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5年3月14日(星期一)
时 间:上午11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11时30分至11时35分)

立法会CB(2)1021/04-05号文件
(已于2005年3月8日随立法会CB(2)1020/04-05号文件发出)

-2005年2月18日会议的纪要

II.自上次会议举行至今发出的资料文件
(上午11时35分至11时40分)

自上次会议举行至今并无发出任何资料文件

I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上午11时40分至11时45分)

立法会CB(2)1022/04-05(01)号文件
(已于2005年3月8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覧表

立法会CB(2)1022/04-05(02)号文件
(已于2005年3月8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 将长者宿舍及安老院宿位转为可提供持续照顾的护理安老宿位
(上午11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立法会CB(2)1022/04-05(03)号文件
(已于2005年3月8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与团体会唔

立法会CB(2)1064/04-05(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064/04-05(02)号文件
(随附于后)(只备中文本)

-社区及院舍照顾员总工会提交的意见书

社会福利机构员工会

香港职工会联盟

V.其他事项
(由下午12时40分起)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