件(立法会CB(2)111/04-05(0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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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律政司所提交而题为"有关搜查及检取新闻材料权力的比较研究"的文件(立法会CB(2)111/04-05(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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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事务委员会法律顾问所拟备而题为"最近就廉政公署搜查及检取新闻材料的权力所作出的判决"的文件(立法会LS14/0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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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律政司所提供有关美国、比利时及卢森堡关于保护新闻材料的法例/法例草案的资料(立法会CB(2)270/04-05(0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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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香港记者协会提交的意见书(立法会CB(2)111/04-05(06)号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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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政府当局就香港记者协会提交的意见书作出的回应(立法会CB(2)270/04-05(0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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