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27

立法會

議程

2006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6年廣播(調整牌照費)規例》98/2006
2.《2006年消防(裝置承辦商)(費用調整)規例99/2006
3.《2006年消防處(報告及證明書)(費用調整)規例》100/2006
4.《2006年危險品(一般)(費用調整)規例》101/2006
5.《2006年木料倉(費用調整)規例》102/2006
6.《〈2006年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綜合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103/2006

其他文件

1.第92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2005-06年度年報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2.《〈2005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郭家麒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何俊仁議員問:


據報,深港西部通道即將啟用,屆時新界西北的交通流量會增加。另一方面,鑒於三號幹線的每天行車量低於預期,政府正與該幹線的專營商研究調低幹線收費的方案,以吸引更多車輛使用三號幹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除了當局已建議的交通管理措施及道路工程外,還有哪些方案去紓緩深港西部通道對新界西北交通帶來的壓力;

    (二)當局與三號幹線專營商就調低該幹線收費的方案進行商討的進展情況;及

    (三)會不會考慮訂立法例,容許當局基於重大公眾利益而向有關專營商購回三號幹線,所涉款額由司法機關進行獨立而合理的評估;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2. 涂謹申議員問:

香港與內地的有關當局於去年8月達成協議,只有獲內地有關當局批准的註冊飼養場才可向香港輸出淡水魚。每批魚產都須附有由內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證明魚產不含孔雀石綠或其他有害物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經有關當局測試證實不含有害物質但未附有衞生證明書的進口淡水魚,是否可以合法在本港出售;若然,原因是甚麼;

    (二)會不會考慮立法禁止進口這些淡水魚;若會,立法的時間表,以及在完成立法程序前有甚麼措施禁止這些淡水魚進口;及

    (三)有沒有黑社會背景人士參與進口這些淡水魚的活動;若有,有甚麼措施打擊這些活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3. 劉慧卿議員問:

據報,一位基本法委員會內地委員上月27日在北京的一個研討會上表示,香港落實普選需具備下列6項基本條件:(一)在政治方面,社會各界認同普選而這個認同取得中央的認可;(二)在經濟方面,普選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保證香港經濟不會衰落;(三)在法律方面,已完成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以及有關政黨發展的法律獲進一步完善;(四)在教育方面,香港的國民教育足夠;(五)在政治文化領域方面,香港各界尋求積極的建設性的政治文化,而不是簡單的對抗式的政治文化;(六)在生活方式方面,鑒於生活方式在普選之後會出現變化(例如普選的行政長官面對更多的民意壓力,以及辦事方式會發生變化),香港各界和民眾有足夠的時間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特區")政府官員有沒有出席上述研討會;若有,有關官員的職稱和姓名;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上述6項條件是否中央人民政府與特區政府就普選事宜所達成的共識;及

    (三)鑒於主管香港事務的內地當局正討論香港落實普選的問題,特區當局會否在本港展開相關討論;若會,討論的場合、內容及方向將會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4. 劉江華議員問:


有關內地遊客訪港,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今年春節假期及五一黃金周期間,分別有多少內地遊客訪港,當中,個人遊和參加旅行團的遊客各有多少人;這些數字與過去兩年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

    (二)在上述兩段假期期間,本港酒店房間的價格與去年同期如何比較;當局有沒有評估酒店房間價格與內地遊客人數的關係;及

    (三)過去兩年的每一年以及今年的首4個月,有關當局分別接獲多少宗內地遊客的投訴,指本港導遊強迫他們購物或商戶以不誠實方式促銷等,請按投訴內容提供分項數字;有關當局有沒有新措施遏止這些行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5. 張學明議員問:


近年不少新界西北部土地已用作物流業後勤用地。另一方面,有物流業人士向本人投訴,指政府沒有投放資源協助業界發展,卻透過城市規劃的規管扼殺物流業的生存空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4年,每年當局興建或改善的基礎配套設施(例如道路)的名稱、所在地點和涉及支出;

    (二)過去4年,每年被規劃作"露天貯物"地帶或區域的各幅新界西北部土地的所在地點及面積;當局接獲將新界西北部土地的用途更改為"露天貯物"的申請數目、所涉各幅土地的面積,以及當局批准或拒絕這些申請的理由;及

