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36
立法會
議程
2006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1. | 第101號 | - | 懲教署署長就犯人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
一年內的管理情況所提交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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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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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102號 | - |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截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為止的年度
已審核財務報表及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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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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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103號 | - |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二○○五至二○○六年度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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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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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104號 | - | 二○○五年四月一日至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約瑟信託基金受託人報告和
該基金的經審計帳目報表及核數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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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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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105號 | - | 二○○五年四月一日至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嘉道理農業輔助貸款基金委員會報告和
該基金的經審計帳目報表及核數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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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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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106號 | - | 柏立基爵士信託基金
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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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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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107號 | - | 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
受託人報告書200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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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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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108號 | - | 建造業訓練局
二零零五年度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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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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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109號 | - | 製衣業訓練局
二零零五年度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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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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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110號 | - | 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第四十六號
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提交的報告書
(2006年7月 - 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四十六號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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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黃宜弘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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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2005至06年度會期工作進度報告》(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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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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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商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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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梁劉柔芬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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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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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李鳳英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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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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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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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交通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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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江華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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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房屋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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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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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財經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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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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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教育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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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楊森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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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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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劉皇發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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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福利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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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張超雄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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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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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單仲偕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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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經濟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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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俊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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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衞生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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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郭家麒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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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環境事務委員會2005至2006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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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務委員會主席蔡素玉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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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006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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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周梁淑怡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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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財務匯報局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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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譚香文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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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質詢
1. 鄺志堅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目前在鄉郊地區分別有多少頭野生或遭遺棄的牛隻,請按牠們的品種和分布地區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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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除了捕殺之外,當局有沒有保育這些牛隻和分隔人牛的措施,使人牛能和諧共處;如果有,措施的詳情;如果沒有,會否制訂有關措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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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現時有多少間機構或個人收留及照料這些牛隻;過去3年,當局向他們提供了甚麼協助,以及接獲他們提出短期租用政府土地作收留及照料這些牛隻之用的申請宗數;每宗申請所涉及的地段的地點和面積及申請結果;相關政府部門有沒有覓地保育和照料這些牛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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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2. 李國麟議員問:
最近曾發生安老院舍錯派藥物的事件,但現時安老院舍的發牌條款並沒有強制規定它們須聘請註冊藥劑師監管派藥程序。關於這方面,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為防止院舍員工錯派藥物,會不會採取各項新措施,例如:制訂新指引,確保全港院舍以完善、嚴謹及統一的藥物管理系統監管調配、存放、標籤及分發藥物的過程;採用有效的系統記錄長者服藥資料;以及要求院舍聘請駐院藥劑師或配藥員負責藥物管理、記錄及分發等高風險及專業的工作;若會,措施的詳情及預計何時會完成這些指引;若不會,現時主要針對保健員培訓的措施,是否能有效防止錯派藥物,以及政府如何確保院舍藥物管理過程能做到"零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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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不會檢討現行對院舍的資助模式及提高資助金額中位數,讓院舍可聘請專業護士派發藥物及提供適當的護理服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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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不會把護士和保健員對院友的人手比例及須聘請駐院藥劑師等要求列入院舍的發牌及續牌的條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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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3. 方剛議員問:
政府已表示會在2009年實施活家禽集中屠宰。屆時,現有的活家禽批發市場便會失去原有功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取消活家禽批發的模式後,長沙灣臨時家禽批發市場現址將會改作甚麼用途,以及會不會就收回的土地的用途進行諮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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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不會優先考慮將上址用作其他食品批發市場,例如鮮果批發市場;若不會,有關的土地會不會與附近的地區一樣改為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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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4. 梁耀忠議員問:
現時,肌肉萎縮症患者平均需輪候3年才可獲安排入住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他們畢業後便不可享有肢體傷殘學校提供的住宿及物理治療師服務。此外,這些人士即使具備大學學歷亦往往難以覓得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是否知悉各已發展國家的政府對肌肉萎縮症患者提供甚麼支援,以及有沒有研究當中有哪些做法值得香港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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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沒有計劃加強對肌肉萎縮症患者(尤其是已離開肢體傷殘學校的人士)的支援,以及採取措施縮短他們輪候入住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的時間;如果有計劃,詳情是甚麼,包括涉及的額外開支;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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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不會採取特別措施協助肌肉萎縮症患者就業、藉提供稅務寬免鼓勵私人企業聘請他們,以及由政府部門及資助機構帶頭聘請他們;若會,有關的詳情;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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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5. 楊森議員問:
關於當局就醫療融資和調整公營醫療收費提出的建議,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當局有沒有制定具體的時間表公布關於醫療融資的建議、就這些建議進行公眾諮詢及落實建議;如果有,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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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醫院管理局主席及行政總裁早前關於仍在考慮中的醫療融資模式和增加醫療收費的言論引起部分市民擔憂,當局會不會在發放關於醫療融資模式和調整收費的消息方面,加強與醫院管理局的溝通和默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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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不會承諾在公布醫療融資的整套建議前,不提出任何增加個別醫療項目收費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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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6. 涂謹申議員問:
由於現時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課程只有一個,因此,無論是在港的少數族裔學生或以中文為母語的本港學生,如果希望報考這科目,都只能修讀同一課程。有團體指出,對非華語的少數族裔學生來說,此課程非常困難,因此上述安排並不公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會不會建議本地大學、專上學院或持續進修院校在評審本地學生的入學申請時,視乎課程需要而接受申請人以其他中文科目,例如可能會在2007年開辦的綜合中等教育證書(中國語文科)考試的成績,代替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的成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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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甚麼措施幫助少數族裔學生解決在本地升學遇到語言障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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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統籌局局長
*7. 譚耀宗議員問:
《壹本便利》第752期的封面及多版內頁刊登了一位14歲少女的性感照片,事件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至今就上述事件接獲的投訴個案數目,以及有關部門所採取的跟進行動及目前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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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3年,每年當局接獲媒體利用16歲以下青少年渲染性感或色情的投訴個案數目;當中因涉嫌違反《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579章)而轉介警方進行調查的個案數目、被裁定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的個案數目,以及在這些定罪個案當中被判處的最高刑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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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加強防止媒體利用16歲以下青少年渲染性感或色情的行為,包括檢討現行的法例;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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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8. 陳婉嫻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每個公共屋邨:
(一) | 有多少個租戶現正接受租金援助,並按他們所獲租金減幅列出分項數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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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目前有多少宗租金援助申請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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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9. 王國興議員問:
據報,日本最近發生一宗意外,一名少年進入升降機時,升降機突然開動上升,他因走避不及而被夾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過去5年,每年分別因升降機及扶手電梯故障而導致傷亡的意外數目,以及當中涉及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 (安全)條例》及/或《升降機操作及保養須知》的個案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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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全港的升降機及扶手電梯數目,以及法例所訂每年須就升降機及扶手電梯進行定期保養、檢驗和測試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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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現時受僱於註冊升降機承建商的合資格升降機工人("合資格工人")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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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過去5年,每年因乘客被困在升降機內而需要合資格工人到場救援的個案數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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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根據現時升降機/扶手電梯與合資格工人的比例,每名合資格工人可分別用於救援工作,以及進行定期保養、檢驗和測試的時間,以及政府會否規定合資格工人最少用於進行升降機/扶手電梯定期保養、檢驗和測試的時間;若會,將於何時作出規定;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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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0. 李華明議員問:
有關內地供港的蔬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是否知悉目前有商販不經內地的註冊供港蔬菜農場,而直接從珠江三角洲各地市場搜購蔬菜於本港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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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上述蔬菜可能由密封式貨車運抵香港,而商販或會向香港海關報稱該等為"出口"的蔬菜,當局有否估計每日經此方式輸入香港的蔬菜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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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針對經上述運輸及報關方式運抵香港的蔬菜進行抽檢;若有,過去3年每年抽取的樣本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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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對出售此類蔬菜的商販採取行動;若有,過去3年,當局每年採取行動及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以及定罪個案的判罰詳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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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由於上述蔬菜可能未經政府檢測,政府如何確保這些蔬菜符合本港的食用衞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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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1. 馬力議員問:
《基本法》第四十八(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級法院法官";第八十八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上述條文提述的"法官"是指現時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區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專門法庭內的哪些全職及非全職司法人員,而不包括哪些全職及非全職司法人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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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用以區分上述司法人員的法理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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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政務司司長
*12. 張超雄議員問: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於去年11月在港島東5間普通科門診診所試行電話預約先導計劃,偶發性疾病病人可以通過電話預約在當天或翌日接受診治。該計劃於本年1月擴展至港島區餘下7間普通科門診診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 至今使用電話預約服務並獲得診症籌的人次,以及該數字
(i) | 按年齡組別(60歲以上、45-60歲、45歲以下)劃分的分項數字及百分比;及
| (ii) | 佔同期獲發診症籌的總人次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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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每間參與計劃的診所現時每天分別預留多少個診症籌給使用電話預約服務及親身輪候的病人,以及平均每天分別有多少名使用電話預約服務及親身輪候的病人未能獲發診症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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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電話預約先導計劃的詳細評估結果,包括病人在半夜親身輪候診症籌的情況是否再無出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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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醫管局計劃何時把電話預約計劃推展至轄下的其他普通科門診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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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3. 譚香文議員問:
本人獲悉,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現時只會在海外人士的受訓簽證期滿6個月後才處理他們的工作簽證申請,這些人士因而須先返回原居地,待工作簽證發出後再來香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入境處採取上述做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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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3年,每年海外人士持培訓簽證入境的人數,以及這類人士申請及獲發工作簽證的分別數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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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考慮簡化海外人士申請工作簽證的手續;若會,考慮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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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14. 鄭家富議員問:
關於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與蔬菜統營處("菜統處")合作推行的信譽農場計劃,以及菜統處向蔬菜批發商抽取佣金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申請成為信譽農場所須符合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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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信譽農場出產的蔬果是否必須由菜統處經銷;若然,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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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容許港人投資開設的本地及國內農場申請加入該計劃,而該等農場出產的蔬菜無須由菜統處經銷;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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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過去3年,菜統處每年就使用其設施及服務向蔬菜批發商抽取的佣金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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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5. 李永達議員問:
關於制訂醫療融資方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當局根據哪些考慮因素決定何時公布有關醫療融資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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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曾在去年7月承諾於大約半年後公布有關醫療融資的建議,但卻在上月表示因搜集及整理資料需時而需押後公布,為何當局作出上述承諾時未能準確預計搜集資料所需的時間,以及會否考慮把有關工作外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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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考慮向本會提交為制訂醫療融資方案而搜集的資料(包括外國在醫療融資方面的經驗及曾進行的研究和調查的結果),以及曾考慮的方案,以便本會議員及市民更瞭解政府的工作和認識醫療融資這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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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6. 單仲偕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過去5個財政年度,每年分別有多少升的飛機燃油、輕質柴油、含鉛汽油、無鉛汽油及超低含硫量柴油被課稅、它們分別帶來多少稅收及佔該年度的碳氫油稅收總額的百分比?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7. 楊孝華議員問:
據悉,由於訪港旅客人數不斷上升,在旅遊點和購物區的旅遊巴士泊車位及上落客點不足的情況正在惡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旅遊巴士泊車位及上落客點現時的數目、該等數字與3年前如何比較,以及預計3年後的有關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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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2002年11月發表《第二次泊車位需求研究最終報告》以來,當局有否調查旅遊巴士泊車位最新的短缺情況;若有,調查的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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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何措施解決在旅遊點及購物區的旅遊巴士泊車位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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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8.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香港多家大型連鎖超級市場已分別和政府簽訂"自願性減發膠袋目標協議",並相繼推出減用膠袋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是否知悉自該協議實行至今,參與這項自願計劃的大型連鎖超級市場派發膠袋的數目有否顯著下降(請提供支持數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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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預期未來1年,整項計劃可減發膠袋的數目,以及能否達到目標或更大的減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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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9. 李國英議員問:
現時,每日有貨主把大批貨物運到上水及粉嶺火車站旁的空地,再交由負責託運的人士把貨物分批經由東鐵運往內地。這些貨物既阻礙進出火車站的通道,亦造成環境衞生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食物環境衞生署、運輸署及警方曾經及將會採取甚麼行動,以減少上述活動對火車乘客的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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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考慮在這些火車站附近提供土地供暫時存放及交收此等貨物;若有,曾考慮哪些地點;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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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考慮容許負責託運的人士進出邊境禁區,使他們可租用禁區內的屋宇作貨倉及工場;若有,考慮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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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20. 郭家麒議員問:
根據政府去年發表的"創設健康未來"諮詢文件,醫療服務的未來方向是公營與私營醫療服務並重。然而,政府在過去一段頗長的時間內,一直沒有撥出合適的土地興建私家醫院。本人得悉最近私家醫院的入住率已達致飽和,甚至有私家醫院因床位不足而未能接收公立醫院轉介的病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如何在政策及醫療融資方面支援私家醫院服務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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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除了在黃竹坑撥出土地外,會否在其他地區預留土地興建私家醫院,以解決私家醫院床位不足的問題;當中會否包括啟德規劃檢討報告中提及的醫院用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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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參照支持教育機構的做法,為本港的醫療服務提供土地及建設資助,藉以鼓勵認可的慈善機構或屬公共性質的信託機構興建更多私家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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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 《2006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 | : | 民政事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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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務匯報局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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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追加撥款(2005-2006年度)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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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議案
-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於2006年5月24日提交立法會省覽的《2006年存款保障計劃條例(修訂附表1及4)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107號法律公告) -
(a) | 在第2(3)條中,廢除新的第2A(a)(i)條而代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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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可採用由作出該筆貸款所採用的貨幣按在作出該筆貸款時指明的以某比率表示的某兌換率折算得出的另一貨幣付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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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在第2(3)條中,在新的第2A(b)條中,廢除"某種與作出該筆貸款所採用的貨幣不同的"而代以"由作出該筆貸款所採用的貨幣按在作出該筆貸款時指明的以某比率表示的某兌換率折算得出的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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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在第3(1)條中,在英文文本中,在新的"specified date"的定義中,在(b)段中,廢除兩度出現的"general"而代以"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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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於2006年5月2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6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選舉委員會)(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114號法律公告) -
(a) | 在第5(2)條中,在建議的第34(3)條中,在"時間"之後加入",在有合理因由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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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在第14(2)條中,在建議的第65(4)條中,在"時間"之後加入",在有合理因由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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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在英文文本中,廢除第16(2)條而代以 -