    (三)有沒有評估以規劃手段限制露天貯物作業對本港經濟和就業情況的影響;若有,評估的結果是甚麼;會不會考慮重新制訂全面規劃新界西北部土地用途的政策,以配合深港西部通道的啟用,從而推動本港物流業的長遠發展;若會,政策會不會包括一套平衡物流業後勤基地作業和這些作業對附近環境影響的方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6. 李華明議員問:


據報,上月牛頭角偉景樓發生煤氣爆炸事件後,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下稱"煤氣公司")使用"火焰電離檢測器"檢查全港與發生爆炸事件所涉及的同類喉管,發現共有51個地點的喉管出現煤氣滲漏問題,當中有3個地點的喉管出現銹蝕情況。此外,煤氣公司表示會將煤氣喉管網絡的巡查次數,由每年3次增加至每年6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這51個喉管地點及滲漏問題的詳情;

    (二)上述3個地點的喉管出現銹蝕的原因,以及當局會不會要求煤氣公司將煤氣喉管更換為不銹鋼喉管,以避免意外發生;若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煤氣公司使用"火焰電離檢測器"進行檢查的原因、這次檢查與之前的檢查有甚麼分別,以及將巡查次數增加的原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7. 梁劉柔芬議員問:


關於學校性教育,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會否考慮修訂或重新編訂在1997年印製的《學校性教育指引》,以配合現時年青人的發展需要;

    (二)鑒於上述指引只屬建議及參考性質,並無強制學校跟隨,現時有多少間學校有按照指引中的建議制訂性教育課程;及

    (三)有否定期評估學校的性教育課程;若有,最近一次的評估結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8. 譚耀宗議員問:


鑒於近年銀行的分行數目不斷減少,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研究銀行在郵政局提供提款和存款服務及香港郵政自行開辦該等服務的可行性,包括有何技術困難;若有,研究的結果;若否,會否進行有關研究;及

    (二)社會福利署有否計劃容許受助人選擇在郵政局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傷殘津貼和高齡津貼;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9. 張文光議員問:


教育統籌局在本年3月向學校發出通告(第4/2006號),詳述其在本年2月27日公布旨在減輕教師工作量的9項措施,其中4項為簡化行政程序的措施,當中包括在2006-07學年進一步改善校外評核的安排。然而,在上月舉行的校外評核工作坊上,有教育統籌局官員回應教師就有關措施的細節安排的提問時表示,由於校外評核的工作自2003-04學年已經展開,為公平起見,校外評核的安排不會被簡化,也不會作任何更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4項簡化行政程序措施的具體落實安排、實施日期、所涉資源及預期成效;

    (二)上述官員的言論是否政府的立場;若然,有關言論是否與上述通告的內容互相矛盾;若有矛盾,原因為何;若不是政府的立場,當局如何處理有關的言論與政府政策不符的情況;及

    (三)有否計劃在3年後檢討上述9項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成效,使教師可更專注教學工作,從而提升教育質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0. 張超雄議員問:


在2005香港康復計劃方案檢討工作小組的一次會議上,有運輸署官員指出,本港引進可讓輪椅進出的"無障礙的士"需克服若干技術困難,包括所採用的車種須以石油氣為燃料、可容輪椅進出,並且須符合加氣安全標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找尋合適車種的進展;若沒有進展,有何其他具體的解決方法;及

    (二)有否就引進無障礙的士制訂具體的時間表;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1. 余若薇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2004-05至2010-11學年,每類中學及小學(官立、資助、直接資助、私立及國際學校等)每年的數目、學生人數及各級的班數;

    (二)就中學和小學分別而言,現時平均每班及每名學生每年的成本,以及使用中和空置的標準課室各有多少;及

    (三)有否估計,在2006-07至2010-11學年,

    (i)每年適齡入讀小一及中一的人數;

    (ii)每年因班數減少及學校停辦而減少的累計公帑開支;及

    (iii)若在所有官立和受資助小學推行小班教學,每年會招致的額外公帑開支,以及如何計算出該等金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2. 王國興議員問:


關於往返北大嶼山(包括東涌)的公共交通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有的巴士路線數目,以及各條路線在繁忙和非繁忙時間分別的平均行車班次;

    (二)地鐵東涌線的每日平均乘客量,以及在繁忙和非繁忙時間分別的平均行車班次;及

    (三)地鐵有限公司有否計劃,因應當地的人口增長情況,於短期內增加東涌線的列車班次;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13. 鄭家富議員問:

九廣鐵路公司分別於去年4月及本年1月推出"東鐵全月通"和"馬鐵全月通"兩項月票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上述兩項計劃下,每項平均每月售出的月票數目;

    (二)在推出月票計劃後,東鐵和馬鐵的乘客量有否增加及財務狀況有否改善;若有,乘客量平均每月增加多少,以及財務狀況有所改善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該公司有否就月票計劃進行乘客意見調查,以期作出改善;若有,調查的結果和作出了甚麼改善;若否,會否進行調查?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14. 楊孝華議員問:

據悉,鄉郊地區(特別是金山郊野公園)經常有野生猴子出沒,部分猴子更試圖搶奪遊人的食物和襲擊遊人。鑒於上述情況有礙生態/綠色旅遊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目前全港野生猴子的估計數目,以及牠們的主要出沒地點;

    (二)過去3年,有關部門接獲猴子滋擾或襲擊人類的投訴或報告的數目,以及當局所採取的跟進行動;及

    (三)當局除禁止市民在郊野公園內餵飼猴子外,有何措施防止野生猴子過度繁衍、控制牠們的活動範圍和防止牠們傷害人類?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15. 李國英議員問:

關於近期懷疑發生安老院舍向住院長者錯派藥物事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調查該事件的進展情況,以及當局將有何跟進行動;

    (二)過去1年,當局有否接獲關於安老院錯派藥物的投訴個案;若有,個案的詳情;

    (三)過去1年,有否就上述投訴個案提出檢控;若有,檢控的宗數及結果,以及會否公布被檢控的安老院舍名稱及錯派藥物的詳情;及

    (四)有何措施完善安老院舍的派藥程序,以及加強其員工的藥物安全意識?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6.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政府現正研究把來自洗濯或沖廁的污水循環再用,經微過濾或逆滲透技術淨化後成為"再造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雖然國際趨向將"再造水"用於工業及農業用途,但本港農業規模不大,而大部分工業生產設施亦已遷往內地,當局有否評估本港發展"再造水"應作何用途;若有,結果為何;

    (二)有何對策消除市民對在日常生活使用(以致飲用)再造水的心理障礙,從而令他們安心使用"再造水";及

    (三)有否評估本港會否因廣泛使用"再造水"而減少對東江水的需求;若有,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17. 馮檢基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屋宇署及其他相關部門有否巡查全港各區,以確定各區被棄置招牌的數量、瞭解其狀況,以及評估其風險;若有,當局投放在巡查工作的資源和人手,以及現時各區被棄置招牌的數目及其風險;若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5年,每年當局代業主清拆被棄置招牌的數目及所涉公帑款額,以及成功追討清拆費用的個案數目;及

    (三)現時有何措施處理棄置招牌的問題,以保障市民安全及避免使用公帑代業主清拆被棄置招牌;當局有否評估該等措施是否足夠和有效,以及會否考慮設立招牌登記制度,以確保招牌擁有人承擔清拆招牌的責任?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8. 李國麟議員問:


據報,由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近年推出自願退休及自願離職計劃,加上私人醫療市場對護理人手的需求越趨殷切,醫管局護士流失率因而不斷上升。護理人員工會表示,公立醫院未來將出現前線護理人手不足,以及護士管理人員斷層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按職級及所屬醫院聯網分類,在過去5年獲得擢升、新聘及離職的醫管局護理人員數目各有多少;

    (二)按職級及所屬醫院聯網分類,醫管局預計在未來5年,每年將屆退休年齡的護士管理層人數;及

    (三)醫管局會否評估護士管理層人員的預期流失率,以及盡早培訓護理人員以填補有關職位空缺;若會,培訓計劃的詳情及實施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9. 梁耀忠議員問:


本人近日接獲多位市民求助,他們聲稱逆權管有若干幅新界土地已數十年,而他們在這些土地上的建築物、財物及農作物等,最近遭到自稱土地業權人的人士派人拆毀或破壞;亦有荒廢村屋被夷平。他們就這些事件報警求助,但不獲受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法例和措施保護在私人土地上的私人財產;

    (二)根據警方的內部指引,警員應如何處理這類求助個案;

    (三)過去3年,警方每年收到多少宗關於私人土地上的財產遭人破壞的求助個案,並按地區列出分項數字;當中有多少宗不獲受理、分別有多少人因刑事毀壞而被拘捕及被起訴,以及法庭向被定罪的人士施加的刑罰;及

    (四)有關當局會否檢討現行條例及警方的處理手法,以有效保護在私人土地上的私人財產;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20. 蔡素玉議員問:


機電工程署在1998年推出香港建築物能源效益註冊計劃,定出照明、空調、電力和升降機及自動梯裝置的能效規範,符合規範的建築物可獲頒註冊證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機電工程署每年發出的註冊證書數目及所涉裝置;

    (二)會否擴闊上述計劃的涵蓋範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加強鼓勵公眾參與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新建政府建築物所採用的設備是否必須符合上述能效規範;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安全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安全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05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IV. 議案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於2006年4月26日訂立的 -

(a)《2006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2號)規例》;及

(b)《2006年毒藥表(修訂)(第2號)規例》。

(該兩項規例已於2006年4月27日
隨立法會CB(3)516/05-06號文件發出)

V. 議員議案

  1. 支持政府帳目委員會就西灣河土地發展項目所作的結論及建議

    黃宜弘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近期社會廣泛關注政府所委派的西灣河內地段第8955號發展項目獨立調查小組在本年5月9日所發表的報告的結論,與政府帳目委員會("帳委會")於本年2月15日就西灣河土地發展項目提交立法會省覽的報告中作出的結論不盡相同,本會重申支持帳委會的結論及建議,並促請政府全面落實帳委會的建議。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2. 向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病人及其家屬提供經濟援助

    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信託基金(下稱"信託基金")給予的資助屬恩恤性質及預期款項將不敷應用,本會促請政府推行下述措施,以協助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下稱"沙士")病人及/或其家屬:

    (一)放寬每名合資格沙士康復者或沙士"疑似"患者可獲信託基金50萬元特別恩恤經濟援助的上限;

    (二)擴大信託基金的涵蓋範圍,包括已故沙士"疑似"患者的家屬;

    (三)向已故年長沙士病人的家屬提供特別恩恤金,不論受影響家庭是否一向依賴該已故者的經濟支援;及

    (四)向信託基金注入額外款項。

    出席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3. 市區重建策略檢討

    梁家傑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在實踐《市區重建策略》(下稱"《策略》")標示的市區重建願景和方向時屢屢與理想出現極大落差,這不但嚴重損害受影響居民和商戶的利益,令他們因選擇權被剝奪、遭遇坎坷而大感不滿與沮喪,更妨礙香港社會整體處理城市老化問題的成效;加上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在開展重建項目時予人只着重商業利益的印象,亦未能做到《策略》中列舉包括"以人為本"在內的各項原則,本會促請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正視現行《策略》的不足和缺陷,立即履行其法定責任,在進行公開諮詢後,檢討已實施達5年的《策略》,為市建局創造條件,使它擔任更具前瞻性的先導者角色,以期更有效處理市區老化問題;在進行檢討時須特別注意的事項應包括:

    (一)設定通盤的市區更新策略,並引入更靈活、更切合社區需要的創意思維,代替以拆毁改建模式主導的現有策略;

    (二)實施社區規劃制度,鼓勵相關專業人士在早期諮詢階段介入,協助整合各界人士對社區更新的意見,讓有關人士能有效參與,真正實行由下而上的全民規劃;並着力維持具社區特色的文化及經濟活動,以保留社區內原有的規劃格局、社會網絡及生活面貌;

    (三)為社區設計更新藍圖和訂定改造策略時,不應採取個別社區各自為政的態度,應使社區之間互相配合,並與鄰近社區整體協調發展,以達致最佳協同效應;