"(2) Section 77(1) is amended by repealing "The votes recorded on the following ballot papers are"and substituting"Upon counting of votes, a ballot paper of any of the following descriptions is not to be regarded as valid and the vote recorded on the ballot paper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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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在第22(2)條中,在中文文本中,廢除在"修訂,"之後的所有字句而代以"廢除"或銷毀或"而代以"該選舉廣告,亦可銷毀、塗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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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於2006年6月26日訂立的 -
(a) | 《2006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3號)規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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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006年毒藥表(修訂)(第3號)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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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兩項規例已於2006年6月27日
隨立法會CB(3)686/05-06號文件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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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議員議案
- 推動家庭友善政策
譚耀宗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近年香港接連發生多宗嚴重家庭暴力事件,以及自殺、虐待家庭成員及離婚的數字不斷增加,反映本港家庭的凝聚力漸趨薄弱,並隱藏不少危機,不利於社會的和諧及穩定,本會促請政府推動家庭友善政策,以營造一個有利於重建家庭價值和加強家庭凝聚力的環境,從而創建和諧社會;具體的措施應包括:
(一) | 成立家庭事務委員會,就推動家庭友善的政策和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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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設立家庭影響評估制度,以評估現行社會政策、法例和措施對家庭的影響,從而作出相關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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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積極進行宣傳及推廣活動,並透過各社區服務機構及學校,加強家庭和家長教育,提倡家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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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透過稅務優惠及全面資助學前教育,紓緩本港家庭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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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創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包括鼓勵公營和私營機構為員工提供托兒服務及推行彈性上下班制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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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加強社會福利服務,向危機家庭提供適切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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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 | 譚香文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近年香港"之後加上"在各方面的政策均未能有效協助提升家庭的價值和生活質素,加上";在"本會促請政府推動"之後加上"全面的";在"一個有利於"之後加上"提升家庭生活質素、";在"提供托兒服務"之後加上"、研究紓緩工時過長問題的措施、在可行情況下安排員工在家中工作、研究讓僱員享有家庭事務相關的額外假期、在可行情況下推動五天工作周";及在"彈性上下班制等"之後加上",讓市民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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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彈性上下班制等;"之後刪除"及";在"加強社會福利服務,"之後加上"設立有執法機構、社工及相關政府部門參與的常設及跨專業的家庭慘劇個案檢討機制,";及在"向危機家庭提供適切的支援"之後加上";加強宣傳與培訓,以加強前線員工,如社工、警方、教育人員、醫護人員等對家庭暴力問題的認識及警覺性;以及研究強制規定有關專業人員須申報所處理的家庭暴力個案,協助遏止家庭暴力;及 (七) 設立男士侍產假,讓產婦的配偶獲得假期,在家照顧產婦及初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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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 保護海港
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今天的維多利亞港曾經歷多次龐大的填海工程,加上長期欠缺對海港環境的整體規劃和自然生態的保育措施,已遭受嚴重的破壞和污染,為保護海港和保存海港作為香港人的特別公有資產和天然財產,本會促請政府:
(一) | 恪守《保護海港條例》的規定及終審法院的判決,按照下列三項準則審核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及啟德發展計劃所涉及的填海工程:一是必須為滿足一些無可爭議、有凌駕性及迫切性的需要;二是並無其他可行的選擇;三是填海所帶來的損害必須是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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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重新規劃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減少商業發展用地及建築密度,減低對交通流量及空氣污染的負面影響,避免因而需要再度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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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制訂"以民為本"、"可持續發展"及"符合環境保育原則"的整體海港區規劃及政策,優化和綠化維港兩岸土地設施,讓所有香港人都可以親近、共享和使用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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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研究成立一個海港區管理局,作為法定機構,獨立管理、發展及優化所有海濱地區的土地及設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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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加強公眾對保護海港環境的意識,提高公民參與建設城市的機會,就海港區規劃進行全港諮詢,並真正尊重民意,讓市民充分參與、發表意見及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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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 | 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龐大的填海工程,"之後刪除"加上長期欠缺對海港環境的整體規劃和自然生態的保育措施,已遭受嚴重的破壞和污染",並以"令公眾極之關注維港兩岸未來的規劃及其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代替;在"終審法院"之後加上"相關";在"的判決"之後刪除",按照下列三項準則審核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及啟德發展計劃所涉及的填海工程:一是必須為滿足一些無可爭議、有凌駕性及迫切性的需要;二是並無其他可行的選擇;三是填海所帶來的損害必須是最低的";在"(二)"之後刪除"重新",並以"在"代替;在"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之前加上"發展"及在其後加上"用地時";在"減少商業發展用地及建築密度,"之前加上"應"及在其後加上"從而";在"空氣污染的負面影響"之後刪除",避免因而需要再度填海";在"共享和使用海港;"之後加上"及";刪除"(四) 研究成立一個海港區管理局,作為法定機構,獨立管理、發展及優化所有海濱地區的土地及設施;及";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四)"代替;在"保護海港環境的意識,"之後加上"透過廣泛諮詢,";在"提高"之後刪除"公",並以"市"代替;及在"的機會,"之前加上"及發表意見"及在其後刪除"就海港區規劃進行全港諮詢,並真正尊重民意,讓市民充分參與、發表意見及達成共識",並以"使政府在規劃發展時,充分回應市民的訴求"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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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欠缺對海港"之後加上"及海岸";在"為保護海港"之後加上"及海岸環境,";在"《保護海港條例》的規定"之後刪除"及",並以",並嚴格確保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及啟德發展計劃所涉及的填海工程,符合"代替;在"終審法院"之後刪除"的判決,按照下列三項準則審核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及啟德發展計劃所涉及的填海工程:一是必須為滿足一些無可爭議、有凌駕性及迫切性的需要;二是並無其他可行的選擇;三是填海所帶來的損害必須是最低的",並以"所訂下的 '凌駕性公眾需要測試' 準則"代替;在"(二) 重新規劃"之後刪除"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並以"在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中的 '綜合發展區' ,確保盡量"代替;在"減少商業發展用地及"之後加上"降低";在" '符合環境保育原則' 的整體海港區"之後加上"及海岸環境";在"(五) 加強公眾對保護海港"之後加上"及海岸";及在"建設城市的機會,就海港區"之後加上"及海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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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的政府官員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