    (四)將市區更新的計劃及決策提升至跨決策局層次;消除不必要的官僚限制,以便不同部門可同時參與新社區規劃,從而更有效地處理因社區變動而引起的經濟、社會及文化問題;以及加強社會影響評估工作,以全面反映有關項目對社區不同成員的影響;

    (五)檢討相關的建築物、城市規劃等法例,使更能配合市區更新項目的不同需要;以及向受影響的居民提供足夠選擇;及

    (六)採用更靈活的融資及貸款方案,以便更有效地協助居民及商戶改善社區環境;同時避免市建局純粹以商業方式運作,甚至淪為法定地產發展商。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張學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願景和方向時"之後刪除"屢屢與理想",並以",往往與受影響居民和商戶的期望"代替;在"出現"之後删除"極大";在"落差,"之後刪除"這不但嚴重損害受影響居民和商戶的利益,令他們因選擇權被剝奪、遭遇坎坷而大感不滿與沮喪,更",並以"造成不少社會矛盾,"代替;在"問題的成效"之後删除";加上市區重建局(下稱 '市建局' )在開展重建項目時予人只着重商業利益的印象,亦未能做到《策略》中列舉包括 '以人為本' 在內的各項原則";在"規劃地政局局長"之後删除"正視現行《策略》的不足和缺陷,立即履行其法定責任,在進行公開諮詢後,";在"為市"之後加上"區重";在"創意思維,"之後刪除"代替以拆毁改建模式主導的現有策略",並以"充分落實重建、復修、保育、活化四大市區更新方向"代替;在"全民規劃;並"之後加上"在兼顧社會需要和居民利益的前提下,";在"(四)"之後刪除"將",並以"在推行"代替;在"更新的計劃"之後刪除"及決策提升至跨決策局層次;",並以"時,"代替;在"官僚限制,"之後刪除"以便不同部門可同時參與新社區規劃",並以"加強各部門的溝通,以吸納不同的意見"代替;在"城市規劃"之後加上"及收地";在"等法例"之後加上"和政策";在"足夠選擇;"之後删除"及";及在"改善社區環境;"之後刪除"同時避免市建局純粹以商業方式運作,甚至淪為法定地產發展商",並以"及(七) 在推行市區更新的計劃時,須積極保存具歷史文化意義的建築物,並確保古樹名木受到保護"代替。

    (ii)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 '以人為本' 在內的各項原則"之後加上";另外,市建局過去在規劃及進行市區更新項目時,未有充分諮詢當區區議會;而現時的重建賠償機制,亦出現對受影響居民保障不足的情況";在"代替以拆毁改建模式主導的現有策略;"之後加上"(二) 在維護舊區居民權益、保護具有歷史價值與文化特色建築物的前提下,市建局必須加快清拆殘破不堪,以致不可復修的樓宇,藉以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並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三) 市建局必須履行承諾,盡快完成土地發展公司尚未完成的重建項目;";刪除原有的"(二)",並以"(四)"代替;在"實施社區規劃制度,"之後加上"釐定區議會在當中的法定參與角色,並";在"早期諮詢階段介入,"之後加上"共同";刪除原有的"(三)",並以"(五)"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六)"代替;在"不同成員的影響;"之後加上"(七) 全面檢討現行重建賠償機制,包括其執行和審批細節等,並充分徵詢受影響居民的意見,作出相應改善,以彌補現行機制出現的漏洞;";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八)"代替;及刪除原有的"(六)",並以"(九)"代替。

    (iii)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檢討相關的建築物、城市規劃"之後加上"、古物古蹟";在"等法例,"之後加上"並預留空間以供社區作持續發展之用,";在"配合市區更新項目的不同需要"之後刪除";",並以","代替;及在"提供足夠選擇"之後加上";而在法例作出修訂前,應採取特別措施,以挽救具文化特色的社區免遭清拆"。

    (iv)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法定地產發展商"之後加上";本會同時認為,上述的檢討內容不應影響被收購物業居民的合理安置(盡可能以原區安置為目標)及合理賠償(即給予自住業主的賠償額,不應少於現時法定的同區7年樓齡假設單位的樓價)"。

    出席